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黎明前的黑暗 3
一、动荡不安的政治社会 3
(一)当局施政情势 3
省府令颁布所属戡乱应变举要 3
方主席昨晨莅任 胡前主席亲主持交卸 5
伍季山接掌南昌市 曾庆麟升九江县长 6
伍市长昨晨莅任 决积极整顿市政 7
方主席在省参议会宣布治赣七大方针 8
市府人事大部更动 9
本市人口共二六万余人 9
全省人口共一千二百余万 9
望城岗上情绪紧张 中正大学生开会应变 民主墙上贴出大幅布告 10
大局急转直下后 机关学校应变忙 10
学校应付紧急局势 提前毕业考试 10
市府昨开应变会议 决请省府拨银元一万应变 11
国民党省党部决迁赣县 11
国民党江西省政府关于机关迁移洽领迁移费的训令(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11
省府令各单位今起分期疏散 11
本市国校应变听校长自便 12
教育厅订颁各学校应变办法 12
省府迁往赣县后已择定地址办公 12
国民党南昌市政府施政总报告(一九四九年四月) 14
(二)民众奋起反抗 24
附廓暴民纠众抗粮 市府催征员被数百人围殴 24
学生滋事 军警治安机关务应随时取缔 24
到处一片叫苦声 市府发不出薪俸 24
非正当人民团体管理办法省府订颁知照 25
浙赣铁路员工罢工 25
生活濒于绝境 本省公教人员要求改善待遇 26
本市中上教职员呼吁当局救死 27
为着生活所逼 邮局员工索薪 27
生活不下去 中上学校教职员今日起停教待款 28
全市中上学校教职员昨日实行总请假 九江、清江两地同予声援 29
市小教职继起罢教 30
航业员工提出要求 恢复战前待遇 31
(三)实施白色恐怖 32
国民党江西全省保安司令部关于检核出版物备案一事给南昌市政府的代电(一九四八年十一月) 32
防奸宄确保治安 决突击检查户口——城防指挥所昨举行户籍会议 32
国民党南昌城防指挥所召开治安联络座谈会议纪录(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七日) 33
国民党江西全省保安司令部南昌城防指挥所维护南昌市区治安计划(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34
本省划为警戒区 出版品将予审查 36
全省戒严九江等五县为戒严区 余为警戒区 36
维持社会秩序 实施邮电抽查 36
本市剧院影院加强管制 37
国民党南昌市区户口总清查决定实施事项座谈记录(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九日) 37
煽动人心破坏秩序者 准予格杀勿论 40
本市今宣布戒严 胡素发表文告勉市民镇静 严防宵小混迹即清查户口 41
维持公共场所秩序 军警联合汽车巡逻 42
杜绝谣言鼓励告密 邮电新闻施行检查 管制收音机取缔地下收音 42
国民党南昌警备司令部稽查处关于召开新闻审查会议给南昌市政府的代电(一九四九年二月十日) 42
国民党南昌警备司令部第八次治安会议纪录(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一日) 43
新闻检查即日开始 44
国民党江西省宣传指导会报秘书处第九次会议纪录(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五日) 44
国民党南昌警备司令部关于宵禁开始与解除方式给南昌水电有限公司的代电(一九四九年二月十九日) 45
南昌警备司令部布告(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45
国民党南昌警备司令部关于成立军宪警联合稽查队及盘查哨一事的命令(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46
警备部设告密箱 鼓励市民告密 47
国民党南昌市政府关于对戏剧、电影进行审查的训令(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47
报纸、杂志、通讯社业经审查完毕 分别予以改善勒令停刊、注销登记等处置 48
国民党南昌警备司令部布告(一九四九年三月三日) 48
国民党江西省宣传指导会报秘书处关于报送戏剧、电影审查委员第一次会议纪录的函(一九四九年三月七日) 49
国民党南昌市民众自卫总队第一大队关于宵禁一事的呈文(一九四九年三月十日) 50
国民党南昌警备司令部关于查扣“反动”书刊给南昌市政府的代电(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一日) 52
稽查处昨举行全市书报检查《群言》及《新闻天地》第六十期被查禁 52
国民党南昌市政府关于警备司令部宵禁时间更改的代电(一九四九年三月十八日) 52
市府定四月一日起清查全市户口 53
国民党南昌警备司令部特别紧急会议录(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五日) 53
防止奸宄扰乱治安 当局颁布十条戒律 造谣惑众者杀无赦 54
严防奸宄混迹 实行抽查户口 交通要道实施旅客检查 54
国民党南昌警备司令部关于巩固治安、调整部署给国民党南昌市政府的代电(一九四九年五月八日) 55
造谣惑众者杀 警备部捕捉谣言来源 55
国民党江西省政府关于严密查拿《大众周刊》等刊物的训令(一九四九年七月四日) 56
二、经济日益崩溃 57
(一)市场物价暴涨 57
本市物价飞涨势占全国第四位 57
市公共汽车票价调整 每人每票一元 58
南昌水电有限公司公告(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58
公路客货运价养路费 自后日起分别调整客票每人每公里四元六角养路费每吨每里五元六角 59
公共汽车涨价 第一路每票三十元 二、三路每票六十元 60
国内邮资增加四倍 本市邮局今起实行 寄一封平价要邮资十五元 60
市场物价疯狂涨 省府将有所措施 惟今后可能恢复银本位 60
一至三月份房捐按七十五倍征收并暂停实施房屋租补办法今后房捐按实物折价征收 61
上月物价知多少工人指数较基期涨近五百倍趸售国货总指数达七百余倍 61
本月上旬物价突涨一零五倍公教人员每月每人生活费总值为四万二千六百余元 61
公营事业涨价公路票每公里八十元 包灯每瓦二百五十元 62
三月中旬生活指数上涨五十九倍 62
公共车票价明起加一倍 62
本于下旬物价指数 上涨近八八倍 金属及燃料则超过百余倍 63
戏票又涨价平剧六千电影千五 63
公教人员生活指数十天内涨五百多倍 64
邮资涨价昨日实行寄一封平信三万四千元 64
全市大小商号 昨日一律停业 65
(二)管制金融物价 65
国民党江西省会警察局、南昌市经济检查队关于举报囤积居奇者的布告(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65
国民党南昌市政府命令(一九四八年九月) 66
国民党江西省物价评议委员会第九次委员会议记录(一九四八年十月七日) 66
国民党南昌市经济检查队关于为稳定物价设置物品限价木牌给市长的呈文(一九四八年十月十九日) 68
胡主席昨提前返省处理本市物价问题 69
国民党南昌市经济检查队对密告箱设置地点数目表(一九四八年十月) 70
国民党南昌市经济检查队一九四八年八月至九月三十日至处理违反经检案件总表(一九四八年十月) 71
管制本市今后物价 本府昨开座谈会 71
国民党南昌市经济检查队十月份工作报告(一九四八年十一月) 72
制止物价疯狂上涨 市府即采紧急措施 73
银虫满街飞 抓不尽! 74
管制物价猛涨 改进报价办法 市府昨令各业遵照办理 74
新经济方案公布后 市场昨竟掀起涨风 当局决取缔市民盲动行为警备部 昨大捕街头银元贩 75
没收囤积居奇物品 拨充地方救济基金 省府订没收物品处理办法 75
市场又发生钞票荒 76
警备部昨实行限制人民携带银元出境 惟银元仍准许人民持有但携带出境以三十枚为限 76
影剧票价涨得太凶 确有管制必要 警备司令部令市府执行管制 77
公共车票价 今起改银元 77
市面金融窒息 采用银元存放钱业公会今召会商讨 铜元三百换龙洋一元 78
国民党南昌市政府整顿金融研讨会会议记录(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78
商店拒用金圆券 市场一片混乱 方主席饬警备部严行查禁 禁止银元摊贩 违者枪决 79
国民党南昌警备司令部布告(一九四九年五月七日) 80
三、垂死的最后挣扎 80
(一)国民党军的军事部署 80
南昌市碉堡具体分布情况(一九四八年七月) 80
国民党江西省保安司令部关于城防工事验收给南昌市政府的代电(一九四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81
国民党江西全省保安司令部关于本省作战区域归属问题给南昌市政府的代电(一九四八年九月四日) 83
国民党南昌市城防工事修建委员会关于城防工事碉堡验收的呈文(一九四八年九月十三日) 84
国民党南昌市城防工事修建委员会建筑碉堡验收表(一九四八年九月十五日) 84
国民党南昌市政府自卫总队部关于城防紧急时不得潜离职守代电(一九四八年九月) 85
