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1
二、研究成果 3
三、研究方法与写作方法 5
第一章 农业风险保障权的提炼 8
一、农业风险保障权的确立 8
(一)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基石 9
(二)WTO《农业协议》对农业国内支持政策的制约 13
(三)经济发展进程中农业生产者利益的法律保护 16
(四)国家风险保障职能的凸显及法律因应 23
(五)农业保险的社会效益及立法诉求 34
二、农业风险保障权的结构与属性 39
(一)主体、客体与内容 40
(二)权利的性质 42
三、农业风险保障权的实现 45
(一)组织保障 45
(二)立法保障 53
(三)权利救济机制 57
第二章 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组织的法律解释 61
一、国有农业保险企业的法律解析 61
(一)法律地位的确定 62
(二)领导机构的设置 68
(三)业务经营的法律限定 75
二、合作制农业保险组织的法律解读 81
(一)发展合作制农业保险组织的立法要求 81
(二)合作制农业保险组织的法律分析 89
(三)我国引入合作制农业保险组织的法律探析 103
第三章 政策性农业保险活动的法律规制 113
一、保险合同法视阈 113
(一)经济法视野中的农业保险合同 113
(二)农业保险条款的优化 117
(三)农业保险合同的创新 128
二、农业保险再保险的法律保障 136
(一)农业保险再保险的实现路径 137
(二)农业保险中的比例再保险与非比例再保险省察 140
(三)农业保险国际再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 145
三、强制保险的法律探究 148
(一)强制保险方式的法律归纳 148
(二)农业保险:强制抑或自愿 150
四、巨灾保险风险证券化的法律审视:以巨灾债券为例 155
(一)内部法律关系初探 156
(二)若干法律问题思考 160
第四章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税法调整 169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法治 169
(一)财政扶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立法要求 169
(二)财政扶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律形式比较及启示 182
(三)财政扶持的法律性质剖析 201
(四)完善我国财政法制度的思考 205
二、税法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规范 217
(一)可税性理论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税收优惠 218
(二)赔偿准备金的持有与税收优惠 223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税收待遇 226
(四)保险赔偿的课税 232
第五章 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 233
一、我国农业保险活动的法律政策环境分析 233
(一)以政策调整为主的初步尝试阶段 234
(二)政策调整与法律调整相结合阶段 238
(三)《农业法》修订之后 247
(四)财政补贴保险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施行 254
(五)简短的结论 265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模式的选择 268
(一)既有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类型考察 269
(二)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的法理透视 271
(三)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模式的确定 274
三、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律制度的设计 278
(一)立法目的与立法原则 278
(二)监督管理部门和经营主体 279
(三)业务经营 283
(四)财税支持措施 285
(五)法律责任 287
结论 289
参考文献 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