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法律文本及立法文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的说明 33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41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46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52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 58
第二部分 法律条文释义及实用指南 69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文释义及实用指南 69
第一章 总则 69
一、立法目的 69
二、适用范围 72
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74
四、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 76
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机关 78
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79
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新技术、新方法的使用 83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85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85
一、新机动车登记 85
二、新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92
三、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携带的牌证及标志 94
四、机动车的变更登记 96
五、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与收费 98
六、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 106
七、特种车辆标志图案、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安装与使用 109
八、禁止拼装、擅自改装机动车或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 113
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117
十、非机动车登记 119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121
一、机动车驾驶证的取得 121
二、机动车驾驶培训 125
三、机动车行驶前的安全技术检查 128
四、机动车驾驶人义务 129
五、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制度 132
六、对交通违章的累积记分制度 133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135
一、道路交通信号 135
二、交通信号灯 143
三、铁路道口的防护设施 144
四、交通信号的保护 147
五、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及消除隐患 150
六、道路或交通信号出现损毁等情况的处置措施 155
七、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157
八、道路施工的批准及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158
九、停车场的建设及施划停车泊位 161
十、人行横道和盲道的设置 164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167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67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右侧通行原则 167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分道通行原则 168
三、车辆和行人应遵循的规则 171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限制交通和交通管制权 172
五、对国务院的授权 176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177
一、机动车不得超速行驶和遇到复杂气象条件的处理 177
二、不得超车的情形 179
三、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应遵循的规则 182
四、遇有停车排队和无交通信号路段的通行规则 183
五、通过铁路道口的规则 185
六、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或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遵循的规则 186
七、机动车载人应遵守的规定 189
八、机动车载物应遵守的规定 190
九、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197
十、机动车发生故障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98
十一、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权 200
十二、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辆、洒水车、清扫车作业时应遵守的规则 203
十三、拖拉机的通行 205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206
一、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206
二、车辆停放应遵守的规定 210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213
一、行人的通行 213
二、通过路口、横穿道路 214
三、妨害交通安全行为 217
四、学龄前儿童、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和盲人的通行 219
五、通过铁路道口 221
六、乘车规则 222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225
一、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 225
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处理 226
三、高速公路上不得任意拦截、检查过往车辆 228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229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措施 229
二、对交通肇事逃逸情况的举报和奖励 232
三、交通警察对交通事故现场的处理 234
四、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的检验 236
五、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及其内容 236
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赔偿的争议的解决 238
七、对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及抢救费用的负担 241
八、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 244
九、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的免责条件 247
十、对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的处理 247
第六章 执法监督 249
一、交通警察的队伍建设 249
二、实施交通安全管理的原则 250
三、交通警察的警容警纪 252
四、交通警察收取费用必须依法 253
五、交通警察实施收缴罚款必须依法 254
六、交通警察执法的回避 255
七、对交通警察执法活动的行政监督 257
八、社会和公民对交通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 259
九、禁止下达罚款指标 260
第七章 法律责任 262
一、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原则 262
二、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 263
三、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章的处罚 264
四、机动车驾驶人违章处罚的一般规定 266
五、酒后驾车的处罚 269
六、机动车超载和超范围运载违章行为的处罚 273
七、违章停车的处罚 276
八、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279
九、违反机动车牌证管理的处罚 281
十、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行为的处罚 285
十一、对不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处罚 286
十二、对无证驾驶等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 288
十三、驾驶拼装车、报废车的法律责任 296
十四、交通肇事犯罪及造成事故后逃逸的法律责任 299
十五、责令专业运输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301
十六、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法律责任 302
十七、从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法律责任 308
十八、负有道路养护或交通信号设置等相关职责的单位不作为的赔偿责任 310
十九、妨碍安全视距行为的法律责任 312
二十、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 314
二十一、罚款的缴纳与收缴 316
二十二、对不如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理 318
二十三、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程序 319
二十四、行政拘留的裁决 323
二十五、扣留车辆 324
二十六、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 327
二十七、依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进行处罚 328
二十八、对交通警察违法行为的处罚 330
二十九、对交通警察的禁闭、辞退和降低警衔 337
三十、对交通警察职务犯罪的处理 339
三十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警察因违法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342
第八章 附则 344
一、道路含义 344
二、车辆含义 345
三、机动车含义 345
四、非机动车含义 346
五、交通事故含义 348
六、军队车辆的管理 349
七、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管理 350
八、入境车辆的管理 353
九、地方人大常委会决定罚款的具体执行标准的权力 353
十、本法的施行日期 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