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债篇总论 上》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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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胡长清著
  • 出 版 社:商务印书馆
  • 出版年份:1948
  • ISBN:
  • 页数:268 页
图书介绍:

弁言 1

绪论 1

第一章 债法之地位 1

第二章 债法之命名 2

第三章 债法之编制 3

第四章 债法之特色 4

本论 6

第一章 概说 6

第一节 债权之意义 6

第二节 债权与物权 7

第三节 债权与请求权 9

第四节 债务与自然债务 10

第五节 债务与责任 12

第二章 债之发生 13

第一节 概说 14

第二节 契约 16

第一款 契约之概念 16

第二款 契约之分类 20

第三款 契约之成立 28

第一项 要约 28

第一目 要约之概念 28

第二目 要约之效力 32

第三目 要约之消灭 38

第二项 承诺 41

第一目 承诺之概念 41

第二目 承诺之迟到及迟延 43

第三目 承诺之撤回 46

第三项 合意与不合意 46

第四项 契约成立之时期 49

第四款 悬赏广告 53

第一项 悬赏广告之性质 53

第二项 悬赏广告之要件 55

第三项 悬赏契约之成立 57

第四项 悬赏契约之效力 58

第五项 悬赏广告之撤销 60

第三节 代理权之授与 63

第一款 概说 63

第二款 授权行为 65

第三款 共同代理 67

第四款 无权代理 68

第一项 概说 68

第二项 表见代理 69

第三项 狭义无权代理 72

第四节 无因管理 78

第一款 概说 78

第二款 无因管理之要件 79

第三款 无因管理之效力 83

第一项 概说 83

第二项 管理人之义务 85

第一目 管理人之主要义务 85

第二目 管理人之从属义务 89

第三项 本人之义务 90

第四款 无因管理之承认 94

第五节 不当得利 94

第一款 概说 95

第二款 不当得利之积极成立要件 96

第一项 一方受利益 96

第二项 他方受损害 98

第三项 无法律上之原因 99

第三款 不当得利之消极成立要件 106

第一项 无债给付 106

第二项 不法原因之给付 109

第四款 不当得利之效力 112

第一项 受领人之义务 112

第二项 转得人之义务 117

第六节 侵权行为 118

第一款 概说 118

第二款 一般侵权行为之要件 121

第一项 概说 121

第二项 客观要件 122

第一目 自己之行为 122

第二目 权利之侵害 124

第三目 损害之发生 134

第四目 因果关系 136

第五目 违法 142

第三项 主观要件 147

第一目 意思能力 147

第二目 故意或过失 150

第三款 共同侵权行为 153

第四款 特殊侵权行为 159

第一项 概说 159

第二项 由于他人行为之侵权行为 160

第一目 公务员之责任 160

第二目 法定代理人之责任 164

第三目 雇用人之责任 168

第四目 定作人之责任 174

第三项 由于行为以外之事实之侵权行为 176

第一目 动物占有人之责任 176

第二目 工作物所有人之责任 179

第五款 侵权行为之效力 183

第一项 概说 183

第二项 损害赔偿之当事人 184

第三项 损害赔偿之范围及方法 187

第四项 损害赔偿请求权之让与性 190

第五项 特别消灭时效 192

第三章 债之标的 192

第一节 概说 192

第二节 种类之债 203

第一款 概说 203

第二款 种类之债之特定 206

第一项 特定之方法 206

第二项 特定之效力 209

第三款 限制种类之债 211

第三节 货币之债 212

第一款 概说 212

第二款 内国货币之债 215

第三款 外国货币之债 218

第四节 利息之债 220

第一款 概说 220

第二款 利息之债发生之原因 224

第三款 利率 227

第四款 複利 231

第五节 选择之债 233

第一款 概说 233

第二款 选择之债之特定 237

第一项 概说 237

第二项 给付之选择 237

第三项 给付之不能 244

第四项 特定之效力 246

第三款 任意之债 248

第六节 损害赔偿之债 250

第一款概说 250

第二款 损害赔偿之债之要件 253

第三款 损害赔偿之方法 255

第四款 损害赔偿之范围 258

第五款 赔偿金额之减免 259

第六款 赔偿代位与损益相抵 264

第四章 债之效力 268

第一节 概说 268

第二节 给付 269

第一款 概说 269

第二款 给付之方法 270

第三款 债务人之注意义务 272

第一项 概说 272

第二项 故意 273

第三项 过失 275

第四项 事变 280

第五项 故意过失之能力 281

第六项 对于使用人之过失之责住 282

第四款 债务人不给付之责任 284

第一项 概说 284

第二项 不能给付 284

第三项 不完全给付 293

第四项 不为付给 298

第三节 迟延 299

第一款 概说 299

第二款 债务人迟延 299

