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第一编 司法制度之变迁 31
第一章 清末民初筹设基层司法机关方案之流变 31
一 清末急进之策 32
二 清末变通之方 36
三 民初稳健手段 40
小结 44
第二章 审检所制度的昙花一现 46
一 县衙门的设官分职改革 47
二 审检所制度的出台 56
三 审检所制度的推行与裁撤 62
小结 71
第三章 县知事兼理司法制度的演进 74
一 县知事兼理司法制度的出台 76
二 县知事兼理司法制度的推行 80
三 县知事与承审员审理案件权限 85
小结 89
第四章 1914年审判厅大裁并的源流、过程与原委 91
一 分散的裁厅交涉与行动 92
二 梁启超与裁撤审判厅 97
三 裁厅通电与《各省设厅办法六条》 100
四 政治会议期间的裁厅与设厅讨论 104
小结 112
第五章 1916年县司法制度改革的重启 115
一 全国司法会议的召开 115
二 对县知事兼理司法制度的检讨 119
三 对县司法制度的新构想 122
小结 129
第六章 1920年前后收回法权与基层司法制度改革 131
一 巴黎和会与1919年的添设厅监分年筹备计划 132
二 华盛顿会议与1921年开始的中国法制改良 138
小结 145
第二编 司法制度之运行 153
第七章 基层司法机关的规模与分布 153
一 新式审判机关的规模 154
二 审检所、司法公署与县知事兼理司法衙门的规模 172
三 基层司法机关的分布 177
小结 183
第八章 基层司法机关的人员与经费 185
一 司法人员的职掌、人数及来源 186
二 司法经费的分配 199
小结 211
第九章 政治分立与司法统一 213
一 司法部对各省司法人员的任免奖惩 215
二 司法部对各省诉讼的督饬 219
三 大理院对各省案件的审理 223
四 司法系统的维持与断裂 227
小结 231
第十章 司法经费的筹措 233
一 地方行政机关筹措司法经费 234
二 以司法收入补助司法经费制度的出台 238
三 各县司法经费的来源与支取 245
四 各县的司法收入 254
小结 259
第十一章 司法人才的供需 261
一 普设法院所需司法人员数目 261
二 法政毕业生数目 264
三 所需司法人员与法政毕业生的供需矛盾 273
小结 277
第三编 诉讼之量化分析 281
第十二章 基层诉讼的规模、效率及结案方式 281
一 清代基层诉讼规模的推算与评估 283
二 北洋时期基层诉讼的规模 288
三 北洋时期基层诉讼中的结案率 298
四 北洋时期基层诉讼中的结案方式 304
小结 314
第十三章 基层诉讼的类别 331
一 案件的民刑构成 332
二 刑事案件的罪名类别 339
三 民事案件的类别 348
小结 360
第十四章 基层诉讼中的上诉与覆判 376
一 基层诉讼中的上诉率 376
二 上诉案件之结果 381
三 覆判案件之结果 396
小结 400
结论 414
征引文献 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