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通典 人事 监察 劳动和社会保障卷 上》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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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贾春旺总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6
  • ISBN:7801854865
  • 页数:783 页
图书介绍:

凡例 1

第001编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义务与权利 1

第三章 职位分类 4

第四章 录用 6

第五章 考核 13

第六章 奖励 16

第七章 纪律 19

第八章 职务升降 50

第九章 职务任免 52

第十章 培训 53

第十一章 交流 55

第十二章 回避 56

第十三章 工资保险福利 57

第十四章 辞职辞退 58

第十五章 退休 60

第十六章 申诉控告 60

第十七章 管理与监督 63

第十八章 附则 64

第002编 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 65

第一章 总则 65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65

第三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 66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66

第五章 考核机构 67

第六章 附则 69

第003编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 70

第一章 总则 70

第二章 录用管理机构 71

第三章 录用计划 71

第四章 报考资格审查 72

第五章 考试 72

第六章 考核 73

第七章 录用 73

第八章 回避、监督与违纪处罚 74

第九章 附则 79

第004编 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 80

第一章 总则 80

第二章 面试管理机构 80

第三章 面试内容、方法与程序 81

第四章 面试考官 84

第五章 回避、监督与违纪处理 85

第六章 附则 87

第005编 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 88

第一章 总则 88

第二章 晋职 88

第三章 降职 89

第四章 纪律与监督 90

第五章 附则 92

第006编 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 93

第一章 总则 93

第二章 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 93

第三章 任职 96

第四章 免职 96

第五章 附则 97

第007编 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 98

第一章 总则 98

第二章 管理 98

第三章 附则 100

第008编 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暂行规定 101

第一章 总则 101

第二章 培训对象与选派 101

第三章 培训内容与方式 101

第四章 培训管理 102

第五章 培训经费 102

第六章 附则 103

第009编 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 104

第一章 总则 104

第二章 管理 104

第三章 附则 105

第010编 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 106

第一章 总则 106

第二章 培训分类 106

第三章 培训科目 107

第四章 施教机构 107

第五章 培训管理 108

第六章 附则 108

第011编 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 109

第一章 总则 109

第二章 管理 109

第三章 附则 110

第012编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111

第一章 总则 111

第二章 辞职 111

第三章 辞退 112

第四章 相关事宜 113

第五章 附则 114

第013编 公务员申诉案件办案规则 115

第一章 总则 115

第二章 立案 116

第三章 公正委员会的组成 119

第四章 调查 121

第五章 审理 121

第六章 决定 122

第七章 附则 122

第014编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 123

第一章 总则 123

第二章 管理 123

第三章 罚则 129

第四章 附则 134

第015编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135

第一章 总则 135

第二章 内容、方式和时间 136

第三章 基地、师资和经费 136

第四章 组织管理和实施 139

第五章 附则 141

第016编 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 142

第一章 总则 142

第二章 聘用条件和程序 143

第三章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145

第四章 聘期内及解聘后的待遇 148

第五章 退休、退职 149

第六章 组织管理 150

第七章 附则 150

第017编 股份制试点企业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151

第一章 总则 151

第二章 管理 151

第三章 附则 156

第018编 聘用制干部调动暂行办法 157

第一章 总则 157

第二章 管理 157

第三章 罚则 158

第四章 附则 160

第019编 干部调配工作规定 161

第一章 总则 161

第二章 调配原则 161

第三章 调配范围和条件 161

第四章 审批权限 162

第五章 调配程序 163

第六章 调配纪律 163

第七章 附则 164

第020编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165

第一章 总则 165

第二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166

第三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167

第四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169

第五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171

第六章 监督与处罚 172

第七章 附则 177

第021编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178

第一章 总则 178

第二章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178

第三章 人事代理 185

第四章 招聘与应聘 186

第五章 罚则 189

第六章 附则 202

第022编 人事部门信访工作暂行办法 203

第一章 总则 203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204

