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二十一条”交涉第五次会议问答1915年2月28日 945
中日“二十一条”交涉第六次会议问答1915年3月3日 953
中日“二十一条”交涉第七次会议问答1915年3月6日 964
中日“二十一条”交涉第八次会议问答1915年3月9日 973
日置益面告日政府训令大要1915年3月25日 982
中国外交部致日置益照会1915年3月26日 982
中国代表面交日使理由说帖1915年4月1日 983
中国外交部致日置益函1915年4月6日 984
中国外交部收统率办事处抄交张锡銮等电1915年4月8日 984
中国代表面交日使理由说帖1915年4月9日 985
日本公使第二次送交条款1915年4月26日 986
中国之最后修正案1915年5月1日 989
中国代表对日使面答理由1915年5月1日 992
日本政府给袁世凯政府的最后通牒及附件“觉书解释” 1915年5月7日 994
附件:“觉书解释” 995
袁世凯政府答复日本政府最后通牒节略1915年5月9日 996
大总统申令1915年5月13日 997
(五)列强对“二十一条”的反应 997
1.沙俄与日本对华“二十一条” 998
马列夫斯基致沙查诺夫电1915年1月11日[24日] 998
沙查诺夫致马列夫斯基电1915年1月14日[27日] 998
库朋斯齐致沙查诺夫电1915年1月16日[29日] 999
本肯多夫致沙查诺夫电1915年1月23日[2月5日] 999
马列夫斯基致沙查诺夫电1915年(1月23日)[2月5日] 1000
沙查诺夫致马列夫斯基电1915年(1月25日)[2月7日] 1001
马列夫斯基致沙查诺夫电1915年2月7日[20日] 1002
库朋斯齐致沙查诺夫紧急报告1915年2月11日[24日] 1002
马列夫斯基致沙查诺夫紧急报告1915年2月13日[26日] 1004
库朋斯基致沙查诺夫紧急报告1915年2月18日 [3月3日] 1007
日本驻彼得格勒大使馆致俄国外交部备忘录 1915年4月18日[5月1日] 1008
日本驻彼得格勒大使致沙查诺夫口头照会 1915年4月25日[5月8日] 1010
沙查诺夫致马列夫斯基电1915年4月27日[5月10日] 1011
库朋斯齐致沙查诺夫紧急报告1915年4月29日 [5月12日] 1011
中国驻彼得格勒公使馆致沙查诺夫口头照会 1915年4月30日[5月13日] 1015
马列夫斯基致沙查诺夫电1915年4月30日[5月13日] 1016
马列夫斯基致沙查诺夫紧急报告1915年5月5日[18日] 1017
马列夫斯基致沙查诺夫紧急报告1915年6月19日 [7月2日] 1018
帕尔克致沙查诺夫函1915年8月4日[17日] 1021
库朋斯齐致沙查诺夫电1915年8月16日[29日] 1022
沙查诺夫致帕尔克函1915年8月24日[9月6日] 1023
2.美国与日本对华“二十一条” 1025
美国白皮书:“二十一条”1915年 1025
布赖恩致珍田照会1915年3月13日 1026
马列夫斯基致沙查诺夫电1915年4月25日[5月8日] 1033
布赖恩致驻日大使训令1915年5月11日 1034
芮恩施致中国外交部节略1915年5月13日 1034
陆徵祥会晤芮恩施问答1915年6月9日 1034
3.英国与日本对华“二十一条” 1036
中国外交部收施肇基电1915年3月13日 1036
4.法国与日本对华“二十一条” 1037
本野致加藤电1915年2月23日[俄历10日] 1037
中国外交部收胡惟德电1915年5月13日 1038
5.荷兰与日本对华“二十一条” 1038
中国外交部收唐在复电1915年5月12日 1038
6.瑞典与日本对华“二十一条” 1039
中国外交部收驻陆宗舆电1915年1月25日 1039
7.奥地利与日本对华“二十一条” 1039
陆徵祥会晤奥地利使馆参赞文采德、翻译巴尔问答 1915年4月15日 1039
8.西班牙与日本对华“二十一条” 1040
中国外交部收戴陈霖函1915年7月16日 1040
(六)“民四条约”问题 1040
关于山东省之条约1915年5月25日 1040
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1915年5月25日 1041
