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第一章 刑事再审制度的价值模式 10
第一节 法的安定性与法的公平性 11
一、法的安定性 11
二、法的公平性 27
三、法的安定性和法的公平性的冲突 31
第二节 西方国家刑事再审的价值模式 32
一、大陆法系:“既判力”模式 33
二、英美法系:“禁止双重危险”模式 38
三、两种价值模式之比较 45
第三节 我国刑事再审的价值模式 49
一、“有错必纠”模式 49
二、我国刑事再审中的价值平衡 53
第二章 刑事再审构造的模式 57
第一节 西方国家刑事再审构造的两大模式 59
一、诉权救济型 59
二、权力监督型 63
第二节 我国刑事再审构造的模式 74
一、我国刑事再审构造的模式:法律监督型 74
二、我国刑事再审中的外部权力监督 84
第三章 刑事再审构造之一:再审事由 95
第一节 比较法考察 95
第二节 我国的刑事再审事由及其存在的问题 105
第三节 我国刑事再审事由的重构 109
一、区分有利于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事由 110
二、程序违法方面 113
三、证据采信方面 121
四、法律适用方面 143
第四章 刑事再审构造之二:再审的提起 145
第一节 本院主动提起再审问题 145
第二节 检察机关抗诉问题 152
第三节 当事人申诉问题 159
第四节 刑事再审提起的时间、次数和原则 167
一、提起的时间 167
二、提起的次数 169
三、提起的原则 170
第五章 刑事再审构造之三:审查和审判 172
第一节 法律再审程序和事实再审程序之分 172
第二节 事实再审的审查组织和审判组织 174
一、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175
二、可能的改进 196
第三节 事实再审的审查程序 203
一、形式性审查 206
二、实质性审查 208
三、再审申请及再审启动对原审生效裁判的影响 212
第四节 事实再审的审判程序 216
一、再审审判程序流于形式的问题 216
二、刑事再审的审级制度 219
三、审判程序的特殊性和裁判方式 226
四、审判程序应遵循的原则 229
第六章 制约刑事再审制度改革的外部因素 238
第一节 刑事审级制度 238
一、我国的刑事审级制度 240
二、我国刑事审级制度对刑事再审制度的影响 256
三、我国刑事审级制度的完善 259
第二节 司法独立和外部监督 267
一、以信访制度为视角讨论我国刑事再审制度的必要性 270
二、有关信访的理想图景 271
三、我国的信访实践:三方博弈 275
四、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可能的改进 282
五、刑事再审制度和信访制度的关联及其存在的问题 287
六、有关刑事生效裁判救济途径的设想 298
参考文献 302
后记 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