国民党江西全省保安司令部关于设立南昌城防指挥所给国民党南昌市政府的代电(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日) 86
本市城防工事决定提前建筑对抗缴工事费用者严办水泥钢筋即日禁止外运 86
国民党江西全省保安司令部工事构筑补充计划(一九四八年十一月) 87
国民党南昌市政府城防碉寨工事构筑计划纲要(一九四八年十一月) 89
赣湘增强自卫 两省编八个师 92
方天将军昨抵省 指挥部今日成立 92
国民党江西省保安司令部关于设立南昌警备司令部给南昌市政府的代电(一九四八年十二月) 92
南昌警备司令部今日正式成立 93
赣二十三军成立后业已全部武装 93
国民党江西省政府关于转发国防部关于南昌警备司令部成立编制一事给南昌市政府的训令(一九四九年一月廿一日) 94
国民党长沙绥靖公署南昌指挥所作战指导腹案(一九四九年二月) 97
国民党南昌警备司令部关于构筑城防工事给南昌市政府的代电(一九四九年二月九日) 102
城防工事即兴工地点为牛行、欧家井、法轮寺、汽车站等处 102
国民党南昌警备司令部关于构筑城防工事给南昌市政府的命令(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103
国民党南昌警备司令部警备区区分表(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七日) 103
国民党南昌指挥机关部队驻地表(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七日) 104
国民党南昌市政府关于修建城防工事及追加预算给南昌市参议会的代电(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104
国民党南昌警备司令部关于颁发长沙绥靖公署国防工事移交保管办法及保管手册给南昌市政府的代电(一九四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105
国民党南昌警备司令部关于接收保管已构筑完工事给南昌市政府的代电(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107
国民党江西省保安司令部保安旅、团、营以上番号、主官、兵力驻地任务表(一九四九年四月) 108
保安司令部在南昌成立作战指挥所 国军劲旅开抵市郊布防 112
(二)强征兵役 112
江西省动员戡乱时期兵员征集改进办法(一九四八年十月一日) 112
三十八年度征兵 本省提前办理配额二万名限下月中征足四成 113
市府派员分赴各区坐催征解壮丁 114
本市征兵九十名师区限元月底征足 114
今年本省应出兵一万八千名 李思愬、刘德芳即赴各县督征 114
市府忙征今年兵 司令坐催市长具结 115
各部队就地征补兵员 划定征补县份赣北师区暂受征补部队指挥 115
增编劲旅巩固省防 本省加征一万精兵 各县配额军管区分别配定 116
本市征兵限月底完成 未征足区、保由接兵部队坐催 116
南昌团区新兵六百 定今拨交国军 117
本市应征兵额限本月底交齐 117
市府定今开会 商讨紧急征兵国防部派督征官在市府坐催 118
市府赶急征兵 所有职员分赴各区坐催 月底未完成拘押区保长 118
(三)搜筹军粮 118
本省军粮运输迟缓 总统深表不满 胡主席严电田粮处遵限运足 118
加强军粮运输 全省设立检查哨 各河流征雇轮、帆船只数量亦决定 119
军粮需要万分迫切 粮部续电省府征运 119
路局电调蓬车三十辆专事运济军粮 119
戡乱临决战阶段 军粮需要迫切 120
军粮急如星火!省令各县市年底前征足 再有拖欠决予撤职惩办 122
收购、采购军粮省订五项办法 122
加强军粮运输 编组运粮专车 122
南昌市府筹募食米五千石 拨补驻军副食费差额 123
各业筹募副食军米 限三天内缴解半数 123
中央将在本省购粮十四万包 123
第二篇 势不可挡的解放洪流 127
一、解放南昌 127
第四兵团司令部关于渡江作战的命令(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四日) 127
刘伯承、邓小平、张际春、李达关于渡江作战给各部队的命令(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八日) 130
第四兵团司令部关于敌情通报(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八日) 131
刘伯承、邓小平、张际春、李达关于渡江后将向浙赣线进攻至肖劲光等,并报军委、总前委电(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132
大军挺进江西东北 解放景德、乐平 围歼逃敌一军 133
我军完全截断浙赣铁路 连克贵溪、弋阳、横丰三城 133
我军胜利突破浙赣线解放上饶、铅山 歼敌六个中队 133
刘伯承、张际春、李达关于进占南昌之准备致军委、总前委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九日) 134
浙赣我军全面挺进 安吉、余杭、鄱阳、婺源等八城先后解放 134
中央军委关于第四野战军应提早渡江及十三个军的使用问题致林彪、萧克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九日) 136
人民解放军向浙赣路两侧扩展 克玉山、东乡、余江 136
林彪、萧克关于提前渡江问题复中央军委电(一九四九年五月十日) 137
林彪、萧克关于先头两军力争提前渡江致肖劲光等并报中央军委电(一九四九年五月十日) 138
江西境内 我克德兴 138
弋阳俘敌一千五百人 139
解放赣东 南城守敌逃窜 139
万年宣告解放 139
中央军委关于第四十三军不必急于向九江、南昌前进复林彪等电(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六日) 139
刘伯承、邓小平、张际春、李达关于四兵团进驻南昌致肖劲光等并报军委、总前委电(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六日) 141
林彪、萧克关于第四十三军渡江后的行动致军委电(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六日) 141
中共第四野战军前委关于做好南下部队和中共地方组织、游击队会师工作致各兵团、各军电(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六日) 142
我军先后攻击赣北湖口等地 142
中央军委关于第四十三军应即向南浔路前进致林彪、罗荣桓、萧克并告刘伯承等电(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七日) 142
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对何应钦部署之对策致林彪、萧克并去中原局电(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七日) 143
林、萧克、聂鹤亭关于各兵团渡江后之部署致肖劲光等并报军委电(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144
林彪、萧克关于第四十三军配合陈赓兵团作战致洪学智、赖传珠等电(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145
中央军委关于江西作战部署致林彪、萧克并刘伯承、陈毅等电(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九日) 145
我军解放九江 146
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占领九江后注意事项致洪学智、赖传珠电(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九日) 146
肖劲光、陈伯钧等关于转报国民党四十八军及我十四军行动情况致洪学智等并四野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日) 148
林彪、萧克关于派兵进驻九江、十五兵团向南昌前进致洪学智等并告十二兵团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日) 148
肖劲光、陈伯钧等关于转报三十七师及十四、十三军作战行动情况致洪学智等并报四野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149
刘伯承、张际春、李达关于十三军在南昌东南激战及十四军正设法渡江致军委、总前委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150
九江以西占领瑞昌城 150
林彪、萧克关于转报四十三军在九江渡江致吴富善等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150