附一:关于山东事项之换文 1043
附二:关于山东开埠事项之换文 1043
附三:关于旅大南满安奉期限之换文 1044
附四:关于东部内蒙古开埠事项之换文 1044
附五:关于南满洲开矿事项之换文 1045
附六:关于南满洲东部内蒙古铁路课税事项之换文 1046
附七:关于南满洲聘用顾问事项之换文 1047
附八:关于南满洲商租解释之换文 1048
附九:关于南满洲东部内蒙古接洽警察法令课税之换文 1048
附十:关于南满洲东部内蒙古条约第二至第五条延期实行之换文 1049
附十一:关于汉冶萍事项之换文 1049
附十二:关于福建问题之换文 1050
附十三:关于交还胶澳之换文 1050
陆徵祥会晤日置益问答1915年5月27日 1051
恢复青岛海关办法1915年8月6日 1053
(七)袁世凯称帝与中外交涉 1054
陆宗舆致北京外交部电1915年9月4日 1054
陆宗舆致北京外交部电1915年9月6日 1054
陆宗舆致北京外交部电1912年9月10日 1055
后藤新平致章宗祥照会1915年9月24日 1055
章宗祥复后藤新平照会1915年9月24日 1056
朱尔典与袁世凯就帝制问题的晤谈纪要 1915年10月2日 1056
关于反对中国帝制之劝告1915年10月27日 1060
北京政府外交部致陆宗舆电1915年10月27日 1061
日英俄驻京公使就恢复帝制事向北京外交部口述三国之劝告1915年10月28日 1062
陆宗舆致北京外交部电1915年10月28日 1063
陆宗舆致北京外交部电1915年10月31日 1064
北京政府对日、英、俄三国公使的劝告之口头答复 1915年11月1日 1064
向日英俄法四国公使发表延缓帝制的声明(节录) 1915年11月11日 1066
袁世凯承认帝位之申令1915年12月12日 1066
黄兴为劝阻美国赞成袁世凯称帝致美驻华公使电 1915年12月14日 1070
北京政府外交部就日英俄法意五国再次劝阻恢复帝制事致陆宗舆电1915年12月15日 1071
陆宗舆致北京外交部电1916年1月21日 1071
陆宗舆致北京外交部电1916年1月21日 1072
袁世凯被迫延缓登皇位令1916年2月23日 1072
帝国对于中国目前时局之政策1916年(大正五年)3月7日于总理官邸 1073
袁世凯被迫撤销帝制令1916年3月22日 1074
袁世凯被迫废止“洪宪”年号令1916年3月23日 1075
袁世凯宣布帝制议案始末令1916年5月29日 1076
袁世凯之遗令1916年6月6日 1078
七、日本加强在华影响 1079
(一)日俄密约 1080
1.第一次日俄密约 1080
本野致林电[97] 1907年1月19日 1080
林致本野电[98 ] 1907年2月2日 1082
本野致林电[99] 1907年2月6日 1082
小村致林电[103] 1907年2月15日 1083
本野致林电[105] 1907年2月21日 1084
(另电)2月21日本野致林电 1087
元老会议决定[108] 1907年3月3日 1088
林致本野电[109] 1907年3月5日 1089
(另电)3月5日林致本野电 1091
本野致林电[113] 1907年3月12日 1092
林致本野电[117] 1907年3月25日 1093
本野致林电[123 ] 1907年4月3日 1094
(另电一)同日本野致林电 1095
(另电二)4月4日本野致林电 1095
内阁决定[129 ] 1907年4月16日 1096
林致本野电[130] 1907年4月18日 1097
林致本野电[133] 1907年4月22日 1099
本野致林电[134] 1907年4月22日 1100
林致本野电[139] 1907年4月26日 1101
本野致林电[147 ] 1907年5月11日 1102
本野致林电[154] 1907年6月1日 1104
林致本野电[163] 1907年6月20日 1108
本野致林电[166] 1907年7月4日 1109
本野致林电[167 ] 1907年7月5日 1111
本野致林电[182 ] 1907年7月30日 1112
附件:日俄协约、秘密协约、附加条款、互换文件 1112
2.第二次日俄密约 1114
小村致本野(现在东京)函[8 ] 1910年3月19日 1114
小村致本野(现在东京)电1910年3月19日 1115