第一项 债务人迟延之意义 299

第二项 债务人迟延之要件 300

第三项 债务人迟延之效力 306

第四项 债务人迟延之消灭 311

第三款 债权人迟延 312

第一项 概说 312

第二项 债权人迟延之意义 313

第三项 债务人迟延之要件 313

第四项 债权人迟延之效力 318

第五项 债权人迟延之消灭 321

第四节 保全 322

第一款 概说 322

第二款 代位权 323

第一项 概说 323

第二项 代位权之性质 324

第三项 代位权之要件 326

第四项 代位权之主体 328

第五项 代位权之客体 329

第六项 代位权之行使 332

第七项 代位权之效力 333

第三款 撤销权 335

第一项 概说 335

第二项 撤销权之性质 336

第三项 撤销权之要件 337

第四项 撤销权之主体 342

第五项 撤销权之客体 344

第六项 撤销权之行使 347

第七项 撤销权之效力 349

第八项 撤销权之消灭 351

第五节 契约 352

第一款 概说 352

第二款 契约之标的 352

第三款 契约之确保 357

第一项 概说 357

第二项 定金 358

第三项 违约金 364

第四款 双务契约之效力 370

第一项 概说 370

第二项 同时履行抗辩 371

第三项 给付不能及于双务契约之效力 378

第一目 概说 378

第二目 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之事由致给付不能 379

第三目 因可归责于债务人之事由致给付不能 387

第四目 因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之事由致给付不能 389

第五款 涉他契约 389

第一项 概说 389

第二项 第三人负担之契约 390

第三项 第三人利益之契约 392

第一目 第三人利益契约之根据 392

第二目 第三人利益契约之性质 395

第三目 第三人利益契约之要件 398

第四目 第三人利益契约之效力 400

第五目 补偿关系及对价关系 406

第六款 契约之解除 408

第一项 概说 408

第二项 解除契约之性质 409

第三项 解除权发生之原因 411

第一目 概说 412

第二目 契约上之解除 412

第三目 法律上之解除 413

第四项 解除权之行使 422

第五项 解除之效果 425

第六项 解除权之消灭 430

第七项 终止契约 433

第五章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434

第一节 概说 434

第二节 可分之债 436

第三节 连带之债 439

第一款 概说 439

第二款连带债务 443

第一项 连带债务之性质 443

第二项 连带债务之原因 447

第三项 连带债务之效力 449

第一目 债务人之权利 449

第二目 就连带债务人中一人所生事项之效力 450

第四项 连带债务人相互间之关系 461

第一目 相互间之分担部分 461

第二目 相互间之求偿权 462

第三款 连带债权 467

第一项 连带债权之性质 467

第二项 连带债权之原因 469

第三项 连带债权之效力 470

第一目 债权人之权利 470

第二目 就连带债权人中一人所生事项之効力 471

第四项 连带债权人相互间之关系 475

第四节 不可分之债 476

第六章 债之移转 479

第一节 概说 479

第二节 债权之让与 481

第一款 概说 481

第二款 债权让与契约 485

第三款 债权让与之许否 488

第四款 债权让与对于债务人之生效要件 494

第五款 债权让与之效力 497

第一项 债务人与受让人间 497

第二项 让与人与受让人间 501

第三节 债务之承担 502

第一款 概说 502

第二款 债务承担契约 505

第三款 债务承担之效力 511

第四款 特种之债务承担 514

第七章 债之消灭 517

第一节 概说 517

第二节 通则 521

第三节 清偿 523

第一款 清偿之性质 523

第二款 清偿人 525

第三款 受领清偿人 530

第四款 清偿之标的 535

第一项 概说 536

第二项一部清偿 536

第三项 代物清偿 538

第四项 债务更新 541

第五款 清偿地清偿期及清偿费用 542

第一项 清偿地 542

第二项 清偿期 546

第三项 清偿费用 551

第六款 清偿之抵充 552

第七款 清偿之效力 557

第四节 提存 563

第一款 概说 563

第二款提存之原因 566

第三款 提存之主体及客体 567

第四款 提存之成立 569

第五款 提存之效力 570

第六款 自助出卖 573

第七款 提存及出卖之费用 575

第五节 抵销 575

第一款 概说 575

第二款 抵销之要件 579

第三款 抵销之禁止 589

第四款 抵销之方法 592

第五款 抵销之效力 597

第六款 数宗债权之抵销 600

第六节 免除 602

第一款 免除之性质 602

第二款 免除之方法 603

第三款 免除之效力 604

第七节 混同 605

第一款 概说 605

第二款 混同之性质 605

第三款 混同之成立 607

第四款 混同之效力 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