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款 卫生 1
第一项 传染病 1
传染病豫防法 三十年三月法律第三六号 1
传染病豫防法施行规则 三十年五月内务省第一一号 11
关于结核豫防要件 三十七年二月内务省令第一号 16
清洁方法及消毒方法 三十年五月内务省令第一三号 19
清洁方法施行办法 三十六年六月厅令第三○号 27
对于赤痢疑似症之传染病豫防法适用要件 三十三年五月厅令第二一号 29
关于传染病豫防之注意 三十五年六月告谕第三号 30
风土病及流行病之指定要件 三十三年四月勅令第一七三号 30
传染病豫防救治吏员酬劳 二十八年六月勅令第七一号 31
关于从事传染病豫防救治者之酬金要件 三十三年三月法律第三○号 32
关于传染病豫防法上补助要件 三十年七月内务省令第一八号 35
ツホ结核病治疗液约束方法 三十四年五月内务省令第三号 36
于市町村应设置之避病院其设备之标准 二十八年四月内务省令第四号 36
传染病者铁道乘车规程 三十三年八月递信省令第三八号 39
传染病豫防辨法 三十六年六月训令甲第三一号 40
理发业组合规约应加入之事项 三十二年十月警视厅告谕第一号 53
理发营业取缔规则 三十四年三月厅令第一一号 55
传染病患者送院办法对于市役所回答之件 三十二年八月第八三二号 61
关于传染病豫防法第三条第九条之通牒 三十一年一月第三部长通第三七号 62
市町村传染病豫防手续 三十年六月通第五七号 66
赤痢病豫防措置事项 三十二年四月令甲第三四号 75
关于宪兵之虎列刺病之取扱手续 三十一年八月通第七六号 78
印刷局内虎列刺病患者取扱方法 十九年八月训令甲第四一号 81
监狱署押丁以下罹热病之际豫防法施行 十七年二月达第一五号 83
有六种传染病时可向皇宫警察署通知 二十三年一月训令第一号 83
从陆军虎列刺流行地向无病地行军之际差出军医之健康证明书时许其通行上陆 十九年九月训令甲第四六号 84
关于罹传染病留置者及押送途中者取扱手续 三十五年十一月训令第六号 84
在监人于狱舍罹热治疗满期放免或保释责付际豫防法施行 十七年二月达第一二号 85
スト菌取扱取缔规则 三十四年十二月内务省令第三九号 86
依于鼠疫取扱取缔规则差出愿届之件 三十五年五月厅令第二八号 90
第二项 检疫及消毒 91
临时检疫职员设置临时检疫局官制废止 三十一年十月勅令第二六八号 91
检疫委员设置规则 三十年六月内务省令第一五号 91
海港检疫所官制 三十二年四月勅令第一三七号 93
临时海港检疫所官制 三十三年三月勅令第七五号 95
有传染病流行兆候之时检疫官设置之件 三十二年三月勅令第九七号 96
关于为传染病豫防物件输入禁止之件 三十二年十一月勅令第四三四号 97
为鼠疫豫防禁止褴褛古绵类等输入之件 三十二年十一月内务省令第五四号 97
海港检疫法 三十二年二月法律第一九号 98
海港检疫法施行规则 三十二年七月内务省令三四号 102
汽车检疫规则 三十年七月内务省令第一九号 106
船舶检疫规则 三十年七月内务省令第二○号 108
从虎列刺病流行地来之船舶检查手续 十六年六月内务省违第三号 111
检疫事务所处务细则 三十年八月训令第四四号 115
临时检疫部处务细则 三十年八月训令甲第四八号 119
夜间检疫信号 二十一年九月内务省告示第一一号 121
急性病死者调查手续 三十四年五月训令甲第四二号 121
检病调查手续 三十四年八月训令甲第五九号 123
检病的户口调查手续 三十四年五月训令甲第四三号 125
为鼠疫症(ぺスト)病之豫防禁止在住屋外跣足步行之件三十四年五月厅令第四一号 127
关于鼠疫豫防上注意之件 三十四年五月告谕第五号 128
关于鼠疫豫防之件 三十四年五月东京府训令第一九号 128
为豫防虎列刺病之检病调查手续 三十五年九月训令甲第五一号 130
第三项 兽疫 132
兽疫豫防法 二十九年三月法律第六○号 132
兽疫豫防法施行细则 三十年一月农商务省令第一号 137
兽疫豫防须知 三十年二月农商务省令告示第四号 142
畜牛结核病豫防法 三十四年四月法令第三五号 174
畜牛结核病豫防法施行细则 三十六年六月农商务省令第四号 178
于畜牛结核病豫防法检查员之执务规则 三十六年八月农商务省令第九号 198
畜牛结核病豫防心得 农商务省告示第一六九号三十六年八月 203
畜牛结核豫防法施行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二项及第三项之许可出愿事项 三十六年九月厅令第三四号 208
畜牛结核病豫防法施行手续 三十六年九月训令甲第三二号 209
兽疫豫防消毒手续 三十年四月甲第二○号 216
兽疫豫防消毒施行方 三十年四月训令乙第二号 226
关于兽疫及畜牛结核豫防费用负担区分之件 三十四年六月勅令第一三九号 228
于兽疫所医师手当之件 三十年三月农商务省令第四号 230
兽疫检疫事务所及职员处务规程 三十六年二月训令甲第六号 230
牛疫检疫规则 三十三年三月农商务省令第五号 231
关于乳牛诊断治疗届出之件 三十三年八月厅令第三五号 233
马之假性皮疽豫防之件 三十三年一月勅令第三号 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