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
概述 1
第一章 公安警察机构 20
第一节 省级警察机关 22
一、清江苏警察机关 22
二、民国江苏警察机关 24
三、江苏省人民政府警察机关 33
第二节 地、市级公安(警察)机关 43
一、地区专署公安处 43
二、省辖市公安(警察)局 44
第三节 县(市)级公安(警察)机关 49
一、地区专署辖市公安局 49
二、县公安(警察)局 50
第四节 中共领导的根据地(解放区)公安机关 54
一、抗日根据地保卫机关 54
二、解放区公安保卫机关 55
第五节 驻江苏境内公安机关 56
一、南京铁路公安处 56
二、民航江苏省管理局公安处 57
第二章 队伍建设与政治工作 58
第一节 政治工作组织设置 58
一、省级政治工作组织设置 58
二、市、县级政治工作组织设置 60
第二节 队伍建设 62
一、全省民警人数 62
二、警种变化 66
三、年龄和文化结构 67
第三节 干警管理 67
一、干警的任免权限 67
二、干部配备 70
三、干部考核 72
四、工资福利、抚恤 73
五、评授警衔 76
六、离退休干部管理 77
第四节 政治思想教育 78
一、职能教育 78
二、宗旨教育 79
三、奉献精神教育 80
四、立功创模 81
第五节 纪检监察工作 88
一、组织沿革 88
二、纪律作风建设 89
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90
第六节 公安宣传 92
一、新闻 92
二、期刊、图书 93
三、影视、文艺 94
四、展览、报告会 95
第三章 政治保卫 96
第一节 剿匪肃特 97
一、匪特活动 97
二、肃清匪特 99
第二节 镇压反革命运动 105
一、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 105
二、反动党团骨干和特务人员登记工作 106
三、镇压反革命运动的过程 107
第三节 取缔反动会道门 117
一、反动会道门的活动 117
二、取缔反动会道门组织 119
三、打击反动会道门复辟活动 123
第四章 刑事侦查 128
第一节 刑侦队伍 128
第二节 刑事技术 132
一、刑事技术各专业 132
二、刑事技术建设 139
三、刑事科研 142
第三节 刑事犯罪情报资料 143
一、人员资料 143
二、案件资料 146
三、刑事犯罪线索管理 147
第四节 侦查破案 147
一、刑侦业务范围 147
二、刑事犯罪活动及其变化特点 148
三、依靠群众侦破案件 152
四、立案立线侦查 152
五、串案分析并案侦查 153
六、严重暴力刑事案件侦破 154
七、专项斗争和侦破战役 155
第五节 打击流窜犯罪 158
一、组织打击流窜犯罪统一行动 158
二、联防网与协作区 160
三、收容审查 162
第六节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164
一、“严打”前的治安形势 164
二、“严打”的方针、部署 165
三、“严打”的三个战役 165
四、“严打”的战果 167
第五章 治安管理 177
第一节 公共秩序管理 177
一、公共场所治安管理 177
二、处置闹事、械斗事件 189
第二节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195
一、管理范围 195
二、旅馆业管理 197
三、旧货收购业管理 202
四、印刷、刻字业管理 205
五、其他 207
第三节 水上治安管理 211
一、水上公安机构 211
二、船舶和船民治安管理 218
三、汛期安全保卫 224
第四节 武器、警械具管理 226
一、枪支弹药管理 226
二、警用装备、防卫器管理 234
三、收缴枪支弹药 236
第五节 精神病人、犬类和放射性同位素管理 239
一、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患者管理 239
二、犬类管理 242
三、放射性同位素管理 244
第六节 禁毒、禁娼、禁赌 248
一、禁毒 248
二、禁娼 254
三、查禁淫秽物品 260
四、禁赌 263
第七节 群防群治组织 269
一、治安保卫委员会 269
二、治安联防队 276
三、保安服务公司 283
第六章 户政管理 290
第一节 机构 291
第二节 常住人口管理 293
一、城镇户口 293
二、农村户口 297
三、船舶户口 302
四、户口迁移 305
五、省际人口迁移 310
六、人口统计 312
第三节 暂(寄)住人口管理 323
一、登记 323
二、管理网络 327
三、《暂住证》与《寄住证》制度 328
四、专项管理 328
第四节 人口信息和居民身份证管理 330
一、人口查询 330
二、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 332
三、居民身份证照片信息微机管理系统 334
四、居民身份证管理机构 334
五、证件制作与发放 335
六、日常管理和经费 342
第五节 社会帮教 345
一、对四类分子进行监督改造 345
二、对轻微违法青少年进行教育 347
三、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管理 350
第七章 道路交通管理 352
第一节 交通管理机构 353
一、省交通警察管理部门 353
二、市、县公安交通警察支、大队 354
三、车辆管理所 356
四、交通检查站和交通警察中队 358
第二节 交通秩序管理 363
一、路面管理 363
二、交通指挥 374
三、交通设施 382
四、交通勤务 390
