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适用提要 3
第一章 总则 6
第一条 立法目的 6
第二条 调整对象 6
第三条 公司的界定 7
第四条 股东权利 8
第五条 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受保护 9
第六条 公司设立的准则主义 9
[文书范本0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10
第七条 公司营业执照 13
第八条 公司的名称 14
[文书范本0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4
[文书范本0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17
第九条 公司形式变更的准则主义与债权债务承继 18
第十条 公司的住所 19
第十一条 公司的章程 20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20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 21
[文书范本0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21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 22
第十五条 公司的转投资及其限制 23
第十六条 公司转投资及提供担保的程序规定 23
第十七条 公司的劳动保护等义务 24
第十八条 公司的工会及民主管理 25
第十九条 公司中的中国共产党组织 25
第二十条 股东滥用权利的责任 25
第二十一条 禁止关联行为 26
第二十二条 无效决议及其法律后果 27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28
第一节 设立 28
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28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限制 29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法定事项 29
[文书范本05]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30
[文书范本06]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设立公司协议书 38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其最低限额 40
第二十七条 股东出资方式、出资评估及其限制 40
[文书范本07]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41
第二十八条 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和出资违约 43
第二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 44
第三十条 非货币财产出资违约责任 44
第三十一条 股东出资证明书 45
第三十二条 股东名册 45
[文书范本0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 46
第三十三条 股东的查阅权 47
第三十四条 股东分红权和优先认购权 47
第三十五条 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48
第二节 组织机构 48
第三十六条 股东会 48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的职权 48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 50
[文书范本09]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出资人(股东)会议决议 50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的会议制度 51
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组织 51
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期限和会议记录 52
第四十二条 股东的表决权 52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52
[文书范本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议事规则 53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及其成员构成及董事长法律地位 60
第四十五条 董事的任职期限 60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的职权 60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61
[文书范本11]董事会会议召集通知 62
[文书范本12]董事会会议记录 62
[文书范本13]公司董事会决议书 63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64
[文书范本1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5
第四十九条 经理的职权 71
第五十条 执行董事 72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和监事 72
第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职期限 73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一般职权 73
第五十四条 监事的质询建议权与调查权 74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 74
[文书范本15]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74
第五十六条 监事行使职权的费用承担 77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77
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义、设立、组织机构 77
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限制 78
第五十九条 公司登记与营业执照中的投资者身份注明 78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 79
第六十一条 股东决定重大事项的书面形式要求 79
第六十二条 年度审计 79
第六十三条 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 79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80
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定义 80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或批准 81
[文书范本16]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81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重大事项的决定 86
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87
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经理 88
第六十九条 高级职员的兼职禁止 88
第七十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 88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89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的一般规定 89
[文书范本17]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 90
[文书范本18]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91
[文书范本19]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101
第七十二条 强制执行程序下的股权转让 102
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对出资证明书、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影响 102
第七十四条 异议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情形 103
第七十五条 股东资格的继承 104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104
第一节 设立 104
第七十六条 设立条件 104
第七十七条 设立方式 104
[文书范本20]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105
第七十八条 设立发起人的限制 108
第七十九条 发起人筹办公司的义务 109
第八十条 注册资本与发起人的出资限额 109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法定事项 110
[文书范本21]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11
第八十二条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要求 122
第八十三条 发起人出资义务的履行、出资违约及设立登记申请 122
[文书范本2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会议记录 123
第八十四条 对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的要求 124
[文书范本2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书 125
第八十五条 募集股份公告和认股书内容 126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 127
[文书范本24]招股说明书 127
第八十七条 发起人向社会募集股份的方式 131
[文书范本25]股票承销协议 131
第八十八条 缴纳股款方式 135
第八十九条 发起人召开公司创立大会的义务 136
[文书范本26]创立大会召开通知(公告) 136
第九十条 创立大会的召集职权和表决程序 137
第九十一条 股本抽回的限制 138
第九十二条 申请设立登记文件 138
第九十三条 发起人的出资补缴责任 139
第九十四条 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发起人责任 140
第九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额要求及募股要求 140
第九十六条 重要资料的置备 141
[文书范本27]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141
[文书范本28]公司债券存根簿 142
第九十七条 股东的查阅权与建议质询权 144
第二节 股东大会 144
第九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地位与组成 144
第九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职权 144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 144
[文书范本29]股东大会年会召集通知 145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6
第一百零二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期限、临时议案和股票交存制度 147
第一百零三条 表决权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48
[文书范本30]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49
第一百零四条 股东大会的法定召集及表决事项 163
第一百零五条 累积投票制 163
第一百零六条 表决权的代理行使 164
第一百零七条 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 164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164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设立及其职权 164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的组成 165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的召开 165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165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的出席与代理出席、会议记录与责任承担 166
第一百一十三条 经理及其职权 166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166
第一百一十五条 禁止向高级职员提供借款 166
第一百一十六条 定期披露高级职员报酬 167
第四节 监事会 167
