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河园庭管理 1
1 承德府衙门为将磕伤卧碑之王立泉鞭责发落事给热河总管衙门移 光绪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一八八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1
2 热河园庭正副总管为法办偷窃溥善寺窃银塔顶贼犯事给热河都统衙门咨 光绪三十年六月(一九○四年七月) 7
3 管理溥善寺达喇嘛桑噶林勤为拿获窃本寺银塔顶窃贼事给热河园庭总管呈 光绪三十年六月(一九○四年七月) 13
4 热河园庭事务衙门为王吉行窃御用瓷器事给承德府衙门移 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一九○九年一月) 14
5 热河都统为附奏请将布达拉庙内陈设供器移置园内存储事给园庭苑丞札 宣统元年五月二十七日(一九○九年七月十四日) 16
6 热河都统衙门为将行窃殊像寺藏毯犯福全等定罪事给苑丞札 宣统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一九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20
7 热河都统为园内苑副正副千总等均各无功无过事给内务府呈 民国元年三月十四日 24
8 承德府为查会安寺房间是否庙产事给内务府移 民国元年六月初八 26
9 滦平县正堂为请叙明喀喇河屯按府钱征收房租各商户单凭事给热河园庭衙门移 民国元年六月十一日 29
10 热河都统为禁止在园内点放花炮事给热河道河屯协副将札 民国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31
11 热河都统为各军官弁等入园浏览均须验明入园券再行放入事给园庭苑丞训令 民国二年六月五日 33
12 热河都统为园内湖塘之鱼不许垂钓布告 民国二年七月 36
13 河屯协都司为各营官兵实行裁汰派人接差事给热河监督衙门移文 民国二年七月五日 38
14 清理热河官产处处长胡家珏为勿阻拦砍伐狮子园荒地树株事给园庭事务所总办杨恩同的函 洪宪元年三月初六(一九一六年三月六日) 39
15 热河园庭事务公所为狮子园树株不准砍伐事给狮子园饬 洪宪元年三月二十三日(一九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42
16 热河都统为派卢光华赴狮子园采金事给园庭事务公所总办杨恩同令 民国三年三月十一日 43
17 热河园庭事务公所为抄转热河行政公署委任千总徐延全接任前宫苑副事给园内各处官弁的函 民国三年三月三十日 45
18 热河园庭事务公所总办为拟请严禁入园瞻仰事给热河都统详 民国三年八月六日 46
19 十八里汰副千总杨恩平为奉谕挑运南北路行宫经书等物件事给堂司呈 民国三年八月十八日 48
20 热河公署为园庭起运陈设琺瑯屏心丢失一案调查及该园千总等人暂行斥职事给园庭事务所饬 民国三年九月九日 50
21 热河公署为流杯亭榆树被风折倒妥为保存事给园庭事务公所饬 民国三年九月九日 61
22 热河园庭事务所为扎什伦布寺丢失毡毯供器等项给热河都统姜桂题详 民国三年十二月四日 63
23 热河园庭事务公所为调查狮子园内树株被砍伐事给热河都统姜桂题详 民国三年十二月 68
24 热河省民政厅厅长邴克庄为热河园庭古迹古物应如何保管事给热河省政府的提案 民国十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70
25 热河省政府为管理热河园庭古迹古物事给热河省民政厅的训令 民国十八年四月三日 72
26 热河省民政厅为保存办理寺庙预算事给热河园庭事务所的令 民国十八年四月十日 74
27 热河省民政厅为核复热河园庭事务公所管理条例规则办事细则事给园庭事务所所长胡作相的指令 民国十八年七月 76
热河园庭殿宇维修 84
28 热河园庭岁修园内殿宇房间工竣用过银两报销奏折 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四(一八九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84
29 热河园庭事务副总管为岁修园内殿宇房间工竣用过银两报销奏折 光绪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一八九七年一月十七日) 88
30 热河园庭事务副总管为岁修园内殿宇房间工竣用过银两报销奏折 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八日(一九○三年一月十六日) 93
31 热河监督造送光绪二十九年份修理各座房屋用过工料银两细数清册 光绪二十九年(一九○三年) 97
32 热河园庭事务副总管为岁修园内殿宇房间各要工用过银两报销奏折 光绪三十年九月二十七日(一九○四年十一月四日) 166
