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一章 机构 7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司法行政机构 8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司法行政机构 13
第二章 监狱 29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监狱 29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监狱 53
第三节 吉林省监、队简介 110
第三章 劳动教养 125
第一节 机构 125
第二节 收容 131
第三节 管理 137
第四节 教育 152
第五节 解教安置 167
第六节 吉林省劳动教养场所简介 174
第四章 律师 195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律师 195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律师 198
第五章 公证 227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公证 227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公证 229
第六章 调解 249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调解 250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调解 255
第三节 司法助理员 275
第四节 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工作 279
第七章 法制宣传 287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法制宣传 288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法制宣传 296
第八章 法学教育 333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法学教育 333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法学教育 340
附录 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