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长表数据资料 504
第一卷 概要 504
表L01-01 分地区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 504
表L01-01a 分地区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市) 504
表L01-01b 分地区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镇) 506
表L01-01c 分地区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县) 506
表L01—02 分年龄、性别的人口 508
表L01—02a 分年龄、性别的人口(市) 511
表L01—02b 分年龄、性别的人口(镇) 514
表L01—02c 分年龄、性别的人口(县) 517
第二卷 民族 522
表L02-01 各民族分性别、行业的人口 522
表L02-02 各民族分性别、职业的人口 528
表L02-03 各民族分性别的未工作人口 532
表L02-04 各民族分性别、婚姻状况的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 536
表L02-05 各民族分性别、孩次的出生人数 538
表L02-06 各民族15-50岁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和平均存活子女数 542
第三卷 受教育程度 546
表L03-01 分学业完成情况、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 546
表L03-01a 分学业完成情况、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市) 547
表L03-01b 分学业完成情况、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镇) 548
表L03-01c 分学业完成情况、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县) 549
表L03-02 分年龄、性别、学业完成情况的6岁及6岁以上小学和初中人口 550
表L03-02a 分年龄、性别、学业完成情况的6岁及6岁以上小学和初中人口(市) 558
表L03-02b 分年龄、性别、学业完成情况的6岁及6岁以上小学和初中人口(镇) 566
表L03-02c 分年龄、性别、学业完成情况的6岁及6岁以上小学和初中人口(县) 574
表L03-03 分年龄、性别、受成人学历教育的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 582
第四卷 行业、职业 588
表L04-01 分地区分性别、按各行业门、大类分的人口 588
表L04-01a 分地区分性别、按各行业门、大类分的人口(市) 602
表L04-01b 分地区分性别、按各行业门、大类分的人口(镇) 616
表L04-01c 分地区分性别、按各行业门、大类分的人口(县) 630
表L04-02 分地区分性别、按各职业大、中类分的人口 644
表L04-02a 分地区分性别、按各职业大、中类分的人口(市) 654
表L04-02b 分地区分性别、按各职业大、中类分的人口(镇) 664
表L04-02c 分地区分性别、按各职业大、中类分的人口(县) 674
表L04-03 分地区分性别的未工作人口 684
表L04-04 分年龄、性别的经济活动人口 686
表L04-04a 分年龄、性别的经济活动人口(市) 688
表L04-04b 分年龄、性别的经济活动人口(镇) 690
表L04-04c 分年龄、性别的经济活动人口(县) 692
表L04-05 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的各行业人口 694
表L04-06 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的各职业人口 772
表L04-07 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的未工作人口 824
表L04-08 各行业人口的职业分布 876
表L04-09 按失业者的性别、受教育程度和失业前的主要职业分的人口 880
表L04-10 分年龄、性别、未工作者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口 882
表L04-11 按性别、行业、工作时间分的就业人口 890
表L04-12 按性别、职业、工作时间分的就业人口 894
第五卷 婚姻 896
表L05-01 分地区分性别、婚姻状况的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 896
表L05-01a 分地区分性别、婚姻状况的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市) 898
表L05-01b 分地区分性别、婚姻状况的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镇) 900
表L05-01c 分地区分性别、婚姻状况的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县) 902
表L05-02 分年龄、性别、初婚年龄的人口 904
表L05-03 分性别、受教育程度、初婚年龄的人口 916
表L05-04 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的人口 920
表L05-05 分性别、职业、婚姻状况的人口 946
第六卷 生育 950
表L06-01 分地区分性别、孩次的出生人口 950
表L06-01a 分地区分性别、孩次的出生人口(市) 952
表L06-01b 分地区分性别、孩次的出生人口(镇) 954