附属文件一:1910年(明治四十三年)3月政府关于签署第二次日俄协约的决定 1116
附属文件二:日俄新协约案 1119
本野致小村电[9 ] 1910年4月11日 1120
小村致本野电[14 ] 1910年4月19日 1123
附件:俄国大使向小村提出的备忘录译文 1124
本野致小村电[21]1910年5月15日 1125
本野致小村电[23 ] 1910年5月26日 1126
本野致小村电[24] 1910年5月28日 1129
本野致小村电[33] 1910年6月9日 1130
本野致小村电[40]1910年6月16日 1133
本野致小村电[67 ] 1910年7月4日 1135
(另电)同日本野致小村电 1135
附件一:日俄协约日译文 1137
附件二:1899年6月1日清国外交部致驻华俄国公使公文(日译文) 1139
伊集院致小村电[79] 1910年7月11日 1140
伊集院致小村电[92] 1910年7月21日 1141
(另电)清国政府声明要点 1142
伊集院致小村函[93] 1910年7月22日 1142
附属文件一:甲号:清国外务部照会第21号 1143
附属文件二:乙号:伊集院的复照第27号 1143
伊集院致小村函[106 ] 1910年8月3日(8月15日收到) 1144
本野致小村电[110]1910年8月22日 1145
伊集院致小村函[113 ] 1910年8月25日(9月6日收到) 1145
3.第三次日俄密约 1148
伊集院致内田电1912年1月10日 1148
日本政府关于开始第三次日俄密约谈判的内阁会议决议1912年1月16日 1149
本野致内田电1912年1月19日 1151
本野致内田电1912年1月19日 1152
内田致本野电1912年1月21日 1152
(另电)内田致本野电1912年1月22日 1154
本野致内田电1912年1月24日 1154
日本驻彼得堡大使馆致俄国外交大臣照会 1912年1月11日[24日] 1156
本野致内田电1912年2月5日 1157
本野致内田电1912年2月16日 1159
俄国外交部致本野口头照会1912年2月7日[20日] 1160
本野致内田电1912年2月22日 1162
附记:俄国政府备忘录 1165
本野复内田电1912年3月20日 1167
日本国政府对俄国政府关于在满洲、蒙古划定两国特殊利益地域问题所提备忘录的复文(草案) 1912年4月2日 1168
内田致本野函1912年4月2日 1169
附记:关于日俄在满蒙划定特殊利益范围答复俄国备忘录之草案 1171
日本外务省致俄国外交大臣节略1912年4月7日[20日] 1172
俄国外交部致本野备忘录1912年4月18日[5月1日] 1173
附件:密约草案 1175
本野致内田第111号电 1175
内田致本野电1912年5月24日 1176
内田致本野电1912年5月29日 1177
沙查诺夫上沙皇尼古拉二世奏1912年5月22日[6月4日] 1178
内田致本野函1912年6月20日 1179
附件:日俄协约签署前内部通告英国政府之信函译文(绝密) 1180
俄日协约1912年6月25日[7月8日] 1181
4.第四次日俄密约 1182
马列夫斯基致沙查诺夫紧急报告1915年7月2日[15日] 1182
安达公使手记(一)[ 84] 1916年1月7日 1185
安达公使手记(二)[ 85] 1916年1月10日 1186
安达公使手记(三)[ 86] 1916年1月11日 1187
安达公使手记(四)[87 ] 1916年1月13日 1188
科扎科夫与石井的会谈[88] 1916年1月14日 1189
大正五年二月十四日内阁决定[90] 1916年2月14日 1192
石井致本野电[91] 1916年2月14日 1193
石井致本野电1916年2月1日[14日] 1194
石井致本野电[94] 1916年2月15日 1195
(另电一)2月15日石井致本野电 1196
(另电二)二月十五日石井致本野电 1197
日本驻彼得格勒大使馆致俄国外交大臣备忘录 1916年2月5日[18日] 1198
俄国外交部致本野备忘录1916年2月12日[25日] 1199
本野致日本石井电1916年2月15日[28日] 1201
俄国外交部致本野备忘录1916年3月5日[18日] 1203
附件一:公开协约草案(秘密) 1204
附件二:秘密协约草案(秘密) 1204
