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发端 1
第一节 国宪意义 2
第二节 国宪设立 3
第三章 论政体 4
第一节 政体三种 4
第二节 合众政体 4
第四节 寡人政体 5
第五节 独裁政体 5
第六节 断论 6
第四章 立宪宗旨 8
第一节 国之于国本务 8
第二节 论三大要事 9
第三节 国宪之关系 9
第四节 行立宪方法 10
第五章 国境之位置经界 12
第一节 国郡区划 12
第二节 论行政司法同地之益 13
第三节 反复古制 13
第六章 有国之全权即主权 15
第一节 主权意义 15
第二节 论五派之说 16
第三节 断论 21
第七章 皇室典例 22
第一节 策立典例 22
第二节 皇室供费 22
第三节 外国典例 23
第八章 论国民自主一 27
第一节 自主意义 27
第二节 本身自主 28
第三节 论刑事 30
第一款 保释 30
第二款 审刑 30
第四节 泰西典例 31
第九章 论国民自主二 34
第一节 交通自由 34
第一款 著书检阅 34
第二款 秘密书信 35
第二节 泰西交通宪法 35
第三节 行动自由 37
第四节 信教自由 37
第十章 论国民自主三 40
第一节 财产自由 40
第二节 请愿自由 43
第三节 集会自由 44
第四节 公布政治 44
第五节 法律无尚 46
第十一章 论国民自主四 49
第一节 赋税 49
第二节 兵役 51
第三节 结论自主 51
第十三章 日本现时民权 53
第十四章 论政权 59
第一节 非三大政权 59
第二节 政权七大原质 60
第三节 论分掌政柄 63
第十五章 论政柄之所在 66
第一节 非三大官职 66
第二节 论四大官 67
第三节 非三官鼎立说 68
第四节 论立法官非全能之官 71
第五节 论四大官之职 72
第六节 泰西典例 73
第十七章 论政本职任 75
第十八章 论议政官一 79
第十九章 论议政官二 87
第二十章 论议政官三 96
第二十一章 论议政官四 108
第二十二章 论议政官五 115
第二十三章 论议政官六 128
第二十四章 论议政官七 139
第二十五章 论议政官八 145
第二十六章 论议政官九 154
第二十七章 论议政官十 160
第二十八章 论议政官十一 166
第二十九章 论议政官十二 173
第三十章 论议政官十三 180
第三十一章 论议政官十四 189
第三十二章 论行政官一 199
第三十三章 论行政官二 208
第三十四章 论行政官三 216
第三十六章 论行政官五 233
第三十七章 论司法官一 243
第三十八章 论司法官二 254
第三十九章 论司法官三 265
第四十一章 论会计一 278
第四十三章 论兵力 292
第四十四章 论地方政治之制一 297
第四十六章 论制定宪法及修正宪法之法 311
第四十七章 论立宪国民所应具备之六质 321
人名、地名、国名等专有名词表述对照表 326
面对一百年前的宪政译著——《国宪泛论》勘校墨余录 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