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1:微博反腐之“杨达才案”——政治自由、政治参与的宪法思考&伍华军 1
一、事件始末 1
二、微博反腐:网络时代的公民政治参与 2
(一)微博反腐:杨达才案件的表征意义 2
(二)网络政治参与:杨达才案件的宪法解读 4
三、监督权、言论自由的保障与政治人物隐私权限制 6
(一)监督权的含义 7
(二)监督权与言论自由的关系 8
(三)言论自由的保障与政治人物隐私权的限制 11
(四)对本案的分析 15
四、政治参与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与信息公开 16
(一)知情权及其价值 16
(二)加强知情权的保障 17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7
(四)对本案的分析 20
事例2:吴英集资诈骗被判死缓案——通过限制死刑保护公民的生命权&刘连泰 21
一、事件始末 21
二、对民间借贷的管制:吴英案生成的制度背景 22
(一)民间借贷的立法:“硬”禁止与“软”鼓励 23
(二)旺盛的民间借贷需求 26
三、集资诈骗要处死刑吗?死刑的合宪性解释 28
(一)宪法中的生命权 28
(二)死刑的合宪性解释与死刑的限制 29
(三)“经济犯罪不应规定死刑”之再解释 32
(四)吴英犯集资诈骗罪是否应该被判处死刑 33
四、死刑缓期执行:保护公民生命权的“通幽曲径” 34
事例3: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宪法进路&吴家清 涂缦缦 洪丹娜 36
一、事件始末与宪法视点 36
(一)地级三沙市设立始末 36
(二)三沙地理、人文、区划和建制沿革 37
(三)国内外对设立地级三沙市的反应 40
(四)考量地级三沙市设立的宪法视点 42
二、设立地级三沙市的宪法依据 43
(一)地级三沙市的设立符合“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 43
(二)设立地级三沙市体现了维护主权与保障人权的内在统一性 46
(三)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的合宪性与合法性 48
三、地级三沙市政权组建的合宪性分析 50
(一)依宪依法产生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为新生的地级三沙市权力机关构筑了合法性基础 51
(二)认真对待公民选举权,为地级三沙市政权组织夯实了民意基础 52
(三)地级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其他国家机关,奠定了市其他国家机关的正当性基础 54
四、启示和建议 54
事例4:陈平福发网帖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事件——煽动罪与言论自由&陈道英 59
一、事件始末 59
二、罪与非罪 60
三、英国法上的煽动诽谤罪 64
四、政治言论之宪法保障 67
五、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之合宪性分析 73
事例5:四川农民与国家争夺乌木归属权案——财产的“私使用性”与国家所有&曾娜 77
一、事件始末 77
二、乌木的权属争议及问题呈现 78
(一)民法上有关乌木属性的不同观点 78
(二)乌木的所有权归属:国有抑或私有 79
(三)主要涉及的宪法问题 81
三、财产权保障的宪法意义 81
(一)财产的“私使用性”原则 82
(二)私有财产权的功能 83
(三)财产权的社会义务性 85
(四)宪法制约下的立法裁量 86
四、我国宪法上私有财产权保障体系的成立与发展 86
(一)1982年《宪法》的规定 86
(二)四次修宪中的发展 87
(三)私有财产权入宪对民事立法的影响 89
五、对本案的分析 90
(一)民法相关条文的合宪性解释 90
(二)私有财产权限制的合宪性审查 91
六、结语 94
事例6:异地高考公共政策中的“约辩”事件——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与国家的教育公平义务&于文豪 95
一、事件始末与法理问题 95
(一)事件始末 95
(二)本事件的法理问题 96
二、异地高考政策的制度体现 96
(一)2013年前的高考制度 96
(二)当前的异地高考政策 97
(三)异地高考政策的学理争点 100
三、平等权的审查方法 100
(一)平等权的审查标准 101
(二)平等权的审查步骤 103
四、依户籍参加高考的平等权审查 104
(一)户籍制度与高考制度的功能 104
(二)高考根据户籍差别对待是否合理 105
五、异地高考政策的平等权审查 109
(一)异地高考政策是不彻底的矫正措施 109
(二)对北上广三地工作方案的评析 111
六、余论 113
事例7:任建宇因网络发帖被劳教事件——言论自由与劳动教养&柳建龙 115
一、事件始末 115
二、系争问题 116
三、言论自由保障的宪法基础 117
(一)言论自由的概念 117
(二)言论自由的功能 118
四、言论自由的保障范围 120
(一)主体范围 120
(二)事项范围 121
五、言论自由的干预 124
六、阻却违宪事由 125
(一)法律保留原则 125
(二)比例原则 132
七、结论 142
事例8:人大代表李万均为农民工讨薪被警方通缉事件——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特别保护权&屠振宇 144
一、事件始末及主要问题 144
二、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的享有 147
(一)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的主体 147
(二)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的期间 149
(三)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的条件 151
三、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的适用 153
(一)适用范围 153
(二)适用程序 155
四、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的实现 158
(一)作出许可的主体 158
(二)许可审查的标准 160
事例9:中国多个城市爆发针对日本“钓鱼岛国有化”示威游行事件——宪法上的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王锴 163
一、事件始末 163
二、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保障内涵 164
三、对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限制 166
(一)内容限制 166
(二)时间、地点、方式的限制 168
(三)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若干限制要件的合宪性分析 170
四、事先许可的合宪性分析 176
(一)美国 176
(二)德国 178
(三)美国、德国的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179
五、结论 181
事例10:陕西安康市镇坪县强制堕胎事件——强制堕胎对夫妻生育权、孕妇健康权和胎儿生命权的侵害&陈征 182
一、事件始末 182
二、本事例涉及的宪法问题 183
三、作为我国宪法义务的计划生育 184
(一)计划生育制度体现出的战略思维 184
(二)计划生育义务的特征和宪法位阶 185
四、强制引产与夫妻的生育权 186
(一)宪法对生育权的保障 186
(二)强制引产对冯建梅夫妇生育权的限制 187
(三)强制引产的宪法正当性审查 187
五、强制引产与孕妇的健康权 190
(一)宪法对健康权的保障 190
(二)强制引产对冯建梅健康权的损害 190
(三)强制引产的宪法正当性审查 192
六、强制引产与胎儿的生命权 192
七、结语 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