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一、问题的提出 1
二、研究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4
三、研究方法 5
四、基本结构 7
第一章 合作金融与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一般理论 9
第一节 合作社与合作金融 9
一、合作社 9
二、合作金融 17
第二节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概念、性质及特点 20
一、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20
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 27
三、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应当具备的基本特点 41
第三节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社会功能 47
一、形成有效的市场融资渠道,解决农村发展投入难题 48
二、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便利农民获得融资 50
三、分散融资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53
四、保障农民平等的发展机会,促进社会公正 54
第二章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制度考察 56
第一节 西方主要国家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制度历史与现状 56
一、德国——单元金字塔模式 56
二、法国——半官半民模式 63
三、美国——多元复合模式 70
四、日本——寓于农协模式 77
第二节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制度发展的国际趋势 84
一、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多层级化 84
二、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商业化和股份化倾向 85
三、民主管理和自治原则日渐淡化 87
四、政府对合作金融的政策支持和监管日益加强 88
第三节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制度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91
一、必须坚持合作制原则和为社员服务的宗旨 94
二、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扶持和保护力度 95
三、制定专门的合作金融法 96
四、构建自下而上、自成体系的合作银行组织体系 97
五、建立专业的合作金融监管机构和外部保险机制 97
六、重视教育和培训,促进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 98
第三章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历史演进及存在的问题 100
第一节 历史演进 100
一、新中国成立前的农村信用社 100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村信用社 103
第二节 当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后果 113
一、当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存在的问题 113
二、问题的成因 120
三、问题所导致的后果 126
第四章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制度改革的理念与路径 133
第一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制度改革的背景 134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 134
二、城乡二元结构和区域发展的不平衡 135
三、农村金融服务业相对落后 136
第二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制度改革的基本理念和原则 138
一、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制度改革的基本理念 138
二、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制度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40
第三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制度改革的路径 143
一、将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真正意义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145
二、民间金融规范化和合法化 149
三、创建微型的、区域性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156
第五章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设立与准入制度 160
第一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设立与准入制度的现状 160
一、相关政策及立法 160
二、设立条件及程序 162
第二节 当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设立与准入制度存在的问题 165
一、市场准入缺乏高层次法律规范 165
二、对民间金融管制过于严格,缺乏有效的疏导机制 167
三、注册资本金额度较高 168
四、准入标准不统一,依据不合理 169
第三节 完善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设立与准入制度的设想 170
一、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允许设立各种形式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170
二、实行核准制,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设立审批程序 173
三、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降低注册资本金额度 174
四、实行分级牌照制度 176
五、建立健全发起人与社员资格制度 176
第六章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 180
第一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内部治理制度的现状 180
第二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治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84
一、缺乏统一立法 184
二、产权结构不清晰,缺乏激励机制 184
三、民主管理缺乏动力,权力配置严重失衡 187
四、程序约束软化,管理行政化突出 188
五、收益主体不明,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 189
六、外部治理机制扭曲,高级管理人员选任制度行政化 190
七、外部治理缺乏竞争压力,官僚主义现象仍然严重 191
第三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治理制度的完善 192
一、改革产权制度,明确产权归属 193
二、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196
三、改革决策层产生方式,实现决策人员产生的民主化 198
四、引入竞争机制,形成有效的外部治理结构 199
第七章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经营范围 200
第一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经营范围的考察 200
一、农村合作银行 201
二、农村信用社 202
第二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经营范围存在的问题 203
一、服务对象扩展,服务社员的经营宗旨被突破 203
二、地域范围突破,服务“三农”的经营宗旨无保障 205
三、业务范围过小,难以满足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 206
四、基层信用社与联社经营范围雷同,关系不顺 207
五、经营缺乏特色,不符合当前农村社会的具体情况 208
第三节 完善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经营范围的对策 209
一、严格经营范围的地域限制 210
二、提高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为社员服务的比例,并在程序上严格控制 212
三、适当扩大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经营范围,允许经营担保业务 213
四、改革基层信用社与联社的关系,扩大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经营自主权 214
五、发展特色经营,完善以小额信贷为主的经营业务体系 214
六、建立不同等级的业务发展模式和风险控制模式 219
第八章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 221
第一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监管制度的现状考察 221
一、监督管理体制 221
二、监督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226
第二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监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230
一、监督管理体制与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合作性不相符 230
二、省联社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县联社与基层农村信用社之间管理关系不顺 231
三、只注重合规性监管,而忽略风险监管 234
四、存款保险制度的缺失,政策扶持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建立 235
第三节 完善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监管制度的路径 237
一、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的原则 237
二、完善监督管理体制 242
三、增强监督管理措施的可操作性 250
结语 255
参考文献 260
后记 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