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引言 1
第2章 创建和销毁对象 4
第1条:考虑用静态工厂方法代替构造器 4
第2条:遇到多个构造器参数时要考虑用构建器 9
第3条:用私有构造器或者枚举类型强化Singleton属性 14
第4条:通过私有构造器强化不可实例化的能力 16
第5条:避免创建不必要的对象 17
第6条:消除过期的对象引用 21
第7条:避免使用终结方法 24
第3章 对于所有对象都通用的方法 28
第8条:覆盖equals时请遵守通用约定 28
第9条:覆盖equals时总要覆盖hashCode 39
第10条:始终要覆盖toString 44
第11条:谨慎地覆盖clone 46
第12条:考虑实现Comparable接口 53
第4章 类和接口 58
第13条:使类和成员的可访问性最小化 58
第14条:在公有类中使用访问方法而非公有域 62
第15条:使可变性最小化 64
第16条:复合优先于继承 71
第17条:要么为继承而设计,并提供文档说明,要么就禁止继承 76
第18条:接口优于抽象类 82
第19条:接口只用于定义类型 86
第20条:类层次优于标签类 88
第21条:用函数对象表示策略 91
第22条:优先考虑静态成员类 94
第5章 泛型 97
第23条:请不要在新代码中使用原生态类型 97
第24条:消除非受检警告 103
第25条:列表优先于数组 105
第26条:优先考虑泛型 109
第27条:优先考虑泛型方法 113
第28条:利用有限制通配符来提升API的灵活性 117
第29条:优先考虑类型安全的异构容器 123
第6章 枚举和注解 128
第30条:用enum代替int常量 128
第31条:用实例域代替序数 137
第32条:用EnumSet代替位域 138
第33条:用EnumMap代替序数索引 140
第34条:用接口模拟可伸缩的枚举 144
第35条:注解优先于命名模式 147
第36条:坚持使用Override注解 152
第37条:用标记接口定义类型 154
第7章 方法 156
第38条:检查参数的有效性 156
第39条:必要时进行保护性拷贝 159
第40条:谨慎设计方法签名 163
第41条:慎用重载 165
第42条:慎用可变参数 170
第43条:返回零长度的数组或者集合,而不是null 174
第44条:为所有导出的API元素编写文档注释 176
第8章 通用程序设计 181
第45条:将局部变量的作用域最小化 181
第46条:for-each循环优先于传统的for循环 184
第47条:了解和使用类库 187
第48条:如果需要精确的答案,请避免使用float和double 190
第49条:基本类型优先于装箱基本类型 192
第50条:如果其他类型更适合,则尽量避免使用字符串 195
第51条:当心字符串连接的性能 198
第52条:通过接口引用对象 199
第53条:接口优先于反射机制 201
第54条:谨慎地使用本地方法 204
第55条:谨慎地进行优化 205
第56条:遵守普遍接受的命名惯例 208
第9章 异常 211
第57条:只针对异常的情况才使用异常 211
第58条:对可恢复的情况使用受检异常,对编程错误使用运行时异常 214
第59条:避免不必要地使用受检的异常 216
第60条:优先使用标准的异常 218
第61条:抛出与抽象相对应的异常 220
第62条:每个方法抛出的异常都要有文档 222
第63条:在细节消息中包含能捕获失败的信息 224
第64条:努力使失败保持原子性 226
第65条:不要忽略异常 228
第10章 并发 229
第66条:同步访问共享的可变数据 229
第67条:避免过度同步 234
第68条:executor和task优先于线程 239
第69条:并发工具优先于wait和notify 241
第70条:线程安全性的文档化 246
第71条:慎用延迟初始化 249
第72条:不要依赖于线程调度器 252
第73条:避免使用线程组 254
第11章 序列化 255
第74条:谨慎地实现Serializable接口 255
第75条:考虑使用自定义的序列化形式 260
第76条:保护性地编写readObject方法 266
第77条:对于实例控制,枚举类型优先于readResolve 271
第78条:考虑用序列化代理代替序列化实例 275
附录 第1版与第2版条目对照 278
中英文术语对照 280
参考文献 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