第三章 原则和方法 212

第四章 信访工作人员 218

第五章 组织领导 220

第六章 附则 221

第023编 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 222

第一章 总则 222

第二章 组织机构 223

第三章 管辖 224

第四章 处理程序 225

第五章 执行与监督 229

第六章 法律责任 230

第七章 附则 242

第024编 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办法 243

第一章 总则 243

第二章 管理 243

第三章 罚则 247

第四章 附则 255

第025编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专家管理办法 256

第一章 总则 256

第二章 外国专家来华管理 256

第三章 外国专家工作管理 258

第四章 附则 259

第026编 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260

第一章 总则 260

第二章 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的订立 261

第三章 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的履行和违反合同的责任 265

第四章 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269

第五章 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争议的解决 271

第六章 附则 271

第027编 人事统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272

第一章 总则 272

第二章 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制度 274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提供和公布 277

第四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277

第五章 考评与奖惩 280

第六章 附则 282

第028编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 283

第一章 总则 283

第二章 从业资格 284

第三章 执业资格 285

第四章 资格证书 285

第五章 注册 286

第六章 罚则 287

第七章 附则 294

第029编 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295

第一章 总则 295

第二章 管理 295

第三章 罚则 297

第四章 附则 300

第030编 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指标挂钩暂行办法 301

第一章 总则 301

第二章 工效挂钩范围及条件 302

第三章 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确定 302

第四章 工资总额基数的范围及核定 304

第五章 工效挂钩浮动比例的确定 306

第六章 工资总额基数和经济效益指标基数、社会效益考核指标基数的调整 307

第七章 新增效益工资的结算和提取 308

第八章 应提工资总额的列支渠道和计征税 309

第九章 工效挂钩审批程序与组织实施 309

第十章 附则 310

第031编 行政监察法 311

第一章 总则 311

第二章 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 312

第三章 监察机关的职责 313

第四章 监察机关的权限 315

第五章 监察程序 321

第六章 法律责任 325

第七章 附则 337

第032编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338

第一章 总则 338

第二章 管理 338

第三章 附则 358

第033编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 359

第一章 总则 359

第二章 管理 359

第三章 附则 364

第034编 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 365

第一章 总则 365

第二章 管理 365

第三章 罚则 368

第四章 附则 375

第035编 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 376

第一章 总则 376

第二章 管理 376

第三章 附则 377

第036编 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378

第一章 总则 378

第二章 管理 378

第三章 监督与处罚 378

第四章 附则 381

第037编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382

第一章 总则 382

第二章 管理 382

第三章 罚则 383

第四章 附则 385

第038编 监察机关参加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的暂行规定 386

第一章 总则 386

第二章 管理 386

第三章 附则 392

第039编 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 393

第一章 总则 393

第二章 立案 393

第三章 调查 398

第四章 审理 399

第五章 处理 400

第六章 附则 410

第040编 监察机关审理政纪案件的暂行办法 411

第一章 总则 411

第二章 管理 411

第三章 附则 414

第041编 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 415

第一章 总则 415

第二章 申诉案件的管辖 416

第三章 申诉的提起和受理 417

第四章 复审和复核 419

第五章 附则 422

第042编 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 423

第一章 总则 423

第二章 举报 424

第三章 举报处理 426

第四章 保护与奖励 433

第五章 附则 441

第043编 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办法 442

第一章 总则 442

第二章 管理 442

第三章 附则 453

第044编 劳动法 454

第一章 总则 454

第二章 促进就业 456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458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70

第五章 工资 473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477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490

第八章 职业培训 496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499

第十章 劳动争议 501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507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509

