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海区海洋行政授权篇 4
第一部分 行政授权 4
行政授权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海洋局管理体制问题的批复 4
行政授权之二:国务院关于国家海洋局及其所属机构人员编制问题的批复 6
行政授权之三: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8
国家海洋局北海、东海、南海分局机构改革方案 9
国家海洋局关于北海分局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 14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分局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20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分局机构改革原则意见的通知 31
行政授权之四: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国家海洋局人员编制的批复 36
行政授权之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38
第二部分 法律授权 48
法律授权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8
法律授权之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 58
法律授权之三: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68
第二篇 海区海洋行政组织篇 113
从行政法角度认识海区海洋行政管理 113
海区海洋管理局在海洋行政管理中的基层组织定位 122
海洋行政管理主体 137
海洋行政管理的运行形式 153
完善和发展海洋行政支撑组织 160
海洋行政被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 168
韩国海洋水产部的建立对中国海洋管理体制改革的启示 179
第三篇 海区海洋行政职能篇 205
海区分局的职能职责和任务 205
海区海洋管理局在海洋行政管理中的层级定位 212
海区海洋管理局在海洋行政管理中的行政管辖定位 218
分局在区域海洋行政管理的地位 225
海洋行政管理主体、客体及相互关系 254
关于《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海洋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送审稿)的几点意见 264
海洋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269
海区分局海洋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思考 284
加强“中国海监” 维护海洋权益 314
北海分局2007年度科研课题立项建议 328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北海区海洋管理工作 334
第四篇 海区海洋行政行为篇 357
实施海洋开发战略必须加强海洋行政管理 357
加强海洋行政管理的思考 366
尽快组织制定“北海区海洋功能区划” 383
论区域局“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386
适用于渤黄海区域的海洋立法情况 397
建立健全适用于渤黄海区域的海洋法体系 407
区域海洋立法应借鉴的经验 436
渤黄海区域海洋立法的特征和原则 444
第五篇 海区海洋行政实务篇 457
关于海洋倾废管理中的几个问题 457
加强北海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管理 465
建议尽快制定渤海法 492
关于山东长岛海洋自然保护区建区考察情况的报告 497
渤海环境保护的问题与对策 504
建立涉海企业环境监督员和实行职业资格管理两项制度的思考 526
附件 国家海洋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