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 1
第一节 法的起源和历史类型 1
第二节 法的本质和产生发展规律 3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 6
第四节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 9
第五节 社会主义法的制定和实施 16
第六节 社会主义法制 19
第二章 宪法 22
第一节 宪法概述 22
第二节 国家的基本制度 26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1
第四节 国家机构 35
第五节 我国宪法的贯彻实施 40
第六节 国家标志 41
第三章 刑法 43
第一节 刑法概述 43
第二节 犯罪 48
第三节 犯罪构成 49
第四节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53
第五节 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 54
第六节 共同犯罪形态 57
第七节 刑罚 58
第八节 量刑 61
第九节 若干常见刑事犯罪 64
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 76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概述 76
第二节 管辖 77
第三节 强制措施 82
第四节 证据 88
第五节 刑事诉讼阶段 94
第五章 民法 111
第一节 民法概述 111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 113
第三节 民事主体 115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119
第五节 财产所有权 122
第六节 债权 129
第七节 知识产权 134
第八节 人身权 137
第九节 财产继承权 139
第十节 民事责任 143
第十一节 诉讼时效 148
第六章 民事诉讼法 150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概述 150
第二节 民事审判组织与管辖 152
第三节 诉讼当事人 156
第四节 民事诉讼中的诉 160
第五节 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162
第六节 对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65
第七节 民事诉讼证据 167
第八节 民事诉讼程序 171
第七章 经济法 186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186
第二节 企业法 188
第三节 税法 202
第四节 金融法 207
第五节 市场管理法 216
第八章 合同法 224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224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228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231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233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235
第六节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37
第七节 违约责任 240
第八节 其他规定 242
第九章 行政法 246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246
第二节 行政主体 248
第三节 行政行为 250
第四节 行政救济 257
第十章 行政处罚法 260
第一节 行政处罚法概述 260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263
第三节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267
第四节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269
第五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272
第六节 行政处罚的执行 277
第七节 行政处罚的监督与法律责任 278
第十一章 行政复议法 280
第一节 行政复议法概述 280
第二节 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与复议机构 285
第三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与行政复议举证责任 291
第四节 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292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法 297
第一节 行政诉讼法概述 297
第二节 行政机关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300
第三节 行政诉讼参加人和行政诉讼证据 304
第四节 行政诉讼的程序 312
第五节 公安机关如何应诉 315
第十三章 公安行政调解 318
第一节 公安行政调解概述 318
第二节 公安行政调解的程序 322
第三节 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安行政调解中的适用 323
第十四章 公安行政赔偿和公安刑事赔偿 328
第一节 国家赔偿概述 328
第二节 公安行政赔偿 330
第三节 公安刑事赔偿 337
第四节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342
第五节 国家追偿权 344
第十五章 人民警察法 347
第一节 人民警察法概述 347
第二节 人民警察的职权 349
第三节 人民警察的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 355
第四节 人民警察的义务、纪律和法律责任 360
第五节 人民警察的执法监督 363
第十六章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365
第一节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概述 365
第二节 警械的使用 368
第三节 武器的使用 371
第四节 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法律责任 379
第十七章 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 381
第一节 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概述 381
第二节 警察巡逻的任务、职责和权限 385
第三节 巡逻勤务工作 394
第四节 我国巡逻警察的素质要求 403
第十八章 公安道路交通管理 407
第一节 道路交通管理概述 407
第二节 道路交通违章处罚与记分管理 411
第三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424
第十九章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430
第一节 内务建设概述 430
第二节 宣誓 435
第三节 内部关系 437
第四节 警容风纪和日常制度 439
第五节 接待群众和值班备勤 441
第六节 突发事件的处置 443
第七节 装备管理 448
第八节 办公秩序与内务设置 452
第九节 安全防卫与卫生 455
第十节 警徽、警歌、阅警 457
第十一节 对违反《内务条令》的处罚 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