33 热河都统为园庭陈设运京运费银两及褒奖出力人员事给园庭苑丞札 宣统元年闰二月(一九○九年四月) 170
34 热河都统为园内钱粮处库房等工完竣用过银两报销事给内务府民政部等咨 宣统三年正月初八(一九一一年二月六日) 180
35 热河都统为园庭殿宇维修用过银两数目核销事给民政部总管内务府衙门等咨 宣统三年二十月初八(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188
36 热河园庭公所为粘修墙垣糊饰棚塥用过银两事给热河公署呈 民国二年十月十一日 194
热河园庭喇嘛饷供香 196
37 热河园庭副千总为本年溥仁寺香供事给堂台的呈 乾隆三十五年二月十五日(一七七二年三月十八日) 196
38 热河驻防旗务公所为编造外庙民国四年三月份支出事给热河都统财政分厅详 民国四年三月 197
39 代理热河财政分厅为核发民国四年三月份各庙饷供事给热河驻防旗务公所的函 民国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01
40 旗务公所为编造外庙民国五年八月份支出概算书事给热河都统等详 民国五年八月 203
41 热河财政分厅为核发民国五年八月份喇嘛饷并供香银两事给旗务公所的函 民国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207
42 热河驻防旗务公所为编造外庙民国五年九月份支出概算书事给热河都统呈 民国五年九月 209
43 热河财政分厅为核发外庙民国五年九月份喇嘛饷并供香银两事给热河旗务公所的函 民国五年十月十八日 212
44 热河驻防旗务公所为编造外庙民国五年十月份支出概算书事给热河都统呈 民国五年十月 214
45 热河财政分厅为核发外庙民国五年十月份喇嘛饷并供香银两事给热河旗务公所的函 民国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17
46 热河驻防旗务公所为编造外庙民国五年十一月份支出概算书事给热河都统呈 民国五年十一月 219
47 热河财政分厅为核发外庙民国五年十一月份喇嘛饷并供香银两事给热河旗务公所的函 民国五年十二月九日 222
48 热河驻防旗务公所为编造外庙民国五年十二月份支出概算书事给热河都统财政分厅呈 民国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224
49 热河财政分厅为核发普宁寺等民国五年十二月份喇嘛饷供香银两事给热河旗务公所的函 民国六年一月十七日 227
50 热河驻防旗务公所为变通普宁寺等七寺喇嘛饷米折价银两事给热河都统呈 民国五年十一月初四 229
热河园庭官兵俸饷 231
51 热河监督为园庭弁兵租银并催拖欠银两事给密山县衙门咨 嘉庆十五年十二月初二(一八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31
52 热河都统为报销本年份官兵俸饷银两事给度支部咨 宣统二年十一月初七(一九一○年十二月八日) 234
53 热河都统为看守宫仓官兵应领本年春季俸饷银两事给河屯协副将札 民国元年闰三月十四日 238
54 热河都统为热河及喀拉河屯二十员下校兵领过本年份饷米数目查核事给热河园庭苑丞等札 民国二年正月十八日 240
55 热河都统为本年份放过热河等处正杂各项银两事给总管内务府咨 民国二年正月二十四日 252
56 热河园庭公所为苑副林保年千总杨福明等合词恳请园庭生计以资养兵事给热河公署呈 民国三年二月十五日 262
57 热河园庭公所为园庭应支各款核定事给热河省财政厅详 民国三年十二月十日 269
58 热河园庭公所为裁减园庭应支各款事给园内各处饬 民国四年四月十一日 274
热河园庭地亩清册 282
59 喀喇河屯造具弁兵地亩清册 光绪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一九○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282
60 扎什伦布千总兵折租地租清册 光绪二十八年九月(一九○二年十月) 287
61 两间房造报地亩租息清册 民国三年一月十九日 290
62 十八里汰呈造当差官员兵丁等差地坐落亩数清册 民国三年四月 301
63 如意洲分下副千总兵等食租花名清册 民国四年八月 305
64 喀喇河屯官兵俸差各项地亩册 民国四年八月 312
65 旷观地亩清册 民国四年八月 326
66 含青斋地亩清册 民国四年九月 335
67 常山峪呈报生计地亩清册 民国六年三月初一 343
热河园庭守卫兵丁户口清册 375
68 张三营弁兵丁户口数目清册 光绪五年(一八七九年) 375
69 含青斋副千总兵丁户口清册 光绪五年(一八七九年) 431
70 两间房巴克什营看守行宫人员家口清册 宣统元年(一九○九年) 449
71 热河园庭事务公所呈造园内千总履历册 民国三年二月 482
72 十八里汰呈造当差兵丁挑缺花名清册 民国三年十月 495
73 中关呈报(官兵)花名清册 民国五年五月 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