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必然性 1
1.1 中国户籍管理制度与现代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 1
1.1.1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 2
1.1.2 中国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发展成大势所趋 4
1.1.3 人民群众对人格尊严平等的要求日益升高 10
1.2 对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深入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12
1.2.1 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协调健康有序的发展 12
1.2.2 有利于推动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13
1.2.3 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14
1.3 各地户籍改革的尝试为深化户籍改革提供了基础 16
1.4 中国户籍改革的宪政理论基础 17
1.4.1 中国宪法修改推动了人权事业的发展 17
1.4.2 世界人权发展对中国的影响 19
1.4.3 平等、自由、正义是户籍改革的法理基础 20
第2章 中国户籍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 23
2.1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对现行户籍制度有深远的影响 23
2.2 先秦时期形成中国最早的户籍管理制度 24
2.2.1 商朝出现户籍法律制度的萌芽 24
2.2.2 西周渐有户籍法律制度雏形 25
2.2.3 春秋战国户籍法律制度注重对户的控制 26
2.3 秦汉至隋唐时期基本确立封建赋役户籍制 27
2.3.1 秦朝户籍法律制度的统一 27
2.3.2 两汉户籍法律制度的发展 29
2.3.3 魏晋户籍法律制度的嬗变 31
2.3.4 隋唐户籍法律制度发展迅速 33
2.4 宋元明清建立封建职业户籍制度 35
2.4.1 宋代户籍管理加大对民众控制力度 35
2.4.2 元代户籍管理对“户类户等”设置复杂 35
2.4.3 明代开始实行户口簿登记制度 36
2.4.4 清代户籍管理被纳入警察业务范围 37
2.5 古代户籍法律制度的特点 38
2.5.1 古代户籍制度是历代王朝最基础的管理制度 38
2.5.2 古代户籍管理最基本职责是征收赋税和兵役 38
2.5.3 古代户籍制度基本特征是限制人口自由迁徙 39
2.5.4 古代户籍制度导致人的社会地位不平等 39
第3章 西方国家与中国港澳台地区户籍制度阐述 41
3.1 法国户籍管理法律制度 42
3.1.1 出生登记 42
3.1.2 死亡登记 42
3.1.3 婚姻登记 43
3.1.4 自由的人口迁移政策 43
3.1.5 人口普查 43
3.2 美国户籍管理法律制度 43
3.2.1 经常性的出生、死亡、结婚、离婚登记 44
3.2.2 实行社会保障号制度 44
3.2.3 全国人口普查制度 44
3.2.4 经常性的人口抽样调查 45
3.2.5 相对自由的人口迁移 45
3.3 日本户籍管理法律制度 46
3.3.1 出生登记 46
3.3.2 死亡登记 47
3.3.3 婚姻登记 47
3.3.4 人口统计 47
3.3.5 人口迁移 48
3.4 中国港、澳、台地区的户籍管理法律制度 49
3.4.1 香港地区的户籍管理法律制度 49
3.4.2 澳门地区的户籍管理法律制度 50
3.4.3 台湾地区的户籍管理法律制度 51
3.5 西方国家及中国港澳台户籍管理法律制度的特点 54
3.5.1 户籍登记内容详尽全面 55
3.5.2 以人为本迁徙自由 55
3.5.3 法制化程度较高 55
第4章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户籍法律制度 57
4.1 研究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户籍法律制度的意义 57
4.1.1 正确认识新中国成立后户籍制度的利弊得失 57
4.1.2 正确传承新中国成立以后户籍制度的合理内容 59
4.1.3 新中国成立后的户籍制度是现有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 59
4.2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户籍法律制度演变可按三个时期划分 60
4.3 1949~1957年新中国户籍管理的形成期 63
4.3.1 形成期的户籍制度表现比较混乱 65
4.3.2 形成期户籍法律制度的内容 67
4.3.3 形成期户籍法律制度的作用及带来的问题 72
4.4 1958~1979年是中国户籍的严格管制期 74
4.4.1 严格管制期的时代背景 74
4.4.2 该时期户籍法律制度的内容 78
4.4.3 该时期户籍法律制度的局限性及积极性 83
4.5 1980年至今是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渐进期 85
4.6 中国现行户籍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89
4.6.1 阻碍市场、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城镇化推进 92
4.6.2 引发公民政治、经济、人格等方面的不平等 96
4.6.3 阻碍了国民素质的提高并造成了户籍管理的困难 101
第5章 中国现行户籍法律制度改革与困境 103
5.1 当代户籍法律制度的改革 103
5.1.1 户籍制度的恢复和强化 103
5.1.2 “农转非”政策有条件地放宽 105