第一百一十七条 监事会的设立与组织 167
第一百一十八条 监事会的职权 168
第一百一十九条 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168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169
第一百二十条 上市公司的定义 169
第一百二十一条 重大资产买卖与重要担保的议事规则 169
第一百二十二条 独立董事的设立 170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设立及其职权 171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关联关系董事回避与相关事项议事规则 171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17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172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及其形式 172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的原则 172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的价格 173
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形式与应载明的事项 173
第一百二十九条 股票种类 173
第一百三十条 股东名册的置备及内容 174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其他种类股票 174
第一百三十二条 向股东交付股票的时间 175
第一百三十三条 发行新股的决议事项 175
第一百三十四条 新股发行公告、募集方式及缴纳股款方式 176
第一百三十五条 新股作价方案的确定 176
第一百三十六条 新股募足后的变更登记及公告 176
第二节 股份转让 177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份可依法转让 177
第一百三十八条 转让股份的场所 177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的转让 177
[文书范本31]股票转让文书 178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179
第一百四十一条 转让本公司股份的限制 180
第一百四十二条 禁止收购本公司股份及其例外 181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式催告程序 182
[文书范本32]股票公示催告文书 182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 186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开制度 186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187
第一百四十六条 不得担任高级职员的情形 187
第一百四十七条 高级职员的一般义务 188
第一百四十八条 高级职员的禁止行为 189
第一百四十九条 高级职员对公司的赔偿责任 190
第一百五十条 高级职员对股东会及监事会行使知情权的配合 190
第一百五十一条 股东维护公司利益的起诉权 190
第一百五十二条 股东与监事维护个人利益的起诉权 191
第七章 公司债券 192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债券的定义及发行条件 192
[文书范本33]发行公司债券申请书 192
[文书范本34]发行公司债券决议 196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募集的核准和公告 197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债券票面必须载明的事项 197
第一百五十六条 债券的种类 198
第一百五十七条 债券存根簿的置备及其应载明的事项 198
第一百五十八条 债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制度要求 199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的转让场所与转让价格 199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 199
第一百六十一条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及载明事项 199
[文书范本35]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0
第一百六十二条 可转换债券的转换 215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215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 215
第一百六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告的制作和年审制 215
第一百六十五条 财务会计报告送交股东及公告 216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 216
第一百六十七条 资本公积金 217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积金的用途及限制 217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及解聘 217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诚实义务 218
第一百七十一条 禁止另立账簿及开立个人账户 218
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218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的种类 218
[文书范本36]公司合并协议 219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程序和债权人异议权 222
[文书范本37]公司合并公告 223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的债权债务承继 224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的通知义务 225
[文书范本38]公司分立合同 225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的债务承继 227
第一百七十七条 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要求及限制 228
第一百七十八条 增加注册资本的规定 228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的登记要求 228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229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的原因 229
[文书范本39]公司解散决议 230
第一百八十一条 为使公司存续而修改章程的议事规则 232
第一百八十二条 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 232
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 233
[文书范本40]指定清算人申请书 234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职权 235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期间的债权申报 236
[文书范本41]债权申报通知书 237
[文书范本42]债权申报表 239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方案的制定与公司财产的处理 240
[文书范本43]公司清算方案 241
第一百八十七条 宣告破产 242
[文书范本44]破产宣告申请书 243
第一百八十八条 清算报告的报送及公司注销登记 244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 245
第一百九十条 破产清算的法律依据 245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246
第一百九十一条 外国公司的定义 246
第一百九十二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及审批 246
第一百九十三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及资金要求 246
第一百九十四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名称要求及章程置备 247
第一百九十五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47
第一百九十六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合法经营义务及合法权益的保护 248
第一百九十七条 外国公司撤销分支机构的条件 248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249
第一百九十八条 公司登记违法的法律责任 249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出资违法的法律责任 249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250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另立会计账簿的法律责任 250
第二百零二条 提交财务会计报告违法的法律责任 250
第二百零三条 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法律责任 251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和清算中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251
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在清算期间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 251
第二百零六条 清算组及其成立对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51
第二百零七条 资产评估、验资或验证机构对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52
第二百零八条 登记机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52
第二百零九条 登记机关上级部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53
第二百一十条 假冒公司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253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当停业及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 253
第二百一十二条 外国公司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法律责任 254
第二百一十三条 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责任 254
第二百一十四条 民事赔偿优先原则 254
[文书范本45]民事起诉状 254
[文书范本46]民事答辩状 255
[文书范本47]民事反诉状 256
[文书范本48]民事上诉状 257
[文书范本49]先予执行申请书 258
[文书范本50]财产保全申请书 259
[文书范本51]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260
第二百一十五条 刑事责任的追究 260
第十三章 附则 260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所涉相关用语的含义 260
第二百一十七条 本法在外商投资领域的适用及例外 261
第二百一十八条 生效施行日期 261
关联规定 2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12.18修订) 265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05.12.27) 279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8.14) 284
企业财务通则(2006.12.4) 289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2.15) 3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06.4.28) 3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08.5.12) 3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1.1.27) 314
流程图表 323
内资公司注册流程 323
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324
民事诉讼流程图(一审) 325
民事诉讼流程图(二审) 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