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丛编 第4种 3 民法 债权、担保》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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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彭树棠编辑
  • 出 版 社:法政编辑社
  • 出版年份:1905
  • ISBN:
  • 页数:460 页
图书介绍:

绪论 1

一 债权之定义 1

二 债权与物权之差异 4

三 自然义务与法定义务 6

四 债权发生之原因 10

第一节 总则 12

第一欵 债权之要素 12

第一项 何物能当债权之目的 13

第二项 关于物之债权 15

第一目 特定物 16

第二目 不特定物 20

第三项 选择债务 36

第一目 选择债务之定义 36

第二目 何人为有选择权者 37

第三目 选择之方法 38

第四目 有选择权者不为选择时 40

第五目 选择债务之目的不能时 41

第六目 选择债务之效力 44

第二欵 债权之效力 47

第一项 履行 47

第一目 何人应为履行者 48

第二目 何人应为受履行者 52

第三目 履行之目的 57

第四目 履行之时期 63

第五目 履行之场所 67

第六目 履行之费用 69

第七目 履行之充当 70

第八目 履行提供 74

第九目 履行之供讬 77

第二项 赔偿 83

第一目 赔偿之场合 83

第二目 赔偿之范围 84

第三目 赔偿之方法 90

第四目 赔偿之效果 91

第三项 债权者对于第三者之权利 93

第三欵 多数当事者之债权 106

第一项 总则 107

第二项 不可分债务 109

第一目 债权者多数时 110

第二目 债务者多数时 113

第三目 共通之规定 114

第三项 连带债务 115

第一目 总则 115

第二目 连带之效力 117

第三目 连带债务之消灭 135

第四项 保证债务 136

第一目 总论 136

第二目 保证债务之效力 152

第三目 保证之消灭 174

第四欵 债权之让渡 178

第一项 总论 178

第一目 债权可否让渡 179

第二目 债权有时不可让渡 182

第二项 指名债权 184

第一目 指名债权让渡之要件 185

第二目 指名债权让渡之效力 191

第三项 指图债权 194

第一目 指图债权让渡之要件 197

第二目 指图债权让渡之效力 198

第四项 无记名债权 202

第一目 无记名债权让渡之要件 204

第二目 无记名债权让渡之效力 204

第五欵 债权之消灭 205

第一项 辨济 208

第一目辨济受领者之义务 208

第二目 辨济者代位之权利 209

第二项 相杀 230

第一目 总论 231

第二目 相杀之条件 234

第三目 相杀之效力 244

第三项 更改 247

第一目 总论 247

第二目 更改之条件 255

第三目 更改之效力 268

第四项 免除 274

第五项 混同 276

第二节 契约 281

第一欵 契约总论 281

第一项 契约之定义及种别 281

第二项 契约之成立 294

第一目 申込 296

第二目 承诺 305

第一目 广告之性质 311

第二目 广告之效力 313

第三项 契约之效力 318

第一目 契约惟在当事者间有效力 319

第二目 契约有与法律相等之效力 322

第四项 契约之解除 333

第一目 总则 333

第二目 解除之方法 336

第三目 解除之要件 337

第四目 解除权之效力 340

第五目 解除权之消灭 340

第二欵 契约各论 343

第一项 赠与 343

第二项 卖买 344

第三项 交换 346

第四项 消费贷借 346

第五项 使用贷借 348

第六项 赁贷借 348

第七项 雇佣 349

第八项 请负 350

第九项 委任 351

第十项 寄讬 352

第十一项 组合 353

第十二项 终身定期金 354

第十三项 赌事 356

第十四项 和解 357

第三节 事务管理 358

第一欵 事务管理之要素 360

第二欵 事务管理之效力 362

第一项 管理者之义务 362

第一目管理者之注意 362

第二目管理之继续 365

第三目 计算之义务 366

第二项 本人之义务 367

第一目 费用偿还之义务 367

第二目 债务负担之义务 368

第三目 反乎本人之意思 368

第四节 不当利得 369

第一欵 通则 371

第二欵 非债取戾 373

第三欵 不法原因之给付 377

第五节 不法行为 377

第一欵 要素 378

第二欵 不法行为之责任者 381

第三欵 不法行为之求偿权者 392

第四欵 赔偿之方法 394

第五欵 不法行为之时效 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