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一篇 基层政权 15
第一章 明清民国时期基层行政组织 15
第一节 明、清基层行政组织 15
第二节 民国时期乡、镇 17
第三节 民国时期区公所、区署 18
第四节 民国时期保、甲 20
第五节 中国工农红军在贵州省建立的基层政权组织 24
第二章 解放后基层政权 27
第一节 乡镇 27
第二节 民族乡 34
第三节 人民公社 37
第四节 区公所 街道办事处 42
第五节 建镇并乡撤区 46
第三章 解放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49
第一节 村民委员会 49
第二节 居民委员会 56
第二篇 行政区划及地名管理 66
第一章 明清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66
第一节 明代、清代行政区划 66
第二节 民国时期道、行政督察区 69
第三节 民国时期县级行政区划 72
第二章 解放后行政区划 75
第一节 地级行政区划 75
第二节 县级行政区划 79
第三节 区、乡级行政区划 82
第三章 行政区划边界争议及调处 84
第一节 解放前边界划拨 84
第二节 解放后边界争议、调处 86
第四章 地名管理&R 9
第一节 地名管理机构 89
第二节 地名管理工作及地名服务 91
第三节 地名普查、补查、更新 94
第四节 地名书刊编纂 97
第五节 地名档案资料管理 100
1990年底贵州省行政区划 102
1995年底贵州省行政区划 135
第三篇 救灾救济 152
第一章 灾害救济 152
第一节 明、清时期的灾害救济 152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灾害救济 153
第三节 解放后的灾害救济 163
第二章 社会救济 192
第一节 冬令救济 193
第二节 春荒、夏荒救济 202
第三节 战时难民救济 207
第四节 “五保户”供养 210
第五节 农村医疗及其他救济 216
第六节 城镇贫困市民救济 220
第七节 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 225
第八节 麻风病人救济 226
第三章 救灾救济改革 236
第一节 改革救灾救济钱粮发放办法 236
第二节 建立农村救灾扶贫互助储金储粮会 237
第三节 建立救灾基金 242
第四节 推行救灾救济工作社会化 244
第五节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46
第六节 扶贫扶优 249
附:灾情状况 255
一、旱灾 255
二、水灾 262
三、大风、大雷雨、冰雹和霜冻 272
四、地震、滑坡、山崩、地陷 280
五、火灾、病虫害、病疫及其它灾害 283
第四篇 优抚 291
第一章 拥军优属 291
第一节 机构设置 291
第二节 拥军 293
第三节 群众优待 335
第二章 抚恤 补助 354
第一节 牺牲病故抚恤 354
第二节 伤残抚恤 365
第三节 国家补助 381
第三章 烈士褒扬 389
第一节 定为烈士的条件与审批 389
第二节 追功授号 391
第三节 烈士纪念建筑物 392
第四节 纪念烈士活动 404
第四章 优抚事业单位 406
第一节 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 406
第二节 光荣院 408
第五篇 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410
第一章 接收安置机构 410
第一节 复员委员会和转业建设委员会 410
第二节 贵州省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 412
第三节 贵州省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 415
第二章 资遣和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 419
第一节 明、清、民国时期退役安置 419
第二节 资遣人员安置 420
第三节 复员转业建设军人接收安置 421
第四节 退伍军人接收安置 425
第五节 伤病残军人、转业志愿兵及其他退伍军人接收安置 444
第六节 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 458
第三章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接收安置 474
第一节 安置服务管理机构 475
第二节 接收安置 482
第三节 服务管理 490
第六篇 社会福利 503
第一章 社会福利生产与社区服务 503
第一节 社会福利生产 503
第二节 社区服务 521
第二章 社会福利有奖募捐 529
第一节 机构设置 529
第二节 社会福利彩票发行销售 534
第三节 社会福利资金的投放使用 536
第三章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538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社会福利事业 538
第二节 解放后的社会福利事业 546
第七篇 社会行政管理 562
第一章 婚姻登记管理 562
第一节 婚姻登记 562
第二节 婚姻管理 574
第三节 收养登记 579
第二章 殡葬管理 581
第一节 丧葬习俗与改革 581
第二节 殡葬事业单位 586
第三章 社会团体管理 595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社会团体管理 595
第二节 解放后的社会团体管理 598
第四章 收容与安置 610
第一节 收容遣送 610
第二节 安置农(茶)场 618
第五章 禁烟禁毒 627
第一节 清代的禁烟禁毒 627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禁烟禁毒 628
第三节 解放初期的禁烟禁毒 630
第八篇 残疾人事业 634
第一章 残疾人工作 634
第一节 残疾人工作机构 634
第二节 残疾人情况调查 637
第三节 职业培训与劳动就业 637
第四节 残疾人康复 642
第二章 残疾人教育与文体活动 646
第一节 残疾人教育 646
第二节 文艺活动 649
第三节 体育活动 651
第三章 社会环境 654
第一节 助残 654
第二节 宣传 655
第三节 表彰先进 656
第九篇 民政经费 658
第一章 民政经费的使用范围与原则 658
第一节 民政经费的来源 658
第二节 民政经费的使用范围与原则 675
第二章 管理使用 688
第一节 管理使用制度 688
第二节 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693
第三章 审计监督 711
第一节 财务检查 711
第二节 审计部门的审计 715
第三节 内部审计 716
第十篇 民政机构与干部队伍 724
第一章 民政机构 724
第一节 明、清、民国时期的民政机构 724
第二节 解放后的民政机构 734
第三节 民政法规建设 754
第二章 队伍建设 762
第一节 民政干部的状况及来源 762
第二节 干部培训 766
第三节 工作目标管理 769
第四节 表彰先进 780
专记 796
大事记 874
附录 959
贵州省禁烟委员会组织规程 959
贵州省各县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实施细则 961
贵州省各县(市)灾害预防及处理办法 964
贵州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 967
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 970
贵州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 973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加快贵州民政工作改革步伐的意见 979
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982
贵州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 985
贵州省社会团体管理暂行规定 989
贵州省实施《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细则 993
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996
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1000
后记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