刘伯承、张际春、李达关于派部队进驻南昌维持秩序及陈正人到南昌致陈赓等并军委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151
陈赓、郭天民、刘志坚关于所属各部向上饶开进致各军首长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151
人民解放军诞生地南昌宣告解放 152
浙赣线克进贤 全部解放杭州、南昌段 152
洪学智、赖传珠关于陈正人、邵式平抵浔致林彪、萧克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152
陈赓、刘志坚关于部队撤回赣江以东及速派部队换防三十七师致林彪、罗荣桓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153
林彪、萧克、赵尔陆关于派一个师进驻南昌致李作鹏、张池明等并报军委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153
林彪、萧克、赵尔陆关于派四十三军一个师接替南昌防务致陈赓、刘志坚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154
洪学智、赖传珠关于是否留下一个师担任接管任务致林彪等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154
赣鄂境内克德安、永修、星子、通山 154
陈赓、郭天民、刘志坚关于何时对白匪作战及何部接防南昌时间致林彪、罗荣桓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155
第十二兵团关于转报等十三、十四军等前进位置致林彪、萧克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日) 155
中共中央华中局、华中军区关于主力部队地方化方案致河南、湖北、江西省委、军区等并报中央军委电(一九四九年六月三日) 155
会师在南昌市 157
林彪、邓子恢、萧克、赵尔陆关于盼邓华部移驻南昌致邓华、赖传珠等电(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二日) 158
邓华、赖传珠、洪学智就前往南昌致林彪等电(一九四九年六月十四日) 158
林彪、邓子恢、萧克、赵尔陆关于同意一五七师向南昌前进致邓华、赖传珠、洪学智电(一九四九年六月十八日) 159
洪学智关于兵团部向南昌前进致四野司令部并各军电(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159
邓华、赖传珠、洪学智关于一六一师归江西省军区建制致林彪、邓子恢等电(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159
第四兵团司令部《阵中日记》(节略)(一九四八年十一月至一九四九年五月止) 160
陈赓日记 182
第四兵团司令部作战处作战科关于渡江作战简要经过的报告(一九五○年一月十三日) 193
二、解放赣西 196
肖劲光、陈伯钧等关于转报陈赓兵团过赣江向高安、清江前进致洪学智等并报四野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196
林彪、萧克、赵尔陆、聂鹤亭等关于粉碎何应钦、白崇禧的作战计划致肖劲光等并报中央军委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197
肖劲光、陈伯钧、韩先楚等关于转报陈赓兵团在清江等地行动及速调第三十七师南下作战致李作鹏、张池明等并报林彪、萧克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199
中央军委关于歼灭白崇禧部作战部署致林彪等并总前委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
肖劲光、陈伯钧关于转报敌决在泊罗江北与我作战致陈赓等并报林彪、萧克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200
肖劲光、陈伯钧等关于转报陈赓兵团撤回赣江以东致李作鹏等并报林彪、萧克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201
中央军委关于第四野战军短期休整后继续南进问题致林彪等电(一九四九年六月二日) 202
陈赓、郭天民、刘志坚关于部队行动请提前下号令致林彪、罗荣桓电(一九四九年六月三日) 203
陈赓、郭天民、刘志坚关于所属部队所在位置致林彪等电(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二日) 203
国民党军白崇禧、程潜部湘赣兵力部署情况(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五日) 204
陈赓、郭天民、刘志坚关于部队渡江问题致林彪电(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二日) 205
第四兵团敌情通报(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206
邓华、赖传珠、洪学智关于提早渡江致林彪等电(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208
林彪、邓子恢、萧克、赵尔陆关于在高安等地歼敌部署致邓华陈正人、陈奇函电(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209
林彪、邓子恢、萧克、赵尔陆关于七月中旬对国民党军宋希濂部发动攻势致中央军委电(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209
林彪、邓子恢等关于湘赣战役部署致邓华、陈赓等并报中央军委电(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210
林彪、萧克、赵尔陆关于四兵团作战问题致陈赓等电(一九四九年六月三十日) 211
郭天民关于四兵团在赣西作战方案致林彪、刘伯承电(一九四九年七月一日) 211
邓华、赖传珠、洪学智关于部队作战部署致林彪等电(一九四九年七月三日) 212
林彪、邓子恢等关于宜沙战役、湘赣战役的作战方针致中央军委并刘伯承等电(一九四九年七月四日) 212
中央军委关于湘赣战役的部署复林彪、邓子恢等电(一九四九年七月八日) 213
第四兵团关于会同第十二、十五兵团歼灭国民党军宋希濂部的作战命令(一九四九年七月八日于斗门姚本部) 213
陈赓、郭天民、刘志坚关于四兵团在赣西、赣南作战部署致林彪、邓子恢、萧克、赵尔陆,并刘伯承、张际春、李达,等电(一九四九年七月九日) 215
中央军委关于九月或十月前闽粤赣边纵队须独立作战致华南分局等电(一九四九年七月九日) 215
林彪、邓子恢等关于第四十三军可以在高安打响致中央军委电(一九四九年七月九日) 216
陈赓、郭天民、刘志坚关于所属部队在丰城、峡江等地渡江作战部署致林彪等电(一九四九年七月十日) 216
林彪等关于来不及追击奉新之敌致中央军委电(一九四九年七月十日) 217
林彪、邓子恢等关于第一二七师向万载前进致王、刘,并黄、宋、李、张、龙、黄电(一九四九年七月十日) 217
林彪、邓子恢、萧克、赵尔陆关于在湘赣边围歼张淦部致中央军委并告刘伯承等电(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一日) 219
陈赓、郭天民、刘志坚关于第十三、十四等军渡江情况致林彪等电(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一日) 219
高安人民重见天日 热烈拥护解放军 纷纷控诉国民党匪军罪行 220
邓华、赖传珠、洪学智关于第二步作战部署致第四三、四四军首长并报林彪等电(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二日) 221
我军解放奉新、高安 歼国民党匪军两营 221
邓华、赖传珠、洪学智、肖向荣关于战斗动员问题致各级首长、政治机关并报四野政治部电(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三日) 222
邓华、赖传珠、洪学智关于包围上高、宜丰之敌致李作鹏等并报四野司令部电(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三日) 222
中央军委关于在攸县、醴陵交界地区歼灭白崇禧部致林彪、邓子恢等电(一九四九年七月十四日) 223
林彪、邓子恢、萧克关于对湘赣边南撤之敌作战计划致中央军委电(一九四九年七月十四日) 223
第四野战军司令部关于敌情通报致各军、陈赓兵团等并报中央军委电(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五日) 224