表L06-01c 分地区分性别、孩次的出生人口(县) 956
表L06-02 分地区15-50岁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和平均存活子女数 958
表L06-03 分地区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及总和生育率 960
表L06-03a 分地区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及总和生育率(市) 960
表L06-03b 分地区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及总和生育率(镇) 962
表L06-03c 分地区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及总和生育率(县) 962
表L06-04 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 964
表L06-04a 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市) 965
表L06-04b 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镇) 966
表L06-04c 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县) 967
表L06-05 按年龄、受教育程度、生育孩次分的育龄妇女人数(1999.11.1—2000.10.31) 968
表L06-05a 按年龄、受教育程度、生育孩次分的育龄妇女人数(市) 986
表L06-05b 按年龄、受教育程度、生育孩次分的育龄妇女人数(镇) 1004
表L06-05c 按年龄、受教育程度、生育孩次分的育龄妇女人数(县) 1022
表L06-06 分地区按活产子女数分的15—50岁妇女人数 1040
表L06-07 分地区按存活子女数分的15—50岁妇女人数 1040
表L06-08 按受教育程度、活产子女数分的15-50岁妇女人数 1041
表L06-09 按受教育程度、存活子女数分的15-50岁妇女人数 1041
表L06-10 按职业、活产子女数分的15-50岁妇女人数 1042
表L06-11 按职业、存活子女数分的15-50岁妇女人数 1042
表L06-12 按年龄分的15-50岁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和平均存活子女数 1044
表L06-13 按受教育程度分的15-50岁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和平均存活子女数 1046
第七卷 迁移 1048
表L07-01 按现住地、出生地分的人口 1048
表L07-02 按现住地、何时来本乡、镇、街道分的人口 1050
表L07-03 按现住地、迁出地类型分的人口 1052
表L07-04 按现住地、五年前常住地分的人口 1060
表L07-05 分年龄、性别、迁移原因的人口 1062
第八卷 住房 1072
表L08-01 分地区家庭户按住房建成时间分的住房状况 1072
表L08-02 分地区家庭户住房设施状况 1074
表L08-02a 分地区家庭户住房设施状况(市) 1076
表L08-02b 分地区家庭户住房设施状况(镇) 1078
表L08-02c 分地区家庭户住房设施状况(县) 1080
表L08-03 分地区家庭户按住房来源分的户数 1082
表L08-03a 分地区家庭户按住房来源分的户数(市) 1082
表L08-03b 分地区家庭户按住房来源分的户数(镇) 1084
表L08-03c 分地区家庭户按住房来源分的户数(县) 1084
表L08-04 分地区家庭户按购建住房费用分的户数 1086
表L08-04a 分地区家庭户按购建住房费用分的户数(市) 1086
表L08-04b 分地区家庭户按购建住房费用分的户数(镇) 1088
表L08-04c 分地区家庭户按购建住房费用分的户数(县) 1088
表L08-05 分地区家庭户按月租房费用分的户数 1090
表L08-05a 分地区家庭户按月租房费用分的户数(市) 1090
表L08-05b 分地区家庭户按月租房费用分的户数(镇) 1092
表L08-05c 分地区家庭户按月租房费用分的户数(县) 1092
表L08-06 按户主的受教育程度、住房来源分的家庭户户数 1094
表L08-07 分地区家庭户按住房用途、本住房中是否有其他合住户、建筑层数、住宅外墙墙体材料分的户数 1096
表L08-08 按户主的受教育程度、购建住房费用分的家庭户户数 1096
表L08-09 按户主的受教育程度、月租房费用分的家庭户户数 1098
表L08-10 按户主的职业、住房来源分的家庭户户数 1098
表L08-11 按户主的职业、购建住房费用分的家庭户户数 1100
表L08-12 按户主的职业、月租房费用分的家庭户户数 1100
表L08-13 按家庭户人口职业分的家庭户人均住房面积 1102
表L08-14 按户主的职业分的家庭户住房状况 1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7号 1105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 1105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抽样工作细则 1110
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 1112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表填写说明 1119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表 1133
2000年沈阳市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