第十三章 附则 556

第045编 工会法 557

第一章 总则 557

第二章 工会组织 558

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562

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 566

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568

第六章 法律责任 570

第七章 附则 587

第046编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588

第一章 总则 588

第二章 职权 589

第三章 职工代表 591

第四章 组织制度 592

第五章 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 594

第六章 车间、班组的民主管理 595

第七章 附则 595

第047编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 596

第一章 总则 596

第二章 厂长的条件和任免 597

第三章 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和生产指挥 598

第四章 厂长的职责 600

第五章 厂长的权限 603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604

第七章 附则 611

第048编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613

第一章 总则 613

第二章 政府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管理 614

第三章 主办或者扶持单位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关系 616

第四章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内部管理 617

第五章 法律责任 621

第六章 附则 626

第049编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 627

第一章 总则 627

第二章 企业的设立 629

第三章 产权界定 630

第四章 股权设置 633

第五章 收益分配 634

第六章 管理体制 636

第七章 变更与清算 640

第八章 附则 642

第050编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 643

第一章 总则 643

第二章 管理 643

第三章 附则 650

第051编 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 651

第一章 总则 651

第二章 企业用工和劳动合同 651

第三章 工资待遇 657

第四章 保险福利 661

第五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 663

第六章 劳动争议 667

第七章 附则 669

第052编 劳动部门劳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671

第一章 总则 671

第二章 统计调查计划与统计制度 673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与公布 675

第四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677

第五章 考评与奖惩 678

第六章 附则 680

第053编 就业和失业统计管理暂行办法 681

第一章 总则 681

第二章 管理 682

第三章 奖惩 683

第四章 附则 689

第054编 劳动监察规定 690

第一章 总则 690

第二章 管理 691

第三章 罚则 696

第四章 附则 704

第055编 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 705

第一章 总则 705

第二章 管理 705

第三章 奖惩 706

第四章 附则 712

第056编 劳动监察程序规定 713

第一章 总则 713

第二章 程序 713

第三章 附则 726

第057编 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 727

第一章 总则 727

第二章 管理 727

第三章 附则 732

第058编 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733

第一章 总则 733

第二章 程序 733

第三章 附则 739

第059编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740

第一章 总则 740

第二章 奖励 740

第三章 处分 742

第四章 附则 767

第060编 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 768

第一章 总则 768

第二章 招收录用 768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769

第四章 工资、保险福利及其他待遇 775

第五章 组织管理 776

第六章 附则 780

第061编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781

第一章 总则 781

第二章 管理 781

第三章 监督检查 782

第四章 附则 783

第062编 工人考核条例 785

第一章 总则 785

第二章 考核种类 785

第三章 考核内容 786

第四章 考核方法 786

第五章 考核组织和管理 786

第六章 罚则 787

第七章 附则 795

第063编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 796

第一章 总则 796

第二章 管理 796

第三章 附则 806

第064编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807

第一章 总则 807

第二章 管理 807

第三章 附则 808

第065编 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809

第一章 总则 809

第二章 就业申请与审批 809

第三章 劳动管理和劳动监察 810

第四章 罚则 814

第五章 附则 820

第066编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 821

第一章 总则 821

第二章 管理 821

第三章 监督 822

第四章 附则 823

第067编 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 824

第一章 总则 824

第二章 招用 824

第三章 就业 825

第四章 服务 826

第五章 组织管理 835

第六章 罚则 836

第七章 附则 841

第068编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842

第一章 总则 842

第二章 管理 844

第三章 罚则 853

第四章 附则 865

第069编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866

第一章 总则 866

第二章 就业许可 866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 867

第四章 劳动管理 868

第五章 罚则 873

第六章 附则 880

第070编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882

第一章 总则 882

第二章 求职与就业 882