人民解放军横渡赣江连克吉安、新余等六城另部解放上高、宜丰二城 224
中央军委关于采取远距离包围全歼白崇禧部补充意见致林彪、邓子恢等电(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七日) 225
林彪、邓子恢、萧克、赵尔陆关于南进的整个部署致中央军委电(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七日) 227
郭天民关于十八军克吉安及十四、十五军等进占情况致林彪等及十二、十五兵团电(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七日) 228
沿湘赣路西进 我军解放万载、分宜 228
湘赣前线我强大兵团续克宜春、铜鼓 228
林彪、邓子恢、萧克、赵尔陆关于第四兵团、十五兵团行动部署致陈赓、邓华等并报军委电(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229
郭天民、刘志坚关于渡江后作战战果致林彪等电(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230
林彪、邓子恢、萧克、赵尔陆关于宜沙、湘赣战役后的行动部署致各兵团首长并报中央军委电(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230
陈赓、郭天民、刘志坚关于在安福、宜春西北歼敌战果致各军首长并报四野、二野、江西十五兵团电(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232
第二野战军司令部阵中日记(节略)(一九四九年二月至九月) 233
第十五兵团司令部赣西战役第一阶段要记(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九至七月十一日) 238
第十五兵团湘赣战役第一步(六月二十九至七月十一日)总结(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253
第四野战军司令部作战处赣西战役详细战果通报(一九四九年七月十日至二十九日) 258
陈赓、郭天民、刘志坚关于所属部队七月份战果情况致林彪等电(一九四九年八月四日) 259
第四野战军关于赣西战役战斗统计(节录)(一九四九年八月四日) 260
三、解放赣南 264
陈赓、刘志坚关于作战部署致郭天民并林彪等电(一九四九年七月八日) 264
陈赓、郭天民、刘志坚关于酷暑部队行动困难并速调配粮食致林彪等电(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日) 264
中央军委关于第四兵团、十五兵团行动计划致林彪、邓子恢等电(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266
邓华、赖传珠、洪学智关于四十八军留赣州致林彪等电(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267
邓华、赖传珠、洪学智、贺晋年关于四十八军进占赣州致林彪等电(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267
洪学智、肖向荣关于四十八军接管赣州致林彪等电(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267
我军解放泰和 268
陈赓、郭天民、刘志坚关于所属各军集结位置致林彪等并军委电(一九四九年八月四日) 268
湘赣前线我军节节挺进 解放湘潭、兴国等四城 269
湘赣克攸县、于都 逼近赣州 269
我军腰斩匪“第一道防线”解放赣南重镇赣州 同时攻克南康县城 269
赣南前线人民解放军解放赣县、南康、于都 269
赣西南我克莲花县城 270
中央军委关于赣州会议致邓华、赖传珠并告陈赓电(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九日) 270
解放军与华南人民游击队连克大余、信丰胜利会师 270
第十五兵团关于一四三师四二七团战果情况致四野司令部等电(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271
赣南我军继续扫荡残敌 解放全南、安远、会昌 271
赣南我军乘胜急进连克龙南、定南半月克城十一座歼敌三千七 272
土地革命时代人民首都——江西瑞金宣告解放 272
第十五兵团关于兵团指挥所前往赣州致四野司令部、四兵团等电(一九四九年九月一日) 273
第十五兵团关于兵团指挥所抵遂川致四野司令部电(一九四九年九月三日) 273
赣南我军解放宁都 273
赣州战役经过 273
赣南人民解放军解放崇义 274
陈赓、郭天民、刘志坚关于攻占遂川战况致林彪等电(一九四九年九月五日) 275
叶剑英、方方关于赣州会议进展情况致华中局并报中央电(一九四九年九月八日) 275
中央军委关于赣州会议及进军华南致叶剑英、方方等电(一九四九年九月八日) 276
四、欢庆解放 277
江西省商会联合会、江西省工业会、南昌市商会关于迎接人民解放军进入南昌城的通告(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277
南昌市商会关于庆祝南昌解放的通告(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278
南昌各界欢迎人民解放军、庆祝解放大会筹备会关于慰问人民解放军、召开欢迎大会的紧急通告(一九四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280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部关于召开庆祝解放暨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军区成立大会的通知(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281
南昌市各界庆祝上海、南京、武汉、南昌解放暨中共江西省委会、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军区成立大会标语口号(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283
南昌市各界庆祝大会宣传大纲(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285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召开庆祝大会的紧急通知(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286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召开庆祝大会的通告(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287
南昌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庆祝上海、南京、武汉、南昌解放暨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军区成立活动的通知(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288
南昌市各界庆祝上海、南京、武汉、南昌解放暨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军区成立大会通电(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288
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庆祝全省解放的通知(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290
庆祝江西全省解放 291
庆祝人民政协开幕 江西全省解放 拥护世界和平南昌市十万人民盛大集会 294
第三篇 建设新生的人民政权 299
一、人民政权成立 299
(一)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军区 299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等机构干部配备的复华中局电(一九四九年六月三日) 299
中共中央华中局关于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等机构干部配备致中央电(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299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邵式平等人任职及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的通令(一九四九年六月十六日) 304
