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值百抽五协定关税的起源 1
一、条约时代以前各省当局实施的中国关税南京条约以前广州的关税和贸易条件 1
二、南京条约的结果。制定税则和确定税率的谈判。朴鼎查的困难 5
三、税则的制定。采用根据旧日帝国税则而非根据确定值百抽五标准的税率。关税率的分析 8
四、关税率并非以不变的值百抽五标准为基础的进一步证明——条约上有关子口税的条款 15
五、南京条约未提及鸦片贸易。这种违禁品贸易的迅速增长。历任英国全权公使力求它的合法化 16
六、关税通货的兑换率。海关两的起源与价值。缴税的通货。广州对外国银元成色的分析(一八四三年七月)。纹银和“加要拉”银元兑换上的贴水 20
七、香港割让予不列颠以及由自由港地位引起的中国税收保障问题。为这一目的所采取的办法。这些办法的失败 24
八、英、美、法协定税则税率表间的分歧 28
九、南京条约规定英国领事参预缉私工作 29
十、早期条约中的缉私规定。在签订条约时期现行的中国缉私法 32
十1一、南京条约中的协定关税和中国的关税自主 35
十二、船舶丈量费的废除。以船钞替代。公行的消逝 37
十三、一八四○年以后几年的贸易不景气并非由于中国关税 38
十四、鸦片贸易的增长。太平起义对贸易的影响。厘金的起源和发展 40
十五、太平天国占领上海。海关中外国税务司制度的起源。上海和其他通商口岸走私的盛行 42
十六、天津条约中的关税和贸易条款 46
十七、上海西侨商会的减低关税以及其他建议 47
十八、广州外商所提的减低关税以及其他建议 49
十九、宁波英国领事的意见 51
二十、修改税则委员会的组织及活动。值百抽五关税的产生 52
二十一、促使鸦片贸易合法化的早期努力的失败。鸦片贸易的发达和它造成的混乱。鸦片贸易的合法化 54
二十二、子口税税率和征收手续的决定 62
二十三、海关中外国税务司制度的扩张 63
二十四、美、法全权公使所承认的关税率 64
第二章 关税行政:海关税务司制度的起源 84
一、自上海口岸开放起到一八五三年九月止,海关行政完全在中国人手中 84
二、五十年代初期上海不法分子的充斥。老实商人的困难。海关手续协定制度的破坏。“玛丽·伍德夫人号”轮船案和“约翰·都格达尔号”轮船案。巴麦尊停止领事参预保护中国税收的决定 86
三、道台促请美、英两国领事注意舱单事宜和驳船管理。道台颁布海关新章程以应付领事停止参预其事所造成的局面。法国领事拒不承认新章程的效力 91
四、尽管改革而走私仍不减轻。关于存票、毁损进口货以及号收使用等事宜上的弊端。阿利国支持道台的举动。 94
五、太平起义的重要性。太平军占领南京和随后的贸易停滞。阿利国因鉴于通货缺乏所作的担保海关税捐的建议。未经全权公使批准的措施。英商恳请全权公使建立保税制度。公使的答复 97
六、三合会占领上海;海关被劫;公共租界中立宣言。英美领事为承保其商民对于应缴中国政府海关各税的完纳所采取的步骤;暂行办法;道台设立的浮动海关。奥国船“罗伯特号”未纳关税而进口和结关 100
七、美国领事通告美国船只亦得免税进口和结关;道台设海关于紧邻租界的吴淞江;道台准布勒门船“亚里斯泰茨号”缴纳部分出口税结关;道台在内地通往上海的干路上设立两个征收卡;各领事对这种征收卡提出的抗议 109
八、阿利国建议改善海关行政的备忘录:总督允许美国委员撤销销征收卡和改组海关 112
九、道台和各国领事讨论海关改组的官方会谈纪录;聘用外国人员的必要;道台任命三个有约国领事所提名的外国人员并以税款给酬;各国领事和道台共同考核税务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勤惰等等;税务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是执行海关章程和条约中有关航运和关税的规定,向监督和各国领事报告偷漏和违章案件,并于必要时缉捕罪犯,而在道台方面则保证处以应得之罪,备置帐册,以中英文字记载海运和征税的详细情形,并和监督衙门所置的这类帐册核对;道台保证监督衙门非经税务管理委员会委员或各委员的副署和签章将不发布任何公文;每艘外国船只均须通过既经正式认可的领事提出抵埠报告:武装缉私艇的使用;一八五一年海关章程的修正 115
