弁言 1
绪论 1
第一章 债法之地位 1
第二章 债法之命名 2
第三章 债法之编制 3
第四章 债法之特色 4
本论 6
第一章 概说 6
第一节 债权之意义 6
第二节 债权与物权 7
第三节 债权与请求权 9
第四节 债务与自然债务 10
第五节 债务与责任 12
第二章 债之发生 13
第一节 概说 14
第二节 契约 16
第一款 契约之概念 16
第二款 契约之分类 20
第三款 契约之成立 28
第一项 要约 28
第一目 要约之概念 28
第二目 要约之效力 32
第三目 要约之消灭 38
第二项 承诺 41
第一目 承诺之概念 41
第二目 承诺之迟到及迟延 43
第三目 承诺之撤回 46
第三项 合意与不合意 46
第四项 契约成立之时期 49
第四款 悬赏广告 53
第一项 悬赏广告之性质 53
第二项 悬赏广告之要件 55
第三项 悬赏契约之成立 57
第四项 悬赏契约之效力 58
第五项 悬赏广告之撤销 60
第三节 代理权之授与 63
第一款 概说 63
第二款 授权行为 65
第三款 共同代理 67
第四款 无权代理 68
第一项 概说 68
第二项 表见代理 69
第三项 狭义无权代理 72
第四节 无因管理 78
第一款 概说 78
第二款 无因管理之要件 79
第三款 无因管理之效力 83
第一项 概说 83
第二项 管理人之义务 85
第一目 管理人之主要义务 85
第二目 管理人之从属义务 89
第三项 本人之义务 90
第四款 无因管理之承认 94
第五节 不当得利 94
第一款 概说 95
第二款 不当得利之积极成立要件 96
第一项 一方受利益 96
第二项 他方受损害 98
第三项 无法律上之原因 99
第三款 不当得利之消极成立要件 106
第一项 无债给付 106
第二项 不法原因之给付 109
第四款 不当得利之效力 112
第一项 受领人之义务 112
第二项 转得人之义务 117
第六节 侵权行为 118
第一款 概说 118
第二款 一般侵权行为之要件 121
第一项 概说 121
第二项 客观要件 122
第一目 自己之行为 122
第二目 权利之侵害 124
第三目 损害之发生 134
第四目 因果关系 136
第五目 违法 142
第三项 主观要件 147
第一目 意思能力 147
第二目 故意或过失 150
第三款 共同侵权行为 153
第四款 特殊侵权行为 159
第一项 概说 159
第二项 由于他人行为之侵权行为 160
第一目 公务员之责任 160
第二目 法定代理人之责任 164
第三目 雇用人之责任 168
第四目 定作人之责任 174
第三项 由于行为以外之事实之侵权行为 176
第一目 动物占有人之责任 176
第二目 工作物所有人之责任 179
第五款 侵权行为之效力 183
第一项 概说 183
第二项 损害赔偿之当事人 184
第三项 损害赔偿之范围及方法 187
第四项 损害赔偿请求权之让与性 190
第五项 特别消灭时效 192
第三章 债之标的 192
第一节 概说 192
第二节 种类之债 203
第一款 概说 203
第二款 种类之债之特定 206
第一项 特定之方法 206
第二项 特定之效力 209
第三款 限制种类之债 211
第三节 货币之债 212
第一款 概说 212
第二款 内国货币之债 215
第三款 外国货币之债 218
第四节 利息之债 220
第一款 概说 220
第二款 利息之债发生之原因 224
第三款 利率 227
第四款 複利 231
第五节 选择之债 233
第一款 概说 233
第二款 选择之债之特定 237
第一项 概说 237
第二项 给付之选择 237
第三项 给付之不能 244
第四项 特定之效力 246
第三款 任意之债 248
第六节 损害赔偿之债 250
第一款概说 250
第二款 损害赔偿之债之要件 253
第三款 损害赔偿之方法 255
第四款 损害赔偿之范围 258
第五款 赔偿金额之减免 259
第六款 赔偿代位与损益相抵 264
第四章 债之效力 268
第一节 概说 268
第二节 给付 269
第一款 概说 269
第二款 给付之方法 270
第三款 债务人之注意义务 272
第一项 概说 272
第二项 故意 273
第三项 过失 275
第四项 事变 280
第五项 故意过失之能力 281
第六项 对于使用人之过失之责住 282
第四款 债务人不给付之责任 284
第一项 概说 284
第二项 不能给付 284
第三项 不完全给付 293
第四项 不为付给 298
第三节 迟延 299
第一款 概说 299
第二款 债务人迟延 299
第一项 债务人迟延之意义 299
第二项 债务人迟延之要件 300
第三项 债务人迟延之效力 306
第四项 债务人迟延之消灭 311
第三款 债权人迟延 312
第一项 概说 312
第二项 债权人迟延之意义 313
第三项 债务人迟延之要件 313
第四项 债权人迟延之效力 318
