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一、问题的提出 1
(一)研究背景 1
(二)研究主题 7
二、文献述评 8
(一)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8
(二)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14
(三)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20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21
(一)研究方法 21
(二)研究内容 22
四、主要创新与不足 27
(一)主要创新 27
(二)不足之处 29
第一章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的理论概述 30
第一节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基本概念阐释 30
一、规制的概念界定 30
二、行政规制的概念界定 32
三、金融信息披露的概念界定 33
四、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概念界定 35
第二节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的必要性 35
一、国家干预还是自由放任? 35
二、市场失灵与国家干预的必要性 37
三、金融市场信息披露行政规制的必要性 38
第三节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的可能性 49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与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目的的契合 50
二、行政法自身特点与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行为的契合 53
三、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路径的多样化与目的的可实现性 55
第二章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主体和对象 57
第一节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主体 57
一、行政主体理论概述 57
二、行政规制主体主要类型:理论概述 64
三、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主体类型:欧美国家(地区) 65
四、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主体类型:中国制度 70
第二节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对象 72
一、行政规制对象的概念界定 72
二、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对象阐述 75
第三章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行为 91
第一节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行为类型 91
一、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行为概述 91
二、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行为类型阐述 96
第二节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行为的创新与发展 107
一、金融行政规制行为创新与发展概述 107
二、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行为的发展趋势 108
三、新兴行政规制行为与行政法治约束 115
第三节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行为有效性 118
一、行政规制行为有效性的概念界定 118
二、行政规制行为有效性:法标准与其他多元标准 120
三、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行为有效性分析 121
第四节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行为的权力运行边界 129
一、法经济学上的成本和效益分析 130
二、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权力和金融市场自由的平衡 132
三、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金融企业商业秘密的平衡 135
四、金融信息披露与国家金融安全的平衡 143
第四章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的权利救济 145
第一节 被规制主体权利救济的二维分析 145
一、行政规制中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146
二、被规制主体权利救济的必要性 147
三、被规制主体权利救济的主要方式 149
第二节 我国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权利救济的现状分析 150
一、金融信息披露领域行政诉讼权利救济功能之不足 151
二、金融信息披露领域行政诉讼权利救济功能不彰之成因分析 151
第三节 我国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权利救济的完善建议 154
一、降低行政诉讼的门槛 155
二、掌握司法权介入的限度 157
第五章 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 159
第一节 全球化背景下国家间的冲突与合作 159
一、国际政治关系的三种理论阐述——以国家间的冲突与合作为视角 159
二、全球化时代背景下国家间关系的特征与发展 164
第二节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中的国际约束与合作 167
一、全球化背景下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的主要困境 168
二、全球化背景下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的国际合作 170
三、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中的国际制度 173
四、跨国金融机构信息披露规制的责任分配 185
第三节 全球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趋同的可能性分析——以欧盟为范例 190
一、欧盟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的体系结构简介 190
二、欧盟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趋同的设计实践 192
三、欧盟实践对全球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趋同的借鉴意义 197
第四节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国际机制的效力分析 199
一、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国际机制的运行现状概述 199
二、全球化金融规制领域中的新兴国际机制概述 200
三、全球化金融规制国际机制的效力界定 203
第六章 信息化背景下的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 210
第一节 网络主页信息披露方式的地位探析——以美国《公平披露条例》为视角 210
一、美国《公平披露条例》的颁布 210
二、《公平披露条例》否认公司网络主页单独作为信息披露的充分手段 212
三、公司网络主页信息披露现象的广泛性 215
四、调研数据显示的普及性是否可等同于合理性? 217
五、各国对于网络主页信息披露方式地位的态度 218
六、对网络主页信息披露方式地位的再思考 221
第二节 信息化背景下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的挑战——以“光大乌龙指”行政诉讼案为视角 224
一、“光大乌龙指”案件背景回顾 224
二、行政法视角下的本案焦点问题分析 226
三、本案折射下的我国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的不足及其完善 239
第七章 我国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完善的发展路径 246
第一节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中国家角色定位再探讨 246
一、行政规制与矫正市场失灵 246
二、市场自由与政府规制关系的理想类型:相辅相成 247
三、行政规制成本效益分析:合理性及其局限 249
第二节 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体系的路径探讨 251
一、良好运作的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体系特征 251
二、我国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体系的现状分析 256
三、我国金融信息披露行政规制体系的发展路径 262
结语 271
附录一 理解金融规制(节选) 273
附录二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与国际行政法 283
附录三 G20和经济合作组织:全球规制中的天然伙伴 299
附录四 “银行家空间”监管——对作为“软法”的巴塞尔协定的合法性挑战 313
附录五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7节:对律师事务所和公司法务部门是怎样实施SEC的律师行为规则的进展报告 326
参考文献 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