十、这项措施的结果是将海关及其员司置于有约国领事的支配下 119
十一、封闭两处内地征收卡以及一八五四年七月十二日改组后的海关在史亚实、贾流意和威妥玛主持下开始办公 121
十二、英美两国领事关于暂以保结和期票缴纳关税的决定 122
十三、从税源方面看到的新机构的成功;威妥玛的辞职;李国泰的任命;对于新制度的反对;“卫纳德号”船案件和“宝顺号”船案件;外国税务管理委员会委员身分的确定 125
十四、柯勒拉得恩命令除非将税务管理委员会制度推行于其他各口岸否则不予维持。天津条约规定将外国税务管理委员会制度推行到所有通商口岸,但委员会实质是一个中国机构 131
十五、李国泰奉派为第一任总税务司 134
十六、一八五四年广州海关的情况;通事和包税人制度下的弊端;英法联军占领广州;海关暂时封闭和贸易的停顿;通过赫德的斡旋和广州官员恢复友好关系;江轮走私和绕道佛山;粤海监督防止走私的努力;赫德参加海关工作;李国泰的视察和新关的创始;美国当局对新机构的志度 135
十七、制度推行到汕头;应付英法两国一八六○年的战争赔款成为关税收入的一项负担;这种情况所造成的中央统筹的必要,总税务司奉到新成立的总理衙门的任命;李国泰请假 144
十八、费子洛和赫德在李国泰请假期间代行总税务司职务;赫德首次访问北京 146
十九、与恭亲王和文祥讨论海关问题;外籍税务司制度推行到镇江、宁波、天津、福州、汉口、九江、厦门、烟台、淡水、打狗和牛庄 147
二十、赫德所提关于走私漏税的备忘录;各国领事对于海关惩罚权的志度 148
二十一、新关管理下收入的增加 151
二十二、阿思本舰队;李国泰免职;赫德奉派为总税务司。 151
第三章 关税行政:从海关税务司制度建立到一八六八年修订税则失败 176
一、四十多年没有修订的税则:对中国的不公平 176
二、赫德与总理衙门讨论海关问题 177
三、进口货子口税;这个制度失败的原因,厘金及其他等等 178
四、进口货子口税和出口货子口税的税率一律定为税则税率的半额:商人得有缴纳内地各省现行捐税以为代替的选择权 180
五、外国船沿岸贸易的起源和发展;海盗和护航办法;外国船载运土货的沿岸贸易并非条约权利;沿岸贸易对于开放新口岸的影响 182
六、沿岸贸易税的起源;因外国船载运的土货不适用协定税则税率所造成的混乱 189
七、外国商人对于沿岸载运土货缴纳一次以上的出口税和子口税所提出的抗议;总理衙门的建议;沿岸贸易税确定为复进口半税 192
八、运往外国的土货不负担沿岸贸易税 195
九、沿岸贸易的发展对于船钞征收的影响;法国当局要求豁免沿岸贸易船的船钞:续议船钞用途 197
十、扬子江贸易章程;一八六一年巴夏社的拟议;对太平军暗中进行军火和供应品的交易;公然蔑视省的征税权;修订章程;英国公使建议为茶叶贸易开放安庆、大通和芜湖各商埠,未荻同意 200
十一、领事和外国商人争论海关外籍员司的罚款和没收权;主张所有这类案件应提交领事处理 205
十二、关于海关处罚权的性质和范围以及外籍员司对于执行职务上的行为应负的责任,李国泰在英国征得高明的法律见解 208
十三、成立处理罚款和没收案件的会讯法庭;对于查荻赃物的官员的奖金 210
十四、复出口退税首次作为条约外的特权;变为条约权利,但只限于复出口时的已税外国进口货;特权引用到沿岸贸易的退税方面;省当局赞成在目的地口岸缴税;请求退税的限期。 212
十五、争取保税权益的初步试探;阿利国所提保税制度的暂行办法;费子洛所拟具的在保证付税条件下办理结关手续的计划 216
十六、禁止地方当局事前未得总理衙门的许可而变更协定税则税率 218
十七、征自合法化鸦片贸易中的中央和地方收入 219
十八、建议修改天津条约:蒲安臣的出使 221
十九、商人提出所期待的改革的请愿书;上海西侨商会的申诉和建议 223
二十、福州和天津方面商人的建议 225
二十一、香港商人的志度 227
二十二、总理衙门指派委员和英国公使商讨条约和税则的修订;赫德在委员中所扮演的角色 229
二十三、阿利国以交涉的结果通知其他外交使节法德两国保留其进一步的修改权;阿利国关于关税的备忘录 234
二十四、蒲安臣使节的进展;赫德对于阿利国草约的效力;草约的特点 237
二十五、草约痛遭商人指责;阿利国对批评的解答;英国政府决定不批准草约 240
第四章 从修订关税失败到一九○二年的修订关税 260