第三章 招用人员 883

第四章 职业介绍 887

第五章 公共就业服务 892

第六章 罚则 894

第七章 附则 903

第071编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 904

第一章 总则 904

第二章 管理 906

第三章 附则 912

第072编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 913

第一章 总则 913

第二章 中介机构的设立 914

第三章 经营和管理 917

第四章 备用金 920

第五章 罚则 921

第六章 附则 928

第073编 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 930

第一章 总则 930

第二章 管理 930

第三章 罚则 931

第四章 附则 934

第074编 集体合同规定 935

第一章 总则 935

第二章 集体合同签订 935

第三章 集体合同审查 942

第四章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943

第五章 附则 946

第075编 工会参加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试行办法 947

第一章 总则 947

第二章 平等协商 948

第三章 集体合同的内容 950

第四章 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 952

第五章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954

第六章 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 957

第七章 上级工会的职责 958

第八章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958

第九章 附则 961

第076编 就业训练中心管理规定 962

第一章 总则 962

第二章 开办与停办 962

第三章 行政管理 964

第四章 教学管理 964

第五章 师资与教材 965

第六章 考核与发证 966

第七章 经费 967

第八章 附则 968

第077编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969

第一章 总则 969

第二章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969

第三章 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实施 970

第四章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971

第五章 罚则 971

第六章 附则 978

第078编 就业训练规定 979

第一章 总则 979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979

第三章 就业训练中心 981

第四章 非劳动部门办就业训练 984

第五章 考核与发证 985

第六章 经费 985

第七章 罚则 987

第八章 附则 1010

第079编 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 1011

第一章 总则 1011

第二章 管理 1012

第三章 罚则 1016

第四章 附则 1023

第080编 企业职工培训规定 1024

第一章 总则 1024

第二章 企业和职工的责任 1025

第三章 培训保障 1027

第四章 罚则 1028

第五章 附则 1036

第081编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1037

第一章 总则 1037

第二章 培训 1037

第三章 考核和发证 1038

第四章 监督管理 1038

第五章 附则 1042

第082编 全民所有制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规定 1043

第一章 总则 1043

第二章 企业工资总额的确定 1044

第三章 企业工资总额的使用 1049

第四章 企业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 1053

第五章 企业工资总额的检查监督 1057

第六章 附则 1060

第083编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规定 1061

第一章 总则 1061

第二章 经济效益指标及其基数 1062

第三章 工资总额基数 1063

第四章 浮动比例 1063

第五章 工效挂钩的管理 1064

第六章 附则 1064

第084编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1065

第一章 总则 1065

第二章 管理 1065

第三章 罚则 1068

第四章 附则 1071

第085编 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1072

第一章 总则 1072

第二章 实施范围 1072

第三章 监督 1072

第四章 检查内容 1073

第五章 监督检查方法 1076

第六章 罚则 1077

第七章 附则 1082

第086编 外商投资企业工资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1083

第一章 总则 1083

第二章 管理 1083

第三章 附则 1086

第087编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087

第一章 总则 1087

第二章 作业场所的预防措施 1092

第三章 劳动过程的防护 1097

第四章 职业健康监护 1108

第五章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1110

第六章 监督管理 1114

第七章 罚则 1117

第八章 附则 1128

第088编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129

第一章 总则 1129

第二章 管理 1129

第三章 监督检查 1133

第四章 附则 1137

第089编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1138

第一章 总则 1138

第二章 组织措施 1138

第三章 保健措施 1139

第四章 监督管理 1141

第五章 附则 1143

第090编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1144

第一章 总则 1144

第二章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1144

第三章 附则 1146

第091编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1147

第一章 总则 1147

第二章 管理 1147

第三章 附则 1149

第092编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1150

第一章 总则 1150

第二章 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1150

第三章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151

第四章 组织管理 1152

第五章 罚则 1153

第六章 附则 1154

第093编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1155

第一章 总则 1155

第二章 管理 1157

第三章 附则 1163

第094编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1164