江西省人民政府成立 一千三百万人民有了自己的政权邵式平、范式人、方志纯任正副主席 305
中共江西省委宣告成立 将领导全省人民为全部解放与建设新江西而奋斗! 306
江西省军区司令部布告(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306
江西军区成立 陈奇涵任司令员、陈正人任政治委员、杨国夫任副司令员 306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一九四九年八月七日) 307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行政区域划分及人事配置的决定(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308
江西省人民政府通令(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七日) 309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310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除旧保甲、建立人民的城市与乡村政权的情况报告(一九四九年) 310
江西解放区各县政务推进应行注意事项(一九四九年) 313
江西省人民政府半年工作简结报告(一九五○年一月十九日) 314
(二)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 318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布告(一九四九年六月六日) 318
(三)南昌市人民政府、南昌市警备区司令部 320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九年六月□日) 320
林彪、邓子恢、萧克、赵尔陆关于南昌、九江市警备司令部干部配备致中央军委电(一九四九年六月五日) 320
南昌市人民政府成立 邓飞、陈南生分任正副市长确定按原系统分别进行接管 321
南昌市警备司令部布告(一九四九年六月九日) 323
南昌市公安局布告(一九四九年六月十日) 324
南昌军分区、专员公署成立 陈凤池、宋志霖为正副专员邓克明、马逸飞为正副司令员 324
南昌市人民政府建立各种组织机构决定七月份具体工作计划 324
中共南昌市委关于建立各区区委组织的通知(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三日) 325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南昌市各局长的报审名单(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325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各区区长的委任令(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326
中共南昌市委书记黄霖关于南昌市今后工作方针与任务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326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保甲制,成立行政事务所、公安派出所及居民小组的决定(一九四九年十一月) 332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四个月施政工作执行决议案的情况”总结报告(草)(一九五○年一月三十日) 335
(四)人民代表会议 341
中共南昌市委关于召开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党代表会议等情况的请示(一九四九年九月) 341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召开南昌市各界人民代表会的通知(一九四九年九月七日) 342
南昌市各界代表会议主席团名单 343
南昌市各界代表会议昨日隆重揭幕愿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建设新南昌 343
中共南昌市委关于召开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情况给省委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二日) 344
二、开展接收接管工作 348
(一)制定和颁布政策 348
第四兵团司令部关于进入南昌维持秩序的命令(一九四九年五月十八日) 348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接管仓库办法的紧急通知(一九四九年六月七日) 350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通令(一九四九年六月九日) 351
南昌市军管会颁发布告 规定接管官僚资本办法 352
南昌市警备司令部制定的纠察队守则(一九四九年六月十八日) 352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关于接管工作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六月) 355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一接管各地邮局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七月七日) 356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本省公路机构接管整顿办法的通令(一九四九年八月一日) 357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各新区接管各旧区政权地域及人事、公物、档案的命令(一九四九年八月) 357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各专署、县府接管所辖境内省立学校及社教机关的通令(一九四九年八月) 358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接管物资的通知(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三日) 359
(二)实施接收接管 359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财经接管部关于接管情况的汇报(一九四九年六月六日) 359
南昌市军管会接管水电公司 361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宣布接收伪《民国日报》等七单位 362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交通接管部开始接管邮政局、电信局 362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教接管部关于上报各学校情况的通知(一九四九年六月十八日) 362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开始接管“中正大学” 363
文教部接管伪教育厅 364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着手接管农、林、水及水利部门 364
军事管制委员会军事接管组接收及移交工作总结报告(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364
伪金融机构接管完成 369
第四兵团政治部关于南昌市看管、维护工作的总结(一九四九年六月) 369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政接管部行政组关于接管国民党江西省政府民政厅、省训练团、省参议会等单位的接管报告(一九四九年六月) 374
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政接管部政权处接管工作总结报告(一九四九年七月一日) 376
接管盐务、油业经济处获得经验 381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仓库接管工作的命令(一九四九年七月四日) 382