第五项 债权人迟延之消灭 321
第四节 保全 322
第一款 概说 322
第二款 代位权 323
第一项 概说 323
第二项 代位权之性质 324
第三项 代位权之要件 326
第四项 代位权之主体 328
第五项 代位权之客体 329
第六项 代位权之行使 332
第七项 代位权之效力 333
第三款 撤销权 335
第一项 概说 335
第二项 撤销权之性质 336
第三项 撤销权之要件 337
第四项 撤销权之主体 342
第五项 撤销权之客体 344
第六项 撤销权之行使 347
第七项 撤销权之效力 349
第八项 撤销权之消灭 351
第五节 契约 352
第一款 概说 352
第二款 契约之标的 352
第三款 契约之确保 357
第一项 概说 357
第二项 定金 358
第三项 违约金 364
第四款 双务契约之效力 370
第一项 概说 370
第二项 同时履行抗辩 371
第三项 给付不能及于双务契约之效力 378
第一目 概说 378
第二目 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之事由致给付不能 379
第三目 因可归责于债务人之事由致给付不能 387
第四目 因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之事由致给付不能 389
第五款 涉他契约 389
第一项 概说 389
第二项 第三人负担之契约 390
第三项 第三人利益之契约 392
第一目 第三人利益契约之根据 392
第二目 第三人利益契约之性质 395
第三目 第三人利益契约之要件 398
第四目 第三人利益契约之效力 400
第五目 补偿关系及对价关系 406
第六款 契约之解除 408
第一项 概说 408
第二项 解除契约之性质 409
第三项 解除权发生之原因 411
第一目 概说 412
第二目 契约上之解除 412
第三目 法律上之解除 413
第四项 解除权之行使 422
第五项 解除之效果 425
第六项 解除权之消灭 430
第七项 终止契约 433
第五章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434
第一节 概说 434
第二节 可分之债 436
第三节 连带之债 439
第一款 概说 439
第二款连带债务 443
第一项 连带债务之性质 443
第二项 连带债务之原因 447
第三项 连带债务之效力 449
第一目 债务人之权利 449
第二目 就连带债务人中一人所生事项之效力 450
第四项 连带债务人相互间之关系 461
第一目 相互间之分担部分 461
第二目 相互间之求偿权 462
第三款 连带债权 467
第一项 连带债权之性质 467
第二项 连带债权之原因 469
第三项 连带债权之效力 470
第一目 债权人之权利 470
第二目 就连带债权人中一人所生事项之効力 471
第四项 连带债权人相互间之关系 475
第四节 不可分之债 476
第六章 债之移转 479
第一节 概说 479
第二节 债权之让与 481
第一款 概说 481
第二款 债权让与契约 485
第三款 债权让与之许否 488
第四款 债权让与对于债务人之生效要件 494
第五款 债权让与之效力 497
第一项 债务人与受让人间 497
第二项 让与人与受让人间 501
第三节 债务之承担 502
第一款 概说 502
第二款 债务承担契约 505
第三款 债务承担之效力 511
第四款 特种之债务承担 514
第七章 债之消灭 517
第一节 概说 517
第二节 通则 521
第三节 清偿 523
第一款 清偿之性质 523
第二款 清偿人 525
第三款 受领清偿人 530
第四款 清偿之标的 535
第一项 概说 536
第二项一部清偿 536
第三项 代物清偿 538
第四项 债务更新 541
第五款 清偿地清偿期及清偿费用 542
第一项 清偿地 542
第二项 清偿期 546
第三项 清偿费用 551
第六款 清偿之抵充 552
第七款 清偿之效力 557
第四节 提存 563
第一款 概说 563
第二款提存之原因 566
第三款 提存之主体及客体 567
第四款 提存之成立 569
第五款 提存之效力 570
第六款 自助出卖 573
第七款 提存及出卖之费用 575
第五节 抵销 575
第一款 概说 575
第二款 抵销之要件 579
第三款 抵销之禁止 589
第四款 抵销之方法 592
第五款 抵销之效力 597
第六款 数宗债权之抵销 600
第六节 免除 602
第一款 免除之性质 602
第二款 免除之方法 603
第三款 免除之效力 604
第七节 混同 605
第一款 概说 605
第二款 混同之性质 605
第三款 混同之成立 607
第四款 混同之效力 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