石井致本野电[107] 1916年3月20日 1206
附件:关于俄国应让与的铁路的最北端车站的研究 1206
日本驻彼得格勒大使馆致俄国外交大臣备忘录 1916年3月20日[4月2日] 1207
俄国外交部致本野备忘录1916年3月23日[4月5日] 1208
石井致本野电[112] 1916年4月18日 1209
本野致石井电[118] 1916年4月30日 1211
石井致本野电[122 ] 1916年5月10日 1213
本野致石井电[125 ] 1916年5月14日 1213
本野致石井电[129] 1916年6月3日 1214
本野致石井电[132 ] 1916年6月12日(6月14日收到) 1215
石井致本野电[142 ] 1916年6月29日 1216
附件一:经天皇圣裁的日俄协约案 1216
附件二:上奏日俄协约案及向枢密院咨询的经过 1218
小幡致石井电[153 ] 1916年8月1日 1219
石井致本野电[156 ] 1916年8月5日 1220
本野致石井电[158] 1916年8月9日 1221
石井致小幡电[159] 1916年8月14日 1222
俄国驻日本大使致本野函[171 ] 1916年12月7日 1223
附属文件一:俄国陆军部的要求事项 1225
附属文件二:关于让与中东铁路南线一段及松花江航行权的换文案 1225
附属文件三:俄国对日本在满洲的活动范围内建立关税制度不存异议的秘密换文案 1226
俄国驻日本大使致本野函[173] 1916年12月18日 1227
附件:对所让与中东铁路的估价 1227
(二)五国山东问题密约 1228
1.日英密约 1229
格林尼致书于大日本外务部大臣1917年2月16日 1229
葛林照会本野一郎1917年2月16日 1229
日本外务大臣致法国驻日大使1917年2月19日 1230
日政府复英公使书1917年2月21日 1230
2.日法密约 1231
日法密约1917年2月22日 1231
补力恩答复日本外务大臣书 1231
3.日意、日俄密约 1232
4.日美间之协定(蓝辛石井换文) 1232
中美间之协定(蓝辛石井换文)1917年11月2日 1232
(三)蓝辛一石井协定 1232
石井之东渡 1233
蓝辛石井换文 1235
日美解释之不同 1236
中国之声明 1237
(四)西原借款 1238
胜田主计之“菊分根”政策 1238
林权助之反对论 1240
交通银行借款合同1917年1月20日 1242
日币一千万元垫款合同1917年8月28日 1244
交通银行二千万元借款合同1917年9月28日 1246
章宗祥之自述 1248
吉长铁路借款合同1917年10月12日 1249
附件 1253
日币一千万元第二次垫款合同1918年1月6日 1254
附件 1257
四郑铁路短期借款合同1918年2月12日 1257
附 1259
无线电台借款正合同1918年2月21日 1259
无线电台借款附合同1918年2月21日 1262
有线电报借款合同1918年4月30日 1263
吉会铁路借款预备合同1918年6月18日 1264
日币一千万元第三次垫款合同1918年7月5日 1266
附件 1268
第二次军械借款合同1918年7月31日 1269
吉黑两省金矿及森林借款合同1918年8月2日 1270
满蒙四铁路借款预备合同1918年9月28日 1271
济顺高徐二铁路借款预备合同1918年9月28日 1273
参战借款合同1918年9月28日 1275
附录一 1276
附录二 1277
(五)山东问题换文 1278
后藤新平照会章宗祥1918年9月24日 1279
章宗祥照复后藤1918年9月24日 1279
关于济顺高徐二铁路换文:中国去文1918年9月24日 1280
关于济顺高徐二铁路换文:日本复文1918年9月24日 1281
关于满蒙四铁路换文:中国去文1918年9月24日 1281
关于满蒙四铁路换文:日本复文1918年9月24日 1282
关于处理山东省各问题换文:日本来文1918年9月25日 1282
关于处理山东省各问题换文:中国复文1918年9月25日 1283
葛林致本野照会1917年2月16日 1283
日本外务大臣致法俄两国驻日大使节略1917年2月19日 1284
日本外务大臣致葛林复照1917年2月21日 1284
法国大使复日本外务大臣节略1917年3月1日 1285
