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一、法律实证主义的“家族相似性”与多面性 1
二、本书主要内容 4
第一章 法律实证主义的内涵、意旨及当下意义 8
一、什么是法律实证主义 9
二、法律实证主义意欲何为 13
三、法律实证主义在当下中国的现实意义 17
第二章 法律实证主义的多重转向 21
一、法律实证主义的分期问题 22
二、方法论的转向:由科学主义转向诠释学 23
三、研究视角的调整:由“坏人视角”转向“好人视角” 30
四、法律本位的改变:由“义务本位”转向“权利本位” 36
五、多重转向,抑或颠覆? 40
第三章 分析哲学与分析法学之间的内在关联 42
一、分析哲学与分析法学在精神层面上的契合 43
二、分析哲学与分析法学在具体理论上的相互影响 51
三、分析哲学与分析法学:天涯同命鸟? 65
第四章 功利、逻辑与现代性——对边沁法哲学的另类诠释 68
一、“现代性”语境下的边沁法哲学 69
二、功利计算:实现法律现代性的路径之一 73
三、逻辑运算:达致法律现代性的路径之二 80
四、现代性的缺陷与边沁法哲学的宿命 99
第五章 约翰·奥斯丁的法哲学及对现代的影响 103
一、奥斯丁的法哲学意欲何为 104
二、奥斯丁的法律科学是何种样式的 108
三、对奥斯丁法哲学的一些主要批判是否成立 115
四、奥斯丁的法哲学在现代的影响 127
第六章 规范逻辑是否可能——对凯尔森纯粹法哲学基础的反思 134
一、凯尔森为何重视规范逻辑? 136
二、早期的自信:应当有一种“规范逻辑”存在 141
三、晚期的幻灭:根本就不存在一种特殊的法律逻辑 149
四、规范逻辑是否真的不可能? 156
第七章 法律实证主义的不一致性——以奥斯丁与凯尔森为比较视角 163
一、静态法律与动态法律、“一项法律”与“法律系统”之较 163
二、“身体权力之上的权威”与“社会权力基础上的权威”之分 167
三、“法律-国家二元论”与“法律-国家一元论”之争 170
四、不一致的根源:经验论与唯理论之争 173
第八章 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对哈特法哲学的影响 178
一、“将法律带回自己的家”——维特根斯坦的启示 180
二、法学研究中的反本质主义立场——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立场的翻版 183
三、作为一种“游戏”的法律——在“法律规则说”核心发现维特根斯坦 187
四、法律概念的核心含义与边缘含义——语言“开放性结构”的一种应用 195
五、简短的结论——永远走在“治疗法哲学病”的路上 197
第九章 拉兹的法哲学趣向——将法律实证主义导向实践哲学 198
一、从“无主体”的法律实践到主体性的回归 199
二、拉兹的法哲学:向实践哲学的彻底转向 208
三、拉兹如何在法律领域贯彻实践哲学? 212
四、作为实践权威的法律 218
第十章 隔阂与落寞:分析法学在近代中国的传播及其命运 222
一、分析法学在中国近代传播、研究状况概观 222
二、隔阂与落寞:分析法学在近代中国命运的反思 240
参考文献 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