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一篇 明清及民国时期的贵州审判 11
第一章 明清时期 11
第一节 司法审判制度 11
第二节 农民起义案件 12
第三节 调整统治关系案件 21
第四节 治安案件 26
第二章 民国前期(1912-1935) 30
第一节 司法审判制度 30
第二节 政治案件 32
第三节 盗匪案件 36
第四节 杀人、伤害等刑事案件 39
第五节 民事案件 42
第三章 民国后期(1935-1949) 44
第一节 审判程序和制度 44
第二节 审判活动特点 47
第三节 政治案件 50
第四节 治安案件 55
第五节 民事案件 78
第二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贵州审判机关 94
第一章 组织机构 94
第一节 军事接管 94
第二节 人民法院 95
第二章 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105
第一节 省高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105
第二节 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108
第三章 人民法庭 109
第一节 特设人民法庭 109
第二节 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 118
第四章 干警 129
第一节 法院干警的来源和吸收录用 129
第二节 任免 137
第三节 奖励与惩戒 140
第五章 教育培训 144
第三篇 审判程序和制度 229
第一章 基本审判制度 229
第一节 两审终审制度 229
第二节 公开审判制度 230
第三节 陪审制度 232
第四节 回避制度 234
第五节 运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制度 235
第六节 合议庭评议案件、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及议事制度 237
第二章 刑事审判程序和制度 238
第一节 管辖 238
第二节 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243
第三节 辩护制度 245
第四节 一、二审程序 248
第五节 特有程序 252
第六节 证明责任和证据审查原则 261
第三章 民事、经济审判程序和制度 265
第一节 管辖 265
第二节 民事、经济审判特有程序 272
第三节 民事诉讼的几项原则和制度 280
第四章 行政审判程序 287
第一节 行政案件的主管和管辖 287
第二节 行政审判程序 290
第五章 告诉、申诉程序和制度 292
第一节 立审分开制度 292
第二节 减刑、假释制度及其程序 295
第三节 审判监督程序 299
第六章 强制执行程序和制度 304
第一节 强制执行案件的主管和管辖 304
第二节 强制执行程序 306
第三节 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原则 310
第四篇 审判刑事案件 312
第一章 审判反革命案件 312
第一节 第一次镇反运动对反革命案件的审判 313
第二节 第二次镇反运动对反革命案件的审判 319
第三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对反革命案件的审判 324
第四节 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在贵州的骨干成员的案件 327
第五节 改革开放以来对反革命案件的审判 331
第二章 审判危害社会治安案件 337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案件 340
第二节 侵犯人身权利案件 345
第三节 侵犯公私财产案件 371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 380
第五节 妨碍婚姻家庭案件&(3R 7
第六节 渎职及过失犯罪案件 394
第三章 审判破坏经济的刑事案件 399
第一节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侵犯财产案件 401
第二节 破坏流通秩序案件 409
第三节 破坏生产秩序案件 418
第四节 其他 423
第四章 审判少年犯罪案件 425
第一节 《刑法》颁布前审判少年犯罪案件 425
第二节 《刑法》颁布后审判少年犯罪案件 427
第五篇 审判民事案件 435
第一章 审判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435
第一节 离婚案件 436
第二节 家庭纠纷案件 456
第二章 审判继承纠纷案件 458
第一节 《继承法》颁布前对继承纠纷案件的审判 458
第二节 《继承法》颁布后对继承纠纷案件的审判 460
第三章 审判房屋纠纷案件 465
第一节 房屋确权纠纷案件 465
第二节 房屋买卖纠纷案件 468
第三节 房屋租赁纠纷案件 470
第四节 房屋典当纠纷案件 472
第五节 房地产开发纠纷案件 474
第四章 审判土地、山林、水利纠纷案件 481
第一节 土地纠纷案件 482
第二节 山林、水利纠纷案件 488
第五章 审判债务纠纷案件 490
第一节 借贷案件 492
第二节 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债务案件的审判 496
第三节 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件 497
第四节 对其他债务案件的审判 500
第六章 审判损害赔偿案件 503
第一节 过错责任损害赔偿案件 504
第二节 特殊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507
第三节 侵犯著作权案件 509
第四节 人身权案件 511
第六篇 审判经济纠纷案件 521
第一章 审判购销合同纠纷案件 521
第一节 违约案件 522
第二节 无效合同案件 526
第二章 审判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529
第一节 与金融机构相关的借款合同案件 531