八、中国决定参战 1286
(一)参战问题的提出 1287
1.中华民国的局外中立 1287
中华民国局外中立条规1914年8月6日 1287
袁世凯关于严守中立令1914年8月6日 1290
袁世凯恪守局外中立申令1914年8月6日 1291
徐州张督军关于中立意见 日期不详 1292
2.限制战区提议 1292
外交部电陆宗舆1914年8月6日 1292
陆宗舆电外交部1914年8月8日 1293
外交部电陆宗舆1914年8月10日 1293
陆宗舆电外交部1914年8月10日 1293
外交部电陆宗舆1914年8月12日 1294
驻英国公使施肇基、驻巴西公使刘式训关于取消战区等事致外交部电1915年1月29日 1294
3.提议参战 1295
收陆宗舆函1914年11月30日 1295
驻英使馆关于英俄法三使劝中国加入协约国联邦事致外交部电1915年11月22日 1295
王秘书赴俄馆问答 日期不详 1296
收东京章宗祥电1917年2月13日 1297
(二)中国国内关于参战问题的争论 1298
1.主张参战 1298
吴德振请与联合国订立有利条件筹备对德绝交宣战呈1917年2月 1298
国务院致各省督军等关于中德关系能否停留断交尚须慎重讨论电1917年3月2日 1300
唐继尧主张中国加入战团须商议交换条件电1917年3月7日 1300
唐继尧陈述中国加入战团条件电1917年3月10日 1301
国务院致各省督军等关于中国宜应对德断交电 1917年3月11日 1301
国务院致各省督军等关于中德断交理由电 1917年3月15日 1303
伍廷芳报告中国对德宣战利弊函1917年4月 1304
顾维钧电1917年 1305
2.不主张参战 1308
蒋方震等反对参战呈1917年2月 1308
颜惠庆报告中国不应对德绝交电1917年2月13日 1310
德京王揖唐来电1917年2月29日 1311
徐州张督军寒电、蚌埠倪省长删电 1311
南京冯国璋来电 日期不详 1311
外交部汪毅函 日期不详 1312
徐州张勋来电 日期不详 1312
沈瑞麟报告中国中立最后无患电1917年3月4日 1313
财政部主事戴正诚函 日期不详 1313
程璧光报告中国对德宣战意见呈1917年4月 1313
某人密报孙中山、唐绍仪等商议藉对德宣战反对政府呈1917年4月 1315
(三)与协约国的协商 1315
1.与日本的协商 1315
林公使致本野电 北京,1917年5月3日 1315
林公使致本野电 北京,1917年5月10日 1316
本野致林公使电1917年5月27日 1317
天津军司令致参谋总长电 天津,1917年6月3日 1317
本野致驻华公使、各领事(包括香港)、关东都督电 1917年6月4日 1318
林公使致本野电 北京,1917年6月4日 1318
陆宗舆致章公使电 天津,1917年6月4日 1319
松平致本野电 天津,1917年6月8日 1319
斋藤致参谋总长电 北京,1917年6月14日 1320
斋藤致参谋总长电 北京,1917年6月14日 1321
松进致参谋总长电1917年6月19日 1322
林公使致本野电 北京,1917年6月19日 1323
赤塚致本野电1917年7月8日 1323
陆宗舆来电1917年7月12日 1323
林公使致本野电 北京,1917年7月14日 1324
章宗祥之《参战逸史》节选 1324
2.日英在中国参战问题上的交涉 1330
林公使致本野电 北京,1917年5月9日 1330
林公使致本野电 北京,1917年5月10日 1330
本野致林公使电1917年5月11日 1331
英国驻日大使面交的照会译文1917年5月13日 1331
日本致英国照会1917年5月14日 1332
本野致林公使电1917年5月15日 1332
林公使致本野电1917年5月18日 1333
英国致日本照会1917年5月19日 1334
英国致日本照会1917年5月20日 1335
日本致英国照会1917年5月23日 1336
英国驻日大使致日本政府照会1917年6月28日 1336
本野致林公使电 日期不详 1337
林公使致本野电 北京,1917年7月7日 1337
照会1917年7月27日阁议通过 1338
高尾致本野电1917年7月31日 1339
本野致林公使电1917年8月8日 1339
本野致林公使信1917年8月10日 1340
英国外务大臣致英国驻日大使电1917年8月10日 1341