一、一八七○——八七二年法国要求修约的失败 260
二、马嘉里的被杀和随后的交涉;赫德的斡旋;烟台草约 262
三、赫德对于改进商务关系的备忘录;弊端的分析 265
四、建议的补救办法 268
五、因这类补救办法的实施而荻得财政及其他利益的证明 270
六、中国批准草约,但英国迟不照办 272
七、修订中德条约的谈判:一八八○年续增条约的条件 273
八、里瓦地亚条约;崇厚的被劾;圣彼得堡条约(一八八一年);陆路贸易的关税待遇。 275
九、外国鸦片的征税问题;英国批准烟台草约的主要障碍;按每担一一○两税率关厘合征的最后解决 277
十、扬子江停泊所贸易的管理章程 285
十一、船厂用料的免税单 287
十二、保税在中国的起源和发展;火油的保税存栈 288
十三、煤和糖的关税;在中国加工的外国货的关税待遇 292
十四、量船执照对寄港口岸有效四个月而无任何限制 293
十五、香港的鸦片走私;总督及“河泊”设立稽查站和缉私艇;香港的封锁;阿利国建议中国领事派驻香港的反对意见;在香港转口的中国货物的地位 295
十六、香港总督甘纳迪赞成中国在香港设立一个海关机构;对于往来香港的沙船货载所征的关税;香港政府派员调查走私 300
十七、一八八六年的香港鸦片协定;海关接管总督和“河泊”的局卡 303
十八、一八八七年香港第二十二号鸦片条例的失败;香港鸦片包税的弊端 306
十九、赫德建议在一八九八年香港的新租地内建立海关管辖。 309
二十、沿九龙新界设立的海关关卡;新界造成的困难;税务司禧利尔建议将中国海关设在九龙 310
二十一、在鸦片税收工作上葡萄牙在澳门的合作;一八七年的里斯本草约;和澳门政府的关税协定 313
二十二、天津、江镇、上海、厦门和广州的转口贸易;制度上的流弊 317
二十三、内运子口税单的利益最初只限于外国人;受这种保护的货物在到达指定的内地地点以后得照征地方税;内运子口税单的权益推及于中国人 321
二十四、轮船内港航行的起源和发展;太平天国时期汽艇在内河的使用;一七六年的蒸汽拖船章程;中国自置洋式船只的管理章程;一八九八年的内港行轮章程 324
二十五、青岛设关征税办法 332
二十六、一八九八年的修改长江通商章程 333
二十七、一八九八年总理衙门要求修订中英条约 334
第五章 从一九○二年的修订税则到一九二五——一九二六年的北京关税会议 348
一、作为中国近代史上转捩点的一八九四——一八九五年的中日战争,导致列强猎夺租借地和租界 348
二、试求革新和义和团运动 350
三、和约的起草。决定以海关和通商口岸五十里以内常关的关余作为支付庚子赔款的担保 353
四、签约代表讨论军械和军火的进口 355
五、中国商谈条约和税则的使节。从价值百抽五的暂行税则 357
六、免税表的起源和废止 359
七、首先和英国代表团开始的条约修订。赫德爵士建议以黄金作为修正税则税率的标准。贺璧理提议新关税的计算方法。修订税则税率的谈判。吗啡的关税。税则善后章程 361
八、中英条约的修订。建议裁撤厘金。中国官员的态度。洋式工厂产品的征税 369
九、取消中国内港行轮的体积限制 373
十、所有外国进口货的退税都须支付现钱 375
十一、与美国和日本修订条约的谈判 377
十二、与葡萄牙修订条约的谈判 379
十三、与德国修订条约的谈判 382
十四、与意大利修订条约的谈判 385
十五、通商口岸五十里以内常关交由总税务司管理 387
十六、大连关的创始 392
十七、满洲的开放。建议在满洲实行铁路保税制度 395
十八、哈尔滨、瑷珲、珲春和龙井村的开放 399
十九、胶海关管辖的港口区域的设立。以胶州所征进口税的百分之二十津贴殖民地政府 401
二十、江门的开放。享有特权的中国人在西江的贸易。西江章程的修订 403
二十一、香港对于沙船所载货物和轮船所载货物关税的划一。实行对火酒和酒精征税以补偿鸦片收入的损失。建议和香港的关税协定;一九一一年和一九一六年的草案 407
二十二、总理衙门的撤销和外务部的设立。海关在总理衙门下所取得的地位。税务处的成立和将海关划归该处管辖 413
二十三、一九一二年建议修订关税失败的原因 416
二十四、中国在一九一四——一九一八年的世界大战中参加协约国方面,并得到庚子赔款延付五年和修订进口税则的交换条件。一九一八年修改税则会议的召开。建议暂行税则的失败。以一九一二年——一九一六年平均货价为标准的修正税则 417
