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1
第一节 一个新世界? 1
第二节 全球化 5
第三节 法理学和法学 13
第四节 概览 17
第二章 一般法理学与特殊法理学:一个故事中的三个章节 19
第一节 概述 19
第二节 杰罗米·边沁与约翰·奥斯丁 19
(a)边沁 19
(b)奥斯丁 26
第三节 霍兰德及其批评者 32
第四节 哈特与德沃金 42
第五节 结论 60
第三章 全球化和法律理论:一些地方性的意义 64
第一节 全球化:法律理论的三个挑战 64
第二节 20世纪90年代中期伦敦的法学研究 69
第三节 本地法学经典 72
第四节 4位经典法学家 81
(a)德沃金的地理适用范围 81
(b)边沁理论的适用范围 83
(c)重新定位罗尔斯 89
(d)超越卢埃林的法律职能理论 96
第五节 规范多元与法律多元 106
第六节 结论 113
第四章 杰罗米·边沁与一般法理学 117
第一节 纪念边沁 117
第二节 边沁法理学的五个支柱 121
(a)功利主义 121
(b)拟制理论 124
(c)法律实证主义和命令说 125
(d)民主理论和宪法 127
(e)普遍性立法科学的概念 129
第三节 作为世界公民的法学家:现代的边沁主义者 131
第四节 俄克霍夫和边沁 135
第五章 他人的力量:坏人与英格兰实证主义1897~1997 138
第一节 《法律的道路》 138
第二节 英格兰法律实证主义 142
第三节 1897年的坏人 148
(a)不厚道的解读 148
(b)公道的解读 152
第四节 1997年的坏人 156
第五节 立场:三个区分 162
(a)再论一般法理学和特殊法理学 162
(b)参与者、观察者和参与—观察者 166
(c)外部视角和内部视角 169
第六节 结论 171
第六章 法律地图绘制 174
第一节 概述 174
第二节 法律的层次 177
第三节 地图绘制 179
第四节 地理地图 181
(a)喀土穆,1958~1961 181
(b)比较普通法:贝尔法斯特,1967~1972 185
(c)波士顿,1996 190
(d)地理地图:事后的剖析 191
第五节 心理地图的绘制 195
(a)全球统计 196
(b)排名榜 201
(c)法学院排名争议 206
(d)描绘法律秩序 211
第六节 城市与法律秩序 215
第七章 全球化与比较法 222
第一节 帕洛玛先生 222
第二节 比较法:一个局外人的视角 224
第三节 宏观比较:“大法系”的争论 227
第四节 微观比较:“国家与西方”传统 235
第五节 反思比较法:理论研究日程 242
第八章 全球化、后现代和多元性:桑托斯、哈克和卡尔维诺 248
第一节 概述 249
第二节 《走向新常识》 251
(a)立场与问题:桑托斯与退宁 251
(b)桑托斯著作的篇章结构 254
第三节 后现代主义的两种思潮 255
(a)桑托斯和哈克 255
(b)卡尔维诺和坦诚实在论 269
第四节 桑托斯论全球化与法律 283
(a)全球化 283
(b)法律多元和规范多元 287
(c)绘图 300
(d)桑托斯的研究日程 306
第五节 结论 311
第九章 跋 314
第一节 帕洛玛在帕洛阿尔托 314
第二节 评估遗产 319
第三节 世界性法律研究:抛砖引玉的建议 323
(a)全球化的挑战 323
(b)一般法理学 325
(c)比较法和世界性法律研究 327
附录 全球化与法律的教学 329
概述 329
课程介绍 331
推荐阅读 334
索引 339
译后感 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