3.美国对中国参战的态度 1342
芮恩施致国务卿电 北京,1917年5月23日 1342
国务卿致芮恩施电 华盛顿,1917年6月4日 1342
国务卿致沙泼电 华盛顿,1917年6月4日 1343
佩齐致国务卿电 伦敦,1917年6月5日 1343
国务卿致佩齐电 华盛顿,1917年6月7日 1344
国务卿致沙泼电 华盛顿,1917年6月9日 1344
国务卿致惠勒电 华盛顿,1917年6月9日 1345
日本驻美大使致国务卿(备忘录)华盛顿, 1917年6月15日 1345
惠勒致国务卿电 东京,1917年6月17日 1346
惠勒致国务卿电 东京,1917年6月18日 1346
国务卿致惠勒代办电 华盛顿,1917年6月19日 1347
佩齐致国务卿电 伦敦,1917年6月19日 1347
附件:〔英〕外交部致佩齐电 1347
沙泼致国务卿电 巴黎,1917年6月20日 1349
附件:译稿 1349
芮恩施致国务卿电 北京,1917年6月25日 1350
芮恩施致国务卿电 北京,1917年8月3日 1352
代理国务卿致芮恩施电 华盛顿,1917年8月4日 1352
(四)参战与对德奥的战时处置 1353
1.中德绝交与对德战时处置 1353
汪荣宝乞示中德断交后处置在比利益电 1917年2月12日 1353
颜惠庆乞示中德绝交应行办理事件电 1917年2月13日 1353
国务院致章宗祥关于中德断交与财政问题电 1917年2月14日 1354
中国为抗议德国封锁计划致辛使照会稿 1917年2月15日 1354
国务院致章宗祥关于中德断交时间决不无故中变电1917年2月17日 1355
顾维钧报告驻华德使及外交人员离美电1917年2月18日 1355
预筹中德断交后各部应办事宜(收录总纲)1917年2月 1355
农商部致各省区处置各厂矿德人办法电1917年3月14日 1357
交通部致外交内务部关于中德断交稽查电报提供德人姓名住址年龄咨文1917年3月14日 1358
交通部致津浦等路局关于护送德使出境电 1917年3月14日 1359
谭浩明等乞示中德断交后对待其在华舰只商船官民等电1917年3月14日 1359
国务院致冯国璋等关于宣布对德断交及保护德侨应办事宜电1917年3月14日 1359
国务院致杨增新等关于加强防务监视德人电 1917年3月15日 1360
国务院致谭浩明等关于德舰商船等处置办法电 1917年3月15日 1360
国务院致各省督军等关于公牍文词不许对德用敌等字样电1917年3月15日 1361
国务院致各省督军等电1917年3月15日 1361
外交部为对德绝交处理有关事务之答复1917年3月15日 1362
杨飞霞请按国际公法处置德国工人电1917年3月16日 1362
谭延闿乞示对湘德领处置办法电1917年3月16日 1363
谭浩明等乞示对德领处置办法电1917年3月16日 1363
谭浩明等乞示中德断交后各机关雇用德员处置办法电1917年3月17日 1364
国务院致冯国璋等关于派兵警接收德国在津各机构情况电1917年3月17日 1364
陆如珩请撤换德人赫美玲芜关税司电1917年3月18日 1364
国务院致唐继尧关于限制监视居留中国德领电 1917年3月18日 1365
国务院致谭浩明等关于各机关聘雇德员处置办法电1917年3月18日 1365
国务院复杨飞霞关于德国工人处置办法电 1917年3月18日 1365
国务院致谭延闿关于德领要求居留中国处理办法电 1917年3月18日 1365
国务院复谭浩明等关于办理德领离境与离舰士兵处置问题电1917年3月18日 1366
交通部致各海关监督关于中国商船悬挂德旗应与德船同一待遇电1917年3月19日 1366
交通部致上海招商局关于中国现仅对德断交商业自应维持电1917年3月19日 1366
国务院致广东谭代督军电1917年3月20日 1367
国务院致田应诏关于目前对德仅断绝国交言行务须谨慎电1917年3月20日 1367
国务院致芜关监督关于撤换德人赫美玲芜关税司电 1917年3月20日 1367
蒋雁行乞示处置至绥德人士大司电1917年3月21日 1368
杨善德报告处置德籍雇员情况电1917年3月21日 1368
交通部发邮政总局关于处置德领事及官员邮件指令 1917年3月22日 1368
颜惠庆报告德对中国政府令其领事一律离境提出复议电1917年3月23日 1369
