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一、事实与价值的方法二元论与方法一元论 2
二、抽象概念与类型学 3
三、法律解释与法律诠释 4
四、犯罪构成的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 6
五、法益侵害说、规范违反说与社会危害性理论 6
第一章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之本体 9
第一节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存在根据 9
一、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存在根据的传统解说 9
二、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存在根据传统解说之批判 16
三、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存在根据及其诠释 22
第二节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体系性影响 32
一、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与犯罪论体系的阶层构造 33
二、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与犯罪论体系的具体阐释 46
第三节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与开放的构成要件关系之辨正 61
一、开放的构成要件理论概述 61
二、德、日刑法语境中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与开放的构成要件关系的解说 62
三、中国刑法理论语境中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与开放的构成要件关系的解说 68
四、小结 73
第二章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之类型建构 74
第一节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界定的基础与标准 74
一、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界定基础与标准的传统学说 74
二、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界定基础与标准之质疑 80
三、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界定基础与标准的反思 84
四、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界定的标准 85
第二节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类型 88
一、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类型的传统认识 88
二、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类型范围的确定 92
三、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具体类型 95
第三节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类型性及其设定 97
一、抽象概念与类型观念 98
二、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类型化 100
三、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刑法设定 105
四、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刑法设定的明确性原则限制 110
第三章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之刑法理论机能 114
第一节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与明确性原则 114
一、构成要件设置的具体判定:由明确性要求到明确性原则 114
二、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与明确性原则关系的传统论证 118
三、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与明确性原则关系的反思 122
四、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中明确性原则的具体适用 129
第二节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故意规制 131
一、概述 131
二、定性层面上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故意规制 132
三、定量层面上规范构成要件要素的故意规制 143
第四章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之司法诠释 170
第一节 司法诠释的理论路径 170
一、科学主义的诠释路径 170
二、诠释学的理论路径 176
三、司法诠释客观性的追求与反思 181
第二节 刑事司法诠释体制的反思与定位 183
一、刑事司法诠释体制的历史与现实 183
二、刑事司法诠释体制的历史错位与反思 186
三、刑事司法诠释体制的合理定位 189
第三节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司法诠释的标准与方法 196
一、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司法诠释的标准 197
二、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司法诠释的规则 200
三、规范构成要件要素司法诠释的原则限制 221
主要参考文献 225
著作类: 225
论文类: 233
后记 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