政权部接交大体完成接管中获取了大量经验 382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物资接管部经济处接管工作初步总结(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二日) 383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接管工作的总结(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397
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南昌接管工作给华中局的总结报告(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七日) 409
(三)改造安置旧政府人员 411
本市人民政府召开前伪市府职员会议邓市长阐述当前任务 411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对工程师、技师、专家和技术人员的使用与学习优待等问题的重要通知(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412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通告(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七日) 412
江西省人民政府法院通告(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 414
方志纯关于旧政府人员集训情况的综合报告(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 414
三、巩固革命成果 417
(一)建立革命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417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迅速建立革命秩序的通令(一九四九年六月九日) 417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通令(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一日) 418
南昌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上交武器弹药的通令(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七日) 418
南昌市警备司令部布告(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七日) 419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令(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420
南昌警备司令部、第一五六师司令部关于加强警备部队人员管理的联合通令(一九四九年七月八日) 420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清除反动标语、布告的训令(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421
南昌市公安局破获贩卖枪枝案两起、查捕盗匪吴静等五名(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三日) 421
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布告(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422
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关于领取通行证的补充规定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九月一日) 424
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布告(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425
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关于摊贩登记的通告(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428
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布告(一九四九年九月) 428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昌乞丐收容所收容要点通告(一九四九年十月十八日) 429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430
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布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日) 430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定司法罚款及案犯赃物统一收缴的通知(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431
中共南昌市委关于扩大公安武装的决定(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日) 432
(二)保卫新生人民政权 433
南昌市警备司令部布告(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七日) 433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处理散兵游勇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434
南昌市公安局破获特务要案 主犯徐喆人、张超然等落入法网 436
在南昌军分区统一领导下分设四个剿匪司令部 437
南昌分区结束二期剿匪 收缴枪支一千四百余支,活捉及投降匪首十六名 437
南昌市警备司令部五十天来五千散兵游勇办理登记另收缴隐藏枪枝一千三百余枝 438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军区政治部关于剿匪政治工作指示(一九四九年八月十四日) 439
中共南昌市委关于登记反动党团特务工作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442
一九四九年下半年江西剿匪总结(节录)(一九五○年三月十日) 445
第四篇 建设新南昌建设新江西 453
一、恢复农业生产 453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九年八月四日) 453
省人民政府建设厅扶植棉农生产 453
南昌四区修堤初步完成 万亩淹地栽上晚苗 454
江西省军区、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森林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九月) 454
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出指示——组织群众修堤防汛领导进行冬耕生产 455
中共江西省委关于领导秋收运动的指示(一九四九年九月十八日) 457
省府进行各种措施与建设 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 458
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贯彻对生产领导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八日) 459
二、恢复工商业经营 461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开放市内外人民商业交通来往以促进经济发展的通令(一九四九年六月十日) 461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及市政府召开工商界座谈会(一九四九年六月十八日) 462
中共南昌市委会召集私营企业工人代表座谈恢复生产 463
在人民政府大力扶持下 南昌贫民习艺所复工十三台织布机开始产布 464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465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九年七月三十日) 467