交通部致沙面电局关于处理德商及德银行商电收发问题电1917年3月23日 1369
2.正式宣战及列强的反应 1370
芮恩施致国务卿电 北京,1917年8月9日 1370
外交部关于中国参战致各国公使照会1917年8月14日 1370
芮恩施致国务卿(摘要)北京,1917年8月24日 1370
英国驻美大使致国务卿(备忘录)华盛顿,1917年9月3日 1372
日本驻美大使致国务卿(备忘录)1917年9月4日 1373
国务卿致英国驻美大使电(备忘录)华盛顿,1917年9月6日 1374
国务卿致日驻美大使备忘录 华盛顿,1917年9月6日 1374
内务部编“德奥俘虏管理纪要——收容俘虏的原委及时期”(节选)1919年 1374
(五)出兵西伯利亚 1378
1.日本诱使北京政府签订《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 1378
驻日本章公使致北京外交部电1918年2月6日 1378
外交部致驻日章公使电1918年2月22日 1379
驻日本章公使致外交部电1918年2月23日 1379
驻日本章公使致外交部电1918年2月24日 1380
驻日本章公使致外交部电1918年2月27日 1380
北京政府外交部致章公使电1918年3月2日 1381
北京政府外交部致章公使电1918年3月2日 1381
章公使致北京国务院、外交部电1918年3月8日 1382
北京政府外交部致章公使电1918年3月11日 1383
章公使致外交部电1918年3月12日 1383
章公使致外交部电1918年3月13日 1384
章公使致外交部电1918年3月16日 1384
外交部致章宗祥电1918年3月17日 1385
外交部致章公使电1918年3月19日 1386
章公使致外交部电1918年3月19日,20日到 1386
章公使致外交部电1918年3月21日 1387
日本使馆致外交部函一件1918年3月25日 1387
章公使致日本外务大臣函1918年3月25日 1388
日本外务大臣复章公使函1918年3月25日 1388
日本外务大臣致章公使函1918年3月25日 1389
章公使复日本外务大臣函1918年3月25日 1389
收章公使电1918年3月26日 1389
发章公使电1918年3月30日 1390
收顾公使电1918年4月6日 1390
收陆徵祥会晤日本斋藤问答1918年4月17日 1391
发顾维钧、施肇基电1918年4月26日 1393
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1918年5月16日 1393
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1918年5月19日 1396
2.参与协约国出兵西伯利亚 1398
收施肇基电1918年5月27日 1398
收顾维钧电1918年5月27日 1398
外交部致日本林公使照会1918年5月29日 1399
日本馆致外交部照会1918年5月29日 1399
发顾维钧、施肇基、胡维德、王广圻电1918年5月29日 1399
日本馆致外交部照会1918年5月30日 1400
外交部致日本林公使照会1918年5月30日 1400
北京政府发表出兵海参崴宣言1918年8月24日 1401
北京政府发布承认捷克军为联盟交战团体的宣言书 1918年10月6日 1402
陈箓与会晤美国马克谟问答1918年9月2日 1402
关于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实施上必要之详细协定 1918年9月6日 1404
外交部致日本馆节略1918年10月19日 1405
九、北京政府外交制度的变革 1406
外交部沿革纪略乙编 1406
外交部存《外交方针意见书》稿1921年 1422
国籍法1912年11月18日 1427
北京政府司法部订立《华洋诉讼办法》1913年3月8日 1431
国籍法实行规则1913年11月3日 1431
修正国籍法1914年12月30日 1433
修正国籍法施行规则1915年2月12日 1434
审理无约国人民民刑事诉讼章程1919年5月23日 1435
管理无约国人民章程1919年6月22日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