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评 论篇 7
法官的感性与法治的理性 7
“堵被窝”式强制执行与人权观念的淡漠 12
期待刑讯逼供不再成热点 16
权利冲突与价值选择 22
疑罪从无的尴尬 28
法官裁量的空间和尺度 34
从身份到公权力私有化 39
法官何故要落泪 45
“劝富行仁”与“逼富为仁” 49
问题判决与司法公正 54
该出手时就出手 59
尊重民俗与遵循法律 63
美感与缺失 67
为了罂粟花不再“灿烂” 71
法治时间表与法治速进主义 76
随 思篇 83
法网恢恢疏而有漏 83
再谈法网中的“疏”和“漏” 87
法律的缺失与补救 92
续谈法律的缺失与补救 96
三谈法律的缺失与补救 100
四谈法律的缺失与补救 104
五谈法律的缺失与补救 108
六谈法律的缺失与补救 112
七谈法律的缺失与补救 116
八谈法律的缺失与补救 121
九谈法律的缺失与补救 125
十谈法律的缺失与补救 130
法律应该被信仰 135
法律怎样被信仰 140
从相信法律到信仰法律 145
随 想篇 151
神明裁判的启示 151
良法是法,恶法不是法 155
当众意成为了法律 160
任何人不得从自己的违法行为中获利 165
特例不应成为立法之依据 170
权利是在细微处界定的 175
普罗米修斯的盗火与侵权 180
拆迁楼中的灯光意味着什么 185
时效利益中的法律逻辑 190
公平是法律的一种责任 195
“不二法门”与法律唯一 200
当形象成为了“生产力” 205
法律的“与时俱进” 213
法律是需要想象的 219
法治不是童话 224
后记 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