第一编 总则 2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2
第二章 管辖 25
第三章 审判组织 46
第四章 回避 51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55
第六章 证据 75
第七章 期间、送达 92
第八章 调解 104
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111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20
第十一章 诉讼费用 132
第二编 审判程序 136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136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173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178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192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208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221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226
第十九章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231
第三编 执行程序 240
第二十章 一般规定 240
第二十一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249
第二十二章 执行措施 256
第二十三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268
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二十四章 一般原则 274
第二十五章 管辖 280
第二十六章 送达、期间 284
第二十七章 财产保全 290
第二十八章 仲裁 295
第二十九章 司法协助 301
附 3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