南昌市各公营企业工人突击生产获显著成绩 468
私营新生纱厂男女工人积极生产工作效率比解放前大有提高 469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九年八月六日) 469
南昌市工商业逐渐恢复 471
南昌市人民政府私营企业战时劳动暂行办法(一九四九年八月) 472
恢复与发展工商业 建设新南昌 475
公营南昌棉织厂工人积极恢复生产 480
南昌市临时市场管理委员会通告(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481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八日) 482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483
南昌市实有商户调查统计表(一九四九年八月份) 484
三、恢复财政税收 491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各级税务机构立即进行征收工作的通令(一九四九年七月十日) 491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昌市工商界借款规定的通知(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五日) 492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制度的规定》(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493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动用税款的通令(一九四九年十月五日) 496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税收工作领导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月) 498
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公营企业统一缴纳货物税暂行办法》的通令(一九四九年十月) 500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全省事业费开支的通令(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七日) 501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九日) 502
南昌专区税务局关于征收房产税向江西省税务局的请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504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税款上解办法的通知(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504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营企业纳税方法的通令(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505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一九四九年农业税(公粮)合理负担暂行办法(草案)(一九四九年) 505
四、稳定金融物价 507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通告(一九四九年六月九日) 507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布告(一九四九年六月九日) 508
南昌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禁止倒换银洋的通知(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七日) 508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统一使用人民币及严禁流通银洋、铜元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六月十八日) 510
南昌市召开人民代表座谈会拥护人民币及拒用银元、硬币的命令 510
人民币币值日益稳定,南昌市物价平稳下跌 512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人民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发行小额票币的布告(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512
南昌市商会关于稳定金融、恢复生产给陈主任的呈文(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513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布金银管理暂行办法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516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制发私营银钱业申请复业暂行办法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七月三十日) 517
南昌中国银行公告(一九四九年八月二日) 519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519
南昌市的货币斗争(一九四九年八月) 520
南昌中国银行扶植私营企业继续贷款七千余万元 522
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四个月金融工作基本总结及今后两个月工作的方针和任务(节录)(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523
开拓本币市场 坚决禁用银元 金融工作队抵重点区工作 528
江西省财经委员会关于南昌市最近物价的动向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529
使用金银捣乱金融操纵物价市公安局逮捕奸商十四人 531
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管理处关于处分源源长等行庄的通令(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531
五、恢复文化、教育、卫生事业 533
江西省人民政府、军区举办“八一”革命大学 招收三千青年培养革命干部 533
“八一”革命大学招生简章(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日) 534
南昌市人民政府通告(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535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各级学校教职员不得擅离职守、毕业生不得擅自遣散等问题的通知(一九四九年七月一日) 535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请示确定南昌市卫生局的工作范围及隶属关系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三日) 536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通令 536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九年八月二日) 537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教育改革方案的意见(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537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私立学校申请立案的暂行办法(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539