5.1.3 自理口粮的临时性户口政策 109
5.1.4 暂住人口管理方法的实施 111
5.1.5 居民身份证制度的实行 113
5.1.6 当地有效的城镇居民户口制的试行 114
5.1.7 大城市户籍仍严格控制与小城镇户籍制度的放开 117
5.1.8 县级市完全放开,省辖市合理控制 118
5.1.9 “居住证”替代“暂住证”的实施 120
5.2 中国地方户籍法律制度改革的实践 121
5.2.1 重庆市户籍制度的改革 121
5.2.2 河南省户籍制度的改革 131
5.2.3 深圳市户籍制度的改革 133
5.3 中国现行户籍法律制度改革的特点 135
5.3.1 “二元户籍制”所附的不平等权益逐渐弱化 135
5.3.2 户籍改革呈微调整渐进式发展 138
5.3.3 户籍改革先集镇后小城镇逐步推进 139
5.3.4 中央先出台政策地方再分散决策 141
5.3.5 户籍制度改革具有区域性、局部性 142
5.3.6 “城市承载力”和“社会稳定性”是调节户籍改革的重要标准 145
5.4 中国现行户籍法律制度改革的困境 146
5.4.1 户籍法律制度滞后于社会实践 146
5.4.2 统计人口数据与现实情况存在差距 150
5.4.3 城市有限的承载力难以接纳大量农村人口进城 151
5.4.4 进城农民不愿放弃土地、宅基地等使用权 154
第6章 中国户籍法律制度改革的原则和途径 155
6.1 户籍法律制度完善的原则 155
6.1.1 坚持渐进式改革的原则 155
6.1.2 以人为本、服务人民的原则 157
6.1.3 实现公民身份平等的原则 158
6.1.4 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原则 159
6.1.5 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 159
6.1.6 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 160
6.1.7 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理念的原则 161
6.2 户籍法律制度完善的途径 161
6.2.1 完善中国户籍立法 161
6.2.2 取消二元户籍制度,实行一元户籍制度 169
6.2.3 建立合理的户口迁移管理制度 172
6.2.4 实现户籍制度管理的信息化 174
6.3 建立和完善与户籍法律制度改革配套的保障制度 175
6.3.1 建立完善公平就业的保障制度 175
6.3.2 建立平等的教育机制 178
6.3.3 提升城市公共服务保障机制 179
6.3.4 加强土地管理制度创新 182
附录 185
1 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1951年7月16日公安部公布) 185
2 政务院关于劝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1953年4月17日) 187
3 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1955年8月25日国务院公布施行) 188
4 国务院关于城乡划分标准的规定(1955年11月7日) 195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 197
6 中共中央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指示(1959年2月4日) 200
7 中央工作会议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1961年6月16日经中央批准) 202
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精减职工和减少城镇人口的决定(1962年5月27日) 204
9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1977年11月1日) 211
10 公安部、粮食部、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关于解决国防工业部分两地分居职工家属落户问题的通知 215
11 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逐步解决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216
12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做工和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通知(1981年12月30日) 219
13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84年11月3日) 222
14 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1985年7月13日) 223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24
16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农转非过快增长的通知(1989年10月31日) 230
17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和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1997年10月9日) 232
18 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1998年) 236
1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 238
参考文献 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