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特色法律服务制度概述 1
一、法律服务制度 2
(一)法律服务 2
(二)法律服务的特点 3
(三)法律服务制度 5
二、中国特色法律服务制度 7
(一)我国法律服务制度的“中国特色” 7
(二)我国法律服务制度的现状 9
(三)我国法律服务制度的主要问题 12
三、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法律服务制度的必要性 14
(一)健全和完善法律服务制度是服务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14
(二)健全和完善法律服务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15
(三)健全和完善法律服务制度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16
(四)健全和完善法律服务制度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 17
(五)健全和完善法律服务制度是积极服务国家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 17
第二章 律师制度 19
一、中国律师制度的基本状况 19
(一)我国律师制度的发展沿革 19
(二)我国律师制度的基本内容 23
二、国外律师制度发展情况 32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律师制度 32
(二)大陆法系国家的律师制度 35
三、我国律师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38
(一)律师队伍规模、结构、区域分布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38
(二)律师队伍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39
(三)律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40
(四)律师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和律师执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40
(五)律师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需进一步改进完善 40
四、完善中国特色律师制度的措施和建议 41
(一)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41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工作体制机制 43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 44
(四)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45
(五)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 47
第三章 公证制度 50
一、我国公证制度的基本状况 50
(一)我国公证制度发展概况 52
(二)我国公证制度的主要内容 57
二、国外公证制度发展情况 61
(一)美国公证制度简述 62
(二)英国公证制度简述 65
(三)大陆法系国家公证制度的起源和历史发展 68
(四)大陆法系国家公证的性质 69
(五)大陆法系国家公证机构设置和公证辖区的基本情况 70
(六)大陆法系国家关于公证书的效力 71
(七)大陆法系国家关于法定公证事项 72
(八)大陆法系国家公证责任制度 73
(九)大陆法系国家公证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76
三、我国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78
(一)公证机构多种体制并存 78
(二)公证事项缺乏实体法的支撑 78
(三)公证事业地区发展不平衡 78
(四)公证管理体制不完善 79
(五)公证书的效力难以得到落实 79
(六)公证执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80
(七)公证执业活动缺乏保障 80
(八)公证相关配套制度措施不够完善 80
(九)公证执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81
四、完善中国特色公证制度的措施和建议 81
(一)进一步明确公证的公权属性 81
(二)完善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的公证管理制度 82
(三)完善关于公证效力的规定,进一步确立公证书具有证据效力、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和强制执行效力 82
(四)完善公证审查责任制度 83
(五)完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两结合”管理体制 83
(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公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84
第四章 法律援助制度 87
一、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状况 87
(一)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进程 88
(二)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主要内容 92
二、国外法律援助制度发展情况 99
(一)西方主要国家的法律援助制度 100
(二)国外法律援助制度的总体进程及基本经验 108
三、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2
(一)法律援助立法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 112
(二)法律援助业务范围和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宽 114
(三)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116
(四)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118
(五)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119
四、完善中国特色法律援助制度的措施和建议 120
(一)健全法律援助法律体系 121
(二)扩大法律援助业务范围和覆盖面 122
(三)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 125
(四)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 127
第五章 基层法律服务制度 129
一、我国基层法律服务制度的基本状况 129
(一)我国基层法律服务制度发展历史 129
(二)我国基层法律服务制度的基本内容 132
二、其他国家和地区类似基层法律服务制度发展情况 137
(一)日本的“邻接”法律服务制度 137
(二)英国的公民咨询局 138
(三)法国的“司法与法律之家” 139
(四)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代办制度 140
三、我国基层法律服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41
(一)基层法律服务性质和定位不明确 141
(二)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权限不明确 141
(三)基层法律服务准入条件不统一 142
(四)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142
(五)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够规范 144
(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有待提高 144
四、完善中国特色基层法律服务制度的建议 144
(一)发展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45
(二)基层法律服务制度发展方向 146
(三)合理界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诉讼代理范围 148
(四)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的行业管理 149
(五)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问题 149
(六)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的关系 150
第六章 人民调解制度 151
一、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基本状况 151
(一)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151
(二)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主要内容 155
二、国外调解制度发展情况 159
(一)美国的调解制度 159
(二)德国的调解制度 160
