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安全管理 3
第一节 安全监督 3
第二节 安全管理制度 6
第三节 安全管理职责 8
第四节 安全资金 15
第五节 安全技术管理 18
第三章 矿建工程 23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3
第二节 立井的开凿和支护 27
第三节 平巷与斜巷的掘进和支护 39
第四章 通风、瓦斯、防灭火、防尘 46
第一节 通风 46
第二节 瓦斯防治 54
第三节 防灭火管理 59
第四节 防尘 63
第五章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65
第一节 一般规定 65
第二节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72
第三节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78
第四节 安全防护措施 83
第六章 爆破材料和井下爆破 92
第一节 爆破材料的贮存 92
第二节 爆破材料的管理 94
第三节 爆破材料的运输 95
第四节 井下爆破 97
第五节 爆破材料的销毁 109
第七章 地质、测量和防治水 110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10
第二节 地质 113
第三节 测量 114
第四节 防治水 116
第八章 运输与提升 122
第一节 平巷和倾斜巷运输 122
第二节 立井提升 137
第三节 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148
第四节 提升装置 161
第九章 凿井主要设备 175
第一节 空气压缩机 175
第二节 凿井井架 176
第三节 凿井稳车 184
第四节 提升容器、钩头、滑架 188
第五节 凿井钻架 190
第六节 大型抓岩机 193
第七节 吊泵与水泵 193
第十章 电气 197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97
第二节 电气设备和保护 202
第三节 井下电缆 203
第四节 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和电气管理 207
第五节 照明、通信和信号 210
第十一章 土建工程 213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13
第二节 基坑支护 218
第三节 脚手架工程 219
第四节 洞口和临边防护 222
第五节 临时用电 223
第六节 起重机械 224
第七节 拆除工程 227
第十二章 安装工程 230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30
第二节 高空和井筒作业 232
第三节 吊装作业 234
第四节 焊接 239
第十三章 安全技术培训 242
第十四章 抢险救灾 247
第十五章 附则 249
附录 计量单位符号与计量单位名称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