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
一、选题 1
二、材料 8
第一章 州县的职掌 10
第一节 清代的县制 10
一、县制概述 10
二、清代的州县 11
第二节 州县衙门的格局 15
一、州县衙门:居家与公干 15
二、州县的组织结构 19
三、六部与六房 22
第三节 州县来源 28
一、全权的州县 28
二、正途与异途 29
三、州县的任用 38
第四节 州县的职掌 43
一、靡所不综 43
二、首在狱讼 47
第二章 审断的规则 52
第一节 管辖与告诉 52
一、细故与重情 52
二、放告呈控 56
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60
四、禁止“越诉” 61
第三节 理与不理 63
一、批词 63
二、受理 64
三、受理后的制度 68
第四节 审断的依据 70
一、审断依据之争 70
二、具文之法 72
三、情法 78
四、理法 85
五、多元一体 89
第三章 审断的实践 95
第一节 问题与概念 95
第二节 理与断 101
第三节 断之依据 112
一、招赘 112
二、钱债买卖 118
三、断未必依律 128
第四章 审断之外的纠纷解决 130
第一节 防患于未然 130
一、教化百姓 130
二、告示息讼 134
三、善用乡党 139
四、严防讼师 142
第二节 息讼于已然 143
一、止于受理 143
二、止于审讯 149
第三节 多样的解纷方式 156
第五章 州县自主的制度基础:经费与人事 161
第一节 自主的经费 161
一、大包干 161
二、支度繁杂 163
三、法定:起运与存留 165
四、法外:“陋规” 168
五、其他法外进项 180
第二节 自主的人事 181
一、属下与知县的关系 181
二、“徒尸其位”的属官 182
三、“高下其手”的胥吏 187
四、衙蠹差役 196
五、亲信的幕宾与长随 222
第六章 来自上司与士绅的影响 225
第一节 上司 225
一、覆审程序 225
二、上控 229
三、州县的责任追究 231
第二节 士绅 234
参考文献 239
后记 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