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贯彻实施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政部(93)财工字第199号 1
二、关于国有工业、运输、邮电通信企业执行新的企业财务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政部(93)财工字第214号 6
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规定——财政部(93)财会字第24号 9
四、运输(交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规定——财政部(93)财会字第32号 28
五、运输(铁路)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帐务处理办法——财政部(93)财会字第37号 47
六、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帐务处理办法——财政部(93)财会字第33号 63
七、关于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规定——财政部(93)财会字第34号 78
八、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规定——财政部(93)财会字第30号 94
九、关于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规定——财政部(93)财会字第31号 111
十、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93)财改字第20号 129
十一、关于科技企业执行新的行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93)财会字第22号 131
十二、关于乡镇企业贯彻执行分行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政部(93)财农字第49号 137
十三、关于国有商业、粮食企业实施新的财务制度若干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政部(93)财商字第170号 141
十四、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新旧制度衔接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办法——财政部(93)财会字第35号 151
十五、全民所有制供销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规定——财政部(93)财会字第35号 170
十六、全民所有制物资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办法——财政部(93)财会字第35号 187
十七、全民所有制外贸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财政部(93)财会字第35号 204
十八、供销合作社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办法——财政部(93)财会字第35号 222
十九、全民所有制粮食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办法——财政部(93)财会字第35号 239
二十、集体所有制商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办法——财政部(93)财会字第35号 256
二十一、关于国有旅游企业执行的财务制度有关新旧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93)财外字第477号 270
二十二、旅游、饮食服务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规定——财政部(93)财会字第38号 275
二十三、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帐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湘财(93)会字第244号 304
二十四、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房地产开发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帐务处理办法》和《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帐务处理办法》的通知——湘财(93)会字第270号 307
二十五、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国有商业、粮食、文教企业实施新的财务制度若干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湘财(93)商字第253号 311
附:有关几个行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补充 323
一、交通运输企业新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补充 323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新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补充 328
三、商业企业新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补充 329
四、供销企业新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补充 332
五、物资企业新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补充 335
六、外贸企业新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补充 338
七、粮食企业新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补充 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