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和谐理念下的法治、法学与司法方法 1
一、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法律与法治 4
二、和谐法治理念下的法学研究 28
三、司法方法论的概念及其理论问题 46
第二章 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司法理念 81
一、法治理念 83
二、司法理念 90
三、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和谐社会建设 94
第三章 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司法意识形态 107
一、和谐社会中的法律思维 109
二、司法克制主义和司法能动主义 120
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司法意识形态 132
四、司法意识形态的运用 139
第四章 司法方法体系与和谐社会建设 151
一、司法方法及其宏观体系 153
二、和谐社会建设对司法方法的需求 194
三、司法方法在和谐社会建构中的意义 209
第五章 文义与目的的协调:和谐理念下的法律解释方法 217
一、文义解释的缺陷与局限 219
二、目的解释在司法过程中的运行方式 224
三、基于和谐考量的司法决策 229
四、法律解释结果的多样性及其选择标准 232
第六章 事实与规范的贯通:和谐理念下的法律论证方法 261
一、事实与规范二分的法学传统 264
二、对事实与规范二分观念的批判 266
三、当代司法方法论的理论基础:事实与规范的互动观念 269
四、和谐理念下三段论推理的重构 273
五、超越事实与规范的二分:在开放的体系中进行论证 278
六、论题学思维方法 281
七、新修辞学的方法论意义 293
第七章 价值和利益的换算:追求和谐的衡量方法 307
一、利益衡量纵论 309
二、利益衡量的必要性 314
三、利益衡量的操作 322
第八章 法意与民意的整合:社会和谐的思想前提 337
一、法意与民意的冲突原因 339
二、民意与司法独立的紧张 344
三、民意进入司法的制度安排 346
四、和谐理念下司法对民意的回应 354
五、法律方法论是弥合法意与民意冲突的主要手段 358
第九章 法律内部的冲突与调整:促成社会和谐的条件 363
一、法律冲突的性质 366
二、法律冲突的表现形式 371
三、寻求法律系统的和谐 382
结语 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