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简介 1
序言 8
第一部分 公约的适用范围和总则 12
第一章 适用范围 12
第一条 合同适用公约的条件 12
第二条 不属公约管辖的销售 22
第三条 加工、劳务合同不适用公约 30
第四条 公约在实体上的适用范围 36
第五条 产品责任不受公约管辖 44
第六条 公约的任意性 49
第二章 总则 55
第七条 公约的解释和适用 55
第八条 当事人行为的解释原则 66
第九条 惯例与习惯做法的效力 79
第十条 营业地的确定 90
第十一条 合同订立的形式 95
第十二条 对合同订立形式的保留 101
第十三条 书面的含义 106
第二部分 合同的订立 111
第十四条 要约的含义 111
第十五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及撤回 121
第十六条 要约的撤销 124
第十七条 要约的终止 130
第十八条 承诺的含义及生效时间 133
第十九条 对要约的添加或修改 142
第二十条 承诺时间的确定 150
第二十一条 迟延承诺 153
第二十二条 承诺的撤回 158
第二十三条 合同成立的时间 160
第二十四条 “送达”的含义 163
第三部分 货物销售 168
第一章 总则 168
第二十五条 根本违约 168
第二十六条 通知合同无效 177
第二十七条 通知的要求及效力 181
第二十八条 实际履行的判决 184
第二十九条 合同的修改、撤销 191
第二章 卖方的义务 196
第三十条 卖方的基本义务 196
第一节 交付货物和移交单据 199
第三十一条 交货地点 199
第三十二条 有关运输的义务 208
第三十三条 交货时间 212
第三十四条 移交单据 217
第二节 货物相符与第三方要求 220
第三十五条 交付相符货物 220
第三十六条 卖方对货物不符负有责任的期间 238
第三十七条 补救提前交货时的不符货物 245
第三十八条 货物检验的时间 250
第三十九条 通知货物不符 261
第四十条 明知交付不符货物时的后果 271
第四十一条第三方对货物的请求权 275
第四十二条 卖方对货物知识产权的担保 281
第四十三条 买方的通知义务 286
第四十四条 买方有理由未发通知的情况 289
第三节 卖方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 294
第四十五条 买方各种救济手段的综述 294
第四十六条 要求卖方实际展行合同 300
第四十七条 给予展行宽限期 307
第四十八条 卖方对违约的救济 315
第四十九条 买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324
第五十条 减低货价 332
第五十一条 部分货物不符时买方的救济手段 339
第五十二条 买方拒绝提前、超量交货的权利 343
第三章 买方的义务 348
第五十三条 买方的基本义务 348
第一节 支付价款 353
第五十四条 付款的预备步骤 353
第五十五条 “价格待定合同”的价格确定 359
第五十六条 按净重确定价格 367
第五十七条 付款地点 369
第五十八条 付款时间 377
第五十九条 付款无需催告 385
第二节 收取货物 388
第六十条 收取货物义务的含义 388
第三节 买方违反合同的救济方法 391
第六十一条 卖方各种救济手段综述 391
第六十二条 要求买方实际展行合同 397
第六十三条 规定额外的履约期限 403
第六十四条 宣告合同无效 408
第六十五条 卖方订明货物规格的权利 414
第四章 风险转移 418
第六十六条 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后的灭失或损害 419
第六十七条 涉及货物运输风险转移的时间 425
第六十八条 路货的风险转移时间 434
第六十九条 其他情况下的风险转移时间 438
第七十条 卖方根本违反合同对风险转移的影响 444
第五章 卖方和买方一般义务的规定 449
第一节 预期违反合同和分批交货合同 449
第七十一条 中止履行义务 449
第七十二条 在履行期满前宣告合同无效 458
第七十三条 分批交货合同的宣告无效 463
第二节 损害赔偿 470
第七十四条 损害赔偿额的原则及计算的一般规则 470
第七十五条 宣告合同无效时损害赔偿额的计算(一) 479
第七十六条 宣告合同无效时损害赔偿额的计算(二) 484
第七十七条 减轻损失 490
第三节 利息 498
第七十八条 对应付款额收取利息 498
第四节 免责 502
第七十九条 因一定障碍而免责 502
第八十条 一方行为造成的不展行义务 516
第五节 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 520
第八十一条 宣告合同无效对当事人各项义务的效果 520
第八十二条 买方不能按原状归还货物的后果 528
第八十三条 其他救济方法的保留 534
第八十四条 利益的返还 536
第六节 保全货物 540
第八十五条 卖方保全货物的义务 540
第八十六条 买方保全货物的义务 545
第八十七条 寄放入仓库 550
第八十八条 出售货物 552
第四部分 最后条款 558
第八十九条 公约的保管人 558
第九十条 公约与其他国际协定的关系 559
第九十一条 公约的签字、批准、接受或核准 560
第九十二条 对公约第二或第三部分的保留 562
第九十三条 联邦条款 564
第九十四条 适用区域规则或国内法(排除公约规则的适用) 567
第九十五条 对第一条第(1)款(b)项的保留 570
第九十六条 书面保留 571
第九十七条 声明的确认、形式、通知、生效及撤回 573
第九十八条 不允许其他保留 575
第九十九条 公约的生效 576
第一百条 公约适用于合同的时间 580
第一百零一条 对公约的退出 582
附录 585
一、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585
二、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1980) 609
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缔约方一览表 640
四、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简介 645
参考书目 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