第三节 车辆与驾驶员管理 403
一、机动车管理 403
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424
三、非机动车管理 431
第四节 道路交通事故 437
一、事故管辖与处理 437
二、事故统计 439
三、事故原因 442
四、特大交通事故记略 443
第八章 经济、文化保卫 445
第一节 机构 446
一、公安保卫部门及其职责范围 446
二、企业和高校公安机构 452
三、保卫组织 455
四、经济民警和护厂队 463
第二节 清理“中层”“内层”,肃清反革命 468
第三节 内部治安管理 472
一、治安保卫委员会 472
二、治安保卫责任制 477
三、“帮教”和教育疏导工作 479
四、“创安”活动和技术防范 483
第四节 重点要害保卫 486
第五节 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保卫 507
一、乡镇企业保卫 507
二、“三资”企业保卫 508
第六节 事故预防与事故追查 510
一、预防和查处破坏(嫌疑)事故 510
二、预防和查处各类治安灾害事故 513
第九章 出入境管理 516
第一节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 517
一、入出境管理 517
二、旅行管理 522
三、居留管理 528
第二节 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 535
一、出国审批 535
二、往来香港、澳门的审批 543
第三节 华侨、港澳台同胞入出境管理 550
第十章 预审 557
第一节 预审队伍 558
一、机构 558
二、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 560
第二节 拘留、逮捕 563
一、拘留 563
二、逮捕 564
第三节 预审结案 569
一、审结案犯 569
二、预审破案 578
第四节 执法检查与平反纠错 582
一、执法检查 582
二、平反纠错 587
第十一章 看守所 591
第一节 看守所机构、队伍和设施 592
一、机构 592
二、队伍 594
三、设施 595
第二节 人犯管理 598
一、收押 598
二、安全管理 600
三、生活管理 604
四、卫生管理 605
五、思想教育 608
六、劳动教育 612
第十二章 劳动教养审批 616
第一节 劳动教养审批机构 617
第二节 劳动教养的收容对象和范围 620
一、劳动教养的收容对象 620
二、劳动教养的收容范围 626
第三节 劳动教养的审批权限与执法检查 629
一、劳动教养的审批权限 629
二、劳动教养的执法检查 635
第十三章 武装警察 643
第一节 组织沿革 644
一、民国武装警察组织 644
二、人民武装警察组织 646
第二节 职责任务 662
一、执勤 662
二、处置突发事件 664
三、抢险救灾 666
第三节 教育训练 668
一、政治教育 668
二、科学文化教育 670
三、军事训练 672
第四节 后勤保障 674
一、后勤范围 674
二、保障供应 675
第十四章 边防保卫 677
第一节 边防机构 678
一、省级边防机构及沿海管理机构 678
二、边防检查站 682
第二节 海防管理 684
一、港口船舶管理 684
二、沿海治安管理 691
三、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签发管理 698
第三节 边防检查 700
一、入出境交通运输检查 700
二、入出境交通运输监护 705
第四节 民航机场安全检查 710
一、证件检查 710
二、行李物品检查 711
三、反劫机 713
第十五章 消防管理 716
第一节 消防组织 716
一、官办消防队 716
二、民办救火会 721
三、防火安全委员会 726
四、消防协会 726
第二节 火灾预防 730
一、防火宣传 730
二、防火检查 735
三、消防重点保卫 743
四、危险物品管理 748
五、建筑设计防火审核 759
第三节 训练与扑救 765
一、技术训练 765
二、战术训练 769
三、消防运动(竞赛)会 773
四、重大(典型)火灾扑救 775
五、社会救援与抢险 778
第四节 消防器材装备 780
一、消防器材装备的内容 780
二、消防器材装备的研制和生产 787
第五节 消防法规建设 801
一、消防法规内容 801
二、执行消防法规 802
第十六章 公安法制建设 813
第一节 法制机构建设 815
第二节 依法严厉打击犯罪活动 816
一、明确打击重点 816
二、统一执法思想 818
三、纠正打击不力 819
第三节 执法检查监督 820
一、案件审核监督 820
二、执法检查 821
三、制定执法制度 822
第四节 复议应诉 822
第五节 公安地方立法建章 823
第十七章 公安科技、装备 826
第一节 通信科学技术 826
一、有线通信 826
二、无线通信 827
三、计算机网络应用 828
第二节 消防科学技术 829
第三节 交通科学技术 832
第四节 装备、被装 834
一、装备 834
二、被装 835
第十八章 公安(警察)教育 839
第一节 教育机构 841
一、省(部)属警察学校 841
二、市属警察学校 856
第二节 学校教育 861
一、高等(警官)教育 861
二、中等(警长)教育 867
第三节 在职训练 875
一、学历补课 875
二、岗位培训 879
附录 891
大事年表 891
《江苏省志·公安志》编后记 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