二十五、中国在凡尔赛和会中提出的主张。中国争取关税自主的主张 428
二十六、来自无约国的货物的关税待遇。中国国定税率条例 430
二十七、讨论限制军备和太平洋与远东地区政治情况的华盛顿会议中国代表团要求恢复关税自主。中国海关和税则问题的讨论。九国公约关系中国海关税则部分 431
二十八、一九二二年修改税则会议的召开。以一九二一年十月到一九二二年三月六个月的市价为标准的修正税则 441
第六章 一九二五——一九二六年的北京关税会议 447
一、金佛郎争议的解决和随后由于华盛顿条约的批准使中国得以邀请列国在北京举行关税会议。一九二五年底中国的政治情况 447
二、一九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第一次全体会议。王正廷提出中国关税自主的主张 459
三、会议的议事日程。关于附加税收入支配问题项目的删略 462
四、关税自主委员会对于中国主张的讨论列国的意见。与裁撤厘金有关的问题 465
五、英国代表团对于关税自主一节的声明。日本和美国代表团提出的关税自主实施方案。中国裁厘的声明 471
六、中国政府对临时附加税税率的提案。美国提案的解释 475
七、中国对于异同各点的看法。英国代表团所提的大纲。会议同意开始加以讨论 480
八、承认中国关税自主权的新条约绪言的各种拟议的措辞 487
九、分股委员会同意关税自主条款的文字 489
十、绪言通过。中国对于附加税收入的用途和税率的意见。两个分股委员会的指派——个讨论用途,一个讨论税率 492
十一、用途分股委员会再分为讨论厘金和讨论其他用途的委员会。厘金意义的讨论 495
十二、其他用途委员会对于中国无确实担保外债的考虑 499
十三、分股委员会对于中国代表团所提乙类奢侈品表上的附加税税率的讨论 502
十四、中国代表团所提的修正奢侈品表和这类品目的税收估计表 505
十五、中国代表团对于编订货价的标准,旅华外侨的捐税征课,以及转运于通商口岸间的土货出口税和沿岸贸易税的裁撤所作的声明 507
十六、分为十五类的修正乙类奢侈品表 510
十七、日本代表团对于中国无担保和无确实担保内外债的整理计划 511
十八、英国代表团的厘金抵补税提案 512
十九、中国专家对于这项提案的反对意见 515
二十、美国专家所提出的海关收入和盈余估计表 516
二十一、荷兰代表团提出的关于作为中国债务担保的主要收入来源的备忘录 517
二十二、意大利代表团的债务整理计划 518
二十三、比利时代表团的提案 519
二十四、法国代表团对于中国无确实担保内外债的备忘录 520
二十五、经过八个星期休会后,一九二六年二月十八日复会。中国代表团对于某些附加税的估征额和立即开征二·五附加税的决议案的建议 523
二十六、中、美两代表团所提征收临时附加税决议案草案的讨论 528
二十七、征收临时附加税决议案的文字的进一步讨论。外国代表团反对确定九○、○○○、○○○元的数字为附加税应征额。日本代表团建议的决议案草案 534
二十八、中国代表团提出的奢侈品表。美国代表团的奢侈品表。各国所作的保留 541
二十九、对奢侈品的继续讨论。保留的纷纷撤销 544
三十、中国对于征收附加税议决案的修正草案。关于附加税实施日期的辩论。中国和日本拟以在中国起岸的日期为准。其他代表团主张以在外国装船的日期为准 547
三十一、英国代表团同意接受起岸日期,但以前三个月通知为条件。关于日本所提在附加税实施之前应先对条件和用途取得协定一节的但书的讨论 555
三十二、中国对于日本所提指定附加税收入的用途的但书所作的补充。中国拒绝接受日本的但书 561
三十三、中国代表团提出最后修正的奢侈品表。关于重新整理的奢侈品表是否已经包括先前没有同意作为奢侈品的项目在内的辩论 567
三十四、中国代表团建议自百分之二七·五到百分之二·五的七级附加税。法国代表团的提案 570
三十五、中国的政治不安造成会议瓦解 572
三十六、外国代表团对于保管银行和一九一二年一月协议的修正案进行讨论 575
三十七、外国代表团表示愿尽早恢复会议的正式声明 577
三十八、会议的结果 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