第一章 总则 1164

第二章 企业调解 1165

第三章 仲裁 1169

第四章 罚则 1182

第五章 附则 1190

第095编 劳动仲裁费和劳动合同鉴证费管理办法 1191

第一章 总则 1191

第二章 使用 1192

第三章 罚则 1192

第四章 附则 1196

第096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1197

第一章 总则 1197

第二章 管辖 1198

第三章 仲裁参加人 1198

第四章 案件受理 1198

第五章 案件仲裁准备 1200

第六章 案件审理 1202

第七章 案件特别审理 1203

第八章 期间、送达 1204

第九章 归档 1205

第十章 仲裁费用 1205

第十一章 附则 1207

第097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 1208

第一章 总则 1208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1208

第三章 仲裁员与仲裁庭 1210

第四章 附则 1211

第098编 劳动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 1213

第一章 总则 1213

第二章 管理 1213

第三章 附则 1215

第099编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 1216

第一章 总则 1216

第二章 调解组织 1218

第三章 调解程序 1219

第四章 附则 1221

第100编 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 1222

第一章 总则 1222

第二章 参与劳动争议协商 1226

第三章 主持劳动争议调解 1227

第四章 参加劳动争议仲裁 1230

第五章 代理职工参与诉讼 1231

第六章 参与处理集体劳动争议 1231

第101编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 1234

第一章 总则 1234

第二章 管理 1234

第三章 附则 1239

第102编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1240

第一章 总则 1240

第二章 征缴管理 1241

第三章 监督检查 1245

第四章 罚则 1249

第五章 附则 1269

第103编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1270

第一章 总则 1270

第二章 登记 1271

第三章 变更登记 1272

第四章 注销登记 1274

第五章 登记证件 1276

第六章 附则 1276

第104编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 1277

第一章 总则 1277

第二章 管理 1277

第三章 附则 1280

第105编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1281

第一章 总则 1281

第二章 管理 1281

第三章 罚则 1286

第四章 附则 1299

第106编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1300

第一章 总则 1300

第二章 管理 1300

第三章 罚则 1302

第四章 附则 1306

第107编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 1307

第一章 总则 1307

第二章 管理 1307

第三章 罚则 1309

第四章 附则 1317

第108编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 1318

第一章 总则 1318

第二章 管理 1318

第三章 附则 1327

第109编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1328

第一章 总则 1328

第二章 理事会 1328

第三章 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 1328

第四章 社保基金托管人 1332

第五章 社保基金的投资 1336

第六章 社保基金委托投资管理合同和托管合同 1338

第七章 社保基金投资的收益分配和费用 1338

第八章 社保基金投资的账户和财务管理 1339

第九章 报告制度 1339

第十章 罚则 1339

第110编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1349

第一章 总则 1349

第二章 基金预算 1351

第三章 基金筹集 1352

第四章 基金支付 1353

第五章 基金结余 1355

第六章 财政专户 1355

第七章 资产与负债 1356

第八章 基金决算 1358

第九章 监督与检查 1358

第十章 附则 1367

第111编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暂行规定 1368

第一章 总则 1368

第二章 受理 1369

第三章 办理 1370

第四章 纪律和奖惩 1372

第五章 附则 1377

第112编 失业保险条例 1378

第一章 总则 1378

第二章 失业保险基金 1379

第三章 失业保险待遇 1379

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 1382

第五章 罚则 1383

第六章 附则 1393

第113编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1394

第一章 总则 1394

第二章 工伤范围及其认定 1394

第三章 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 1395

第四章 工伤保险待遇 1397

第五章 工伤保险基金 1401

第六章 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 1402

第七章 管理与监督检查 1403

第八章 企业和职工责任 1404

第九章 争议处理 1405

第十章 附则 1408

第114编 工伤保险条例 1410

第一章 总则 1410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1413

第三章 工伤认定 1416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1422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1425

第六章 监督管理 1431

第七章 法律责任 1444

第八章 附则 1461

第115编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1462

第一章 总则 1462

第二章 管理 1462

第三章 罚则 1463

第四章 附则 1477

第116编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1478

第一章 总则 1478

第二章 管理 1478

第三章 罚则 1482

第四章 附则 1491

第117编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492

第一章 总则 1492

第二章 资金筹集 1492

第三章 资金使用 1493

第四章 资金管理 1493

第五章 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程序 1496

第六章 监督和检查 1498

第七章 附则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