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 亲属 3
第六十八章 通则 3
第六十九章 亲属 17
第七十章 结婚 35
第一节 结婚的实质要件 37
第二节 结婚的形式要件 52
第三节 婚姻的无效与撤销 59
第七十一章 夫妻关系 81
第一节 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84
第二节 夫妻财产制 107
第一目 法定夫妻财产制 107
第二目 约定财产制 127
第三目 非常夫妻财产制 144
第七十二章 离婚 155
第一节 登记离婚 158
第二节 诉讼离婚 172
第三节 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扶养和教育 188
第四节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与救济 205
第七十三章 父母子女 220
第一节 父母与亲生子女 222
第二节 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 238
第三节 子女在家庭中的权利、义务 243
第四节 父母照顾权 256
第七十四章 收养 288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90
第二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295
第三节 收养的效力 315
第四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323
第七十五章 扶养 333
第一节 扶养与扶养关系 335
第二节 扶养的条件和方式 345
第三节 扶养关系的变更和终止 362
第七十六章 监护与照顾 369
第一节 未成年人监护 371
第二节 成年人照顾 405
亲属编法条索引 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