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看卷 1
第一节 程序上应注意之事项 1
第二节 实体上应注意之事项 7
第二章 开庭 9
第三章 调查证据 17
第一节 通则 17
第二节 人证 20
第三节 书证 25
第四节 监定 31
第五节 勘验 32
第四章 制作判决 35
第一节 通则 35
第二节 第一审判决 44
第三节 第二审判决 59
第四节 第三审判决 82
第五节 特种程序之判决 89
第五章 裁定 97
第一节 通则 97
第二节 声请裁定 98
第三节 职权裁定 102
第四节 指挥诉讼之裁定 107
第五节 补正裁定 110
第六节 异议裁定 111
第七节 得抗告之裁定 111
第八节 不得抗告之裁定 117
第九节 不得声明不服之裁定 118
第十节 特种诉讼程序之裁定 120
第六章 裁断 131
附编 133
第一类 第一审判决 133
例一 为请求确认立嗣成立事件之判决 133
例二 为请求清偿借款事件之判决 136
例三 为请求拆房让地事件之判决 141
例四 为请求离婚事件之判决 144
例五 为请求赔偿损害事件之判决 147
例六 为请求合夥除名事件之判决 151
例七 为请求返还货价事件之判决 155
例八 为请求赔偿损害事件之中间判决 158
第二类 第二审判决 163
例一 为请求离婚及返还债款事件上诉之判决 163
例二 为请求赡养及交还亲子事件上诉之判决 166
例三 为请求解除妾与家长契约事件上诉之判决 170
例四 为因自诉附带民诉请求赔偿损害事件上诉之判决 173
例五 为请求分析遗产事件上诉之判决 174
例六 为请求确认婚姻成立事件上诉之判决 179
例七 为请求偿还货款事件上诉之判决 182
例八 为因债务声请回复原状事件之判决 187
例九 为因债务上诉提起主参加事件之判决 189
第三类 第三审判决 193
例一 为因遗产管理分析赠与事件上诉之判决 193
例二 为因确认买卖契约无效数事件上诉之判决 195
例三 为因捐产再审事件上诉之判决 199
例四 为因赡养费事件上诉之判决 202
例五 为因确认监护权事件上诉之判决 204
例六 为因确认身分事件上诉之判决 207
例七 为因撇销地上权事件上诉之判决 209
例八 为因离婚事件上诉之判决 212
例九 为因债务事件上诉之判决 214
例一○ 为因债务事件上诉之判决 217
例一一 为因债务事件上诉之判决 220
第四类 决定 223
例一 为声请诉讼救助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23
例二 为声请诉讼救助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24
例三 为声请诉讼救助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26
例四 为声请追加判决事件之决定 227
例五 为声请假扣押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29
例六 为声请中止诉讼程序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31
例七 为声请伸长补正期间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33
例八 为声请伸长补正期限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34
例九 为声请回复原状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36
例一○ 为声请回复原状并追复上告事件之决定 238
例一一 为因上告所应受之利益不逾二百元事件之决定 240
例一二 为因案经三审提起上告事件之决定 242
例一三 为因送达判决正本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43
例一四 为因离婚职权中止诉讼程序上告审之决定 245
例一五 为因第二审缺席判决上告事件之决定 247
例一六 为逾越上告期间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49
例一七 为逾期不缴上告审判费及理由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50
例一八 为案经上告两造声明和解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52
例一九 为撒回上告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53
例二○ 为声请推事回避抗告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55
例二一 为不服批示提起抗告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57
例二二 为不服再抗告提起抗告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59
例二三 为声请诉讼救助提起抗告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60
例二四 为声请假扣押提起抗告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62
例二五 为声请中止诉讼程序提起抗告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64
例二六 为不服中止诉讼程序提起抗告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66
例二七 为撒回抗告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68
例二八 为不服强制执行提起再抗告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70
例二九 为因法养费提起再抗告事件上告审之决定 272
第五类 裁决 275
例一 为声请证人旅费提起抗告事件之裁决 275
例二 为声请回复原状提起抗告事件之裁决 277
例三 为迟误辩论日期提起抗告事件之裁决 279
例四 为不服假扣押提起抗告事件之裁决 281
例五 为声请破产提起抗告事件之裁决 284
例六 为执行声明异议之裁断抗告事件之裁决 287
例七 为拘提证人提起抗告事件之裁决 288
例八 为声请移转管辖事件之裁决 291
例九 为声请中止诉讼程序事件之裁决 292
例一○ 为声请假处分事件之裁决 294
例一一 为声请假处分事件之裁决 296
例一二 为声请假扣押事件之裁决 297
例一三 为案经二审辩论终结职权审查再开辩论事件之裁决 299
例一四 为职权更正判决字义事件之裁决 300
例一五 为职权命提出证据事件之裁决 301
第六类 裁判书格式 303
例一 判决书 303
例二 裁定书 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