第二节 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案件 533
第三章 审判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535
第一节 结算案件 536
第二节 质量案件 539
第三节 挂靠、转包案件 541
第四章 审判企业承包、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543
第一节 承包合同案件 545
第二节 租赁合同案件 549
第五章 审判联营、合伙合同纠纷案件 549
第一节 联营合同案件 550
第二节 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案件 554
第三节 个人合伙合同案件 555
第六章 审判农村承包和乡镇企业合同纠纷案件 557
第一节 农村承包合同案件 557
第二节 涉及乡镇企业的案件 561
第七章 审判工业产权和技术合同纠纷案件 565
第一节 专利案件 565
第二节 商标案件 569
第三节 技术合同案件 571
第八章 审判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576
第一节 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案件 577
第二节 外贸合同案件 579
第九章 审判其他经济纠纷案件 580
第一节 期货案件 580
第二节 外贸代理合同案件 583
第三节 企业破产案件 586
第四节 票据、股权案件 590
第五节 补偿贸易合同案件 591
第六节 加工承揽合同案件 592
第七篇 审判行政案件 598
第一章 审判自然资源行政案件 598
第一节 土地案件 599
第二节 林业案件 602
第三节 矿产资源、水资源案件 604
第二章 审判公安行政案件 605
第一节 治安案件 605
第二节 强制措施案件 609
第三章 审判工商、城市建设、技术监督等行政案件 610
第一节 工商案件 610
第二节 城市建设案件 612
第三节 技术监督案件 615
第四节 卫生案件 617
第五节 烟草专卖案件 618
第六节 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案件 618
第七节 物价案件 620
第八节 行政赔偿案件 620
第四章 处理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 621
第一节 受理 622
第二节 执行 622
第三节 处理原则 623
第八篇 执行 626
第一章 民事案件的执行 626
第一节 婚姻家庭案件 626
第二节 房屋案件 628
第三节 山林、土地案件 630
第二章 经济案件的执行 632
第一节 借款合同案件 633
第二节 购销合同案件 634
第三节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 636
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执行 638
第一节 执行死刑命令 638
第二节 刑事案件有关财产部分的执行 639
第四章 特赦 641
第一节 特赦改恶从善的罪犯 641
第二节 宽大释放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上党政军特人员 642
第三节 宽大释放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下党政军特人员 643
第五章 减刑假释 644
第一节 减刑 644
第二节 假释 647
第九篇 告诉申诉与复查 650
第一章 信访 650
第一节 申诉信访的审查处理 651
第二节 告诉信访的审查处理 654
第三节 法律咨询的处理 655
第二章 审判监督 656
第一节 刑事审判监督 656
第二节 民事审判监督 658
第三节 经济审判监督 659
第四节 行政审判监督 661
第三章 特定历史时期案件的复查 664
第一节 第一次镇反案件 664
第二节 第二次镇反案件 666
第三节 “三反”、“五反”案件 670
第四节 国民经济困难时期案件 672
第五节 “四清”期间案件 675
第六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及其他时期案件 676
第十篇 民族地区的审判工作 682
第一章 贯彻执行“慎重稳进”方针 682
第一节 对少数民族特点的调查研究 683
第二节 执行民族政策和调查研究 685
第二章 审判民族地区的反革命案件 689
第一节 政治土匪案件 690
第二节 其他反革命案件 694
第三章 审判民族地区重大刑事案件 700
第一节 杀人案件 700
第二节 强奸案件 704
第三节 对少数民族中死刑案件的复核 705
第四章 审判因放“蛊”问题引发的案件 709
第一节 因放“蛊”引发的杀人案件 710
第二节 因放“蛊”引发的纠纷案件 712
第五章 处理少数民族婚姻问题 714
第一节 民族婚姻风俗习惯的变革 714
第二节 制定执行《婚姻法》的变通规定 717
第三节 审理少数民族婚姻纠纷案件 710
第十一篇 行政管理 725
第一章 调查研究 725
第一节 调查研究的主要内容 727
第二节 司法统计 747
第三节 调查研究成果应用与交流 754
第二章 法制宣传 760
第一节 通过审判活动宣传 761
第二节 召开新闻发布会 763
第三节 举办法制宣传月、周、日活动 765
第四节 讲授法制课 767
第五节 设立法制宣传栏 769
第六节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 769
第三章 法医技术鉴定 771
第一节 省高院法医技术鉴定 771
第二节 中级、基层法院法医技术鉴定 773
第四章 文书处理 774
第一节 诉讼文书 775
第二节 行政文书 781
第五章 档案管理 784
第一节 档案分类及管理 784
第二节 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788
第六章 物质装备与财务管理 790
第一节 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 790
第二节 物质装备 795
第三节 财务 797
大事记要 799
附录 850
后记 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