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
第一章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形成的历史轨迹 9
第一节 无因性理论概述 9
一、无因性的含义 9
二、民法学中的无因性问题 10
第二节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历史探源 17
一、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历史起源——罗马法中的交付制度 17
二、关于交付转移所有权是否需要所有权转移合意 23
三、交付转移所有权是否需要正当原因:有因性与无因性之争 27
第三节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形成与确立 47
一、萨维尼后世的普通法学者对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发展 47
二、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确立 51
第二章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之评析 56
第一节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形成的历史背景 56
一、民族精神是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形成的强大精神动力 56
二、观念论、体系化的思想是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形成的学术背景 58
三、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快速发展是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形成的实践需要 59
四、私法自治的理念是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形成的直接催化剂 60
第二节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功能和价值 61
一、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功能 61
二、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价值 65
第三节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之弊端 76
一、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是理性主义的产物和形而上学的先验论 77
二、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带来民事制度的迂回重复 84
三、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内部逻辑混乱 89
四、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中性伦理”影响民法典价值体系的和谐 92
第三章 我国未来民法典对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舍取 111
第一节 我国对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继受状况 111
一、我国对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继受的历史背景 111
二、我国对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继受的学术状况 113
三、我国对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继受的立法状况 118
四、我国司法实践中对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继受状况 136
第二节 我国未来民法典对物权行为概念的舍取 140
一、物权行为概念的理论预设前提 141
二、物权行为概念的检验——回到生活中去 151
三、物权行为概念的舍取及其意义 166
第三节 我国未来民法典对物权行为独立性的舍取 170
一、物权行为独立性的概念及其意义 170
二、交付的法律性质——以动产物权变动为考察对象 173
三、他物权设定行为的法律性质——以抵押权设定为考察对象 190
四、所有权保留行为的法律性质 196
五、物权行为独立性与法律关系清晰的关系 201
第四节 我国未来民法典对物权行为无因性的舍取 207
一、物权行为无因性的概念及其价值和功能 208
二、物权行为无因性与交易安全的保护 213
三、物权行为无因性与不当得利制度 224
第四章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舍取后的效应体系 238
第一节 再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 239
一、德国民法中的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区分的涵义及其价值 240
二、区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理论基础 242
三、对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区分理论的反思 246
四、结束语 251
第二节 再论无权处分——以处分行为与物权行为的价值冲突为突破口 252
一、无权处分行为的比较法考察和历史考察 253
二、无权处分行为的概念、效力和价值 267
三、我国未来立法关于无权处分制度的选择 271
第三节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之再定性 283
一、问题的提出 283
二、不当得利制度的历史渊源 286
三、不当得利制度在中世纪的嬗变 297
四、不当得利制度在大陆法系法典化过程中的形成 300
五、英美法系的“不当得利返还权” 305
六、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中的定性和定位 309
第五章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功能代替 315
第一节 善意取得制度 316
一、善意取得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316
二、善意取得制度的功能和法理基础 326
三、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范围 344
第二节 公示公信原则 347
一、公示原则的概念、法理基础与功能 347
二、公示原则的对象、方式和效力 348
第三节 保护第三人交易安全规则的制度选择 367
一、善意取得、公示公信与物权行为无因性之间的关系 367
二、我国《物权法》关于保护第三人交易安全的制度选择 371
主要参考文献 374
后记 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