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大事纪略 8
第一章 行政管理机构 41
第一节 州级行政管理机构 41
第二节 县、市(开发区)乡镇企业管理局 48
第二章 党群组织 66
第一节 中共基层组织及派出机构 66
第二节 群团组织 77
第三章 乡镇工业 83
第一节 矿产采冶 83
第二节 铸造 90
第三节 水电 91
第四节 化工 93
第五节 制药 95
第六节 建材 98
第七节 食品加工 103
第八节 酿酒 106
第九节 农副产品加工 108
第十节 工艺品 116
第十一节 造纸 118
第十二节 烟花爆竹 122
第十三节 水泥预制、家具、饲料 124
第四章 煤炭 126
第一节 资源 126
第二节 勘测、规划 137
第三节 开发、运销 138
附:黔西南州3万吨/年以上矿井年审名录 141
第四节 上交税费 147
第五节 煤焦市场管理 148
附: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炭生产经营管理的暂行规定》 154
第五章 种、养业 159
第一节 种植 159
第二节 养殖 175
第六章 建筑业 181
第一节 队伍 181
第二节 设备 182
第三节 技术力量 183
第四节 部分建筑工程简介 184
第七章 其他行业 189
第一节 交通运输 189
第二节 商业、饮食业、服务业 192
第三节 供销公司 194
第八章 招商引资 196
第一节 简述 196
第二节 项目推介 198
第九章 管理 248
第一节 行政管理 248
第二节 生产经营管理 252
第三节 技术管理 262
第四节 质量管理 272
第五节 财务管理 274
第六节 计划统计管理 286
第七节 环保管理 322
第八节 减负工作 324
第十章 安全工作 330
第一节 安全组织 330
第二节 安全管理 332
第三节 部分重大事故记略 344
第十一章 乡镇企业选介 348
第一节 建材类 351
第二节 煤炭(焦)生产、经营类 363
第三节 化工类 383
第四节 制药类 392
第五节 水电类 400
第六节 冶金类 408
第七节 建筑类 417
第八节 油料加工类 425
第九节 食品、饮料类 430
第十节 铸造类 442
第十一节 工艺品类 446
第十二节 商贸旅游类 452
第十三节 其他 459
附录:文件辑存 470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的通知 470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决定》 473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 481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镇企业大发展大提高的若干规定》 489
中共黔西南州委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补充规定》 498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试行)意见》 504
中共兴义市委 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 508
中共安龙县委 安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 512
撰稿人员名单 515
提供照片人员、单位名单 516
参加《黔西南州志·乡镇企业志》审稿会人员名单 517
编后记 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