江西省人民政府命令(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540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校几项制度的规定(一九四九年九月八日) 541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各级学校、各社教机关经费开支的规定(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543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545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548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卫生工作几项规定的通令(一九四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550
南昌市私立中等学校概况(一九四九年十月) 550
南昌市解放前后私立中等学校校数、班级数、员生数统计比较表(一九四九年十月) 553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一日) 554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四日) 555
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安局通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五日) 557
南昌市政府教育局筹组民众艺人协会 558
南昌市府教育局筹组文艺摊贩协会 558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搜集、保管旧时代文化遗产的通令(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一日) 559
江西省教育厅第一届教育行政会议总结(摘要)(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六日) 559
选出筹备委员组成筹备会 本市文艺界代表会议开幕 邵主席、彭部长号召:坚实团结,迎接新中国建设中的文化高潮 564
南昌市人民政府卫生局一九四九年年终总结(节录)(一九五○年一月二十日) 564
六、管理和建设城市 571
南昌市人民政府通告(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571
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整顿市内交通 571
南昌市人民政府通告(一九四九年七月) 572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交通接管部公路渡口管理暂行规则(一九四九年七月) 572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九年八月三日) 573
南昌市人民政府通告(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五日) 574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九年八月一日) 577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九年八月七日) 578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年八月七日) 579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置布告栏固定地址的令(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日) 579
中共南昌市委关于南昌市城乡区划问题给江西省委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八月三十日) 582
南昌市人民政府通告(一九四九年九月八日) 583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九年十月五日) 583
南昌市人民政府布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八日) 584
南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南昌市公共房产问题的决定(一九四九年十一月) 585
南昌市公共房产接管登记条例(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586
七、积极支援前线 587
江西省支前司令部关于本部正式成立的通知(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五日) 587
第四兵团司令部关于请协助运送弹药一事给陈奇涵、邵式平的信(一九四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587
南昌工商界积极支援前线 第一期暂借粮款完成 589
江西省支前司令部关于成立南昌市支前航运办公室的通知(一九四九年七月五日) 589
浙赣路修理工人赶修机车支援前线 589
江西省人民政府、省支前司令部关于动员民工民车支援解放战争的暂行办法(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二日) 590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一桥损坏修复情形给市支前司令部的报告(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五日) 591
江西省支前司令部关于运送伤员、弹药一事给铁路局颜部长的信(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九日) 592
江西省支前司令部关于支前机关的组织和主要任务的通令(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九日) 592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动员城市群众制做军鞋的通令(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日) 593
江西省支前司令部关于下设立五部门的通令(一九四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595
江西省人民政府、省支前司令部关于雇用和使用私人船只的规定的布告(一九四九年七月) 596
赣江桥渡处职工帮助军队架桥运输 597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动员全市人民完成承做六万双鞋的决定(一九四九年八月十日) 597
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支前司令部关于调刘奠五同志兼支前司令部参谋长的联合通令(一九四九年八月) 599
南昌市政府关于开展支前运动的决定(一九四九年八月) 600
南昌地委、专署支援二野前进工作报告(节录)(一九四九年九月一日) 604
南昌等十余县人民完成八月份支前任务 608
江西省支前司令部关于供给二野五兵团及后方医院粮、油、柴、草的通知(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一日) 609
江西省人民政府、省支前司令部关于配合抢修樟树至萍乡段铁路桥梁的通令(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一日) 609
南昌航运管理局积极修理破坏船只完成运输支前任务 610
南昌南、北两站铁路员工积极恢复交通支前 610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结束支前司令部工作的通知(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611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动员妇女赶制棉衣的通知(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612
江西省支前司令部半年支前工作总结(节录)(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日) 612
后记 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