(三)澳大利亚的调解制度 162
(四)英国的调解制度 164
三、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65
(一)人民调解员素质和调解质量有待提高 165
(二)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有待进一步加强 165
(三)人民调解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待强化 166
(四)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总体水平不高 167
四、完善中国特色人民调解制度的措施和建议 167
(一)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 167
(二)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168
(三)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建设 169
(四)推进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体系建设 169
第七章 司法鉴定制度 170
一、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基本状况 171
(一)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171
(二)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主要内容 173
二、国外司法鉴定制度发展情况 179
(一)大陆法系国家司法鉴定制度基本规定 180
(二)英美法系国家司法鉴定制度基本规定 183
(三)两大法系国家鉴定制度评述 184
(四)两大法系国家鉴定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186
三、我国司法鉴定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86
(一)统一管理体制尚未完全建立 187
(二)行业管理体制有待完善 188
(三)法律、法规的冲突仍然存在 190
(四)鉴定质量有待提高 192
四、完善中国特色司法鉴定制度的措施和建议 194
(一)强化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制度 194
(二)增强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的管理和建设 196
(三)强化全方位的鉴定质量评价、控制体系 197
(四)进一步扩大司法鉴定的范围 198
(五)进一步明确鉴定人的权利义务 199
(六)严格鉴定人的法律责任 199
(七)强化鉴定程序的平等性、公开性 200
(八)提升鉴定人在诉讼中的参与程度 201
第八章 仲裁制度 203
一、我国仲裁制度的基本状况 204
(一)仲裁委员会 204
(二)仲裁员 205
(三)仲裁程序 206
(四)仲裁协议 207
(五)涉外仲裁 208
二、其他国家和地区仲裁制度发展情况 209
(一)美国仲裁制度 209
(二)英国仲裁制度 211
(三)德国仲裁制度 212
(四)我国香港特区仲裁制度 213
(五)我国台湾地区仲裁制度 214
(六)商事仲裁国际立法情况 215
三、我国仲裁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6
(一)仲裁机构行政化 216
(二)仲裁员制度规定不健全 217
(三)仲裁程序诉讼化 218
(四)司法监督干预过度 219
(五)政府引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220
四、完善中国特色仲裁制度的措施和建议 221
(一)积极稳妥推进仲裁机构改革 221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仲裁员制度 222
(三)简化仲裁程序规则 223
(四)完善司法监督机制 224
(五)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对仲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225
第九章 法治宣传教育制度 227
一、我国法治宣传教育制度的基本状况 229
(一)我国法治宣传教育制度的缘起与发展 229
(二)我国法治宣传教育制度的制度化与法制化 230
(三)我国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230
(四)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234
(五)法治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236
二、其他国家和地区类似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发展情况 237
(一)加拿大的公众法律教育 237
(二)美国的公民法制教育 238
(三)日本的法制教育 239
三、我国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40
(一)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法制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241
(二)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视不够 241
(三)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仍需不断创新 242
(四)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评估机制不完善 242
(五)法治宣传教育中需要更多社会力量的参与 243
四、完善中国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制度的措施和建议 243
(一)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立法 243
(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 244
(三)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 244
(四)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245
(五)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246
第十章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 247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的意义 248
(一)有利于确实充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48
(二)有利于加快建设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248
(三)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和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249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概念与内涵界定 249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概念 249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内容 251
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 251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的宪法基础——国家义务与政府责任要求服务型政府的形成与构建 251
(二)法治国家建设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形式性法治国家向实质性法治国家的转型 251
(三)司法体制改革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公民的司法参与理论 252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的基本理念及其目标 253
(一)基本理念和指导思想 253
(二)价值目标 254
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 254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的主要内容及任务 254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渠道 256
(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整合配置 257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管理运行与评价机制 257
六、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保障机制 258
(一)政策保障 258
(二)组织保障 258
(三)经费保障 259
后 记 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