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绪言 1
1.1研究背景 1
1.2问题的提出 3
1.3研究思路和方法 7
第2章 经济特区立法的性质、历程与作用 9
2.1经济特区立法的性质 9
2.1.1经济特区立法的概念 10
2.1.2经济特区立法的特征 12
2.1.3经济特区立法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 18
2.1.4经济特区立法与特别行政区立法 21
2.2经济特区立法的历程 24
2.2.1奠基、探索阶段 24
2.2.2授权立法阶段 27
2.2.3双重立法权阶段 29
2.3经济特区立法的作用 32
2.3.1经济特区立法对国家法治建设的积极意义 32
2.3.2经济特区立法对经济特区改革发展的作用 35
第3章 经济特区立法权的配置 39
3.1经济特区的授权立法权 39
3.1.1经济特区授权立法权的来源 39
3.1.2经济特区授权立法权的必要性 45
3.1.3经济特区授权立法权的权限范围 49
3.1.4经济特区授权立法权的行使原则 50
3.2经济特区的职权立法权 53
3.2.1我国地方立法权的法律渊源 53
3.2.2经济特区职权立法权的基本特征 56
3.2.3经济特区职权立法权的权限范围 57
3.2.4经济特区职权立法权的行使原则 61
3.3经济特区双重立法权的协调 64
3.3.1授权经济特区立法的主体资格问题 65
3.3.2经济特区政府规章的效力问题 67
3.3.3“双重立法权”的并存 69
第4章 经济特区立法程序的完善 73
4.1经济特区立法程序的现状分析 75
4.1.1各经济特区立法程序的相关法规梳理 76
4.1.2经济特区立法的基本程序 81
4.2经济特区立法程序的问题检视 85
4.2.1立法规划存在的问题 85
4.2.2法案起草存在的问题 90
4.2.3法案审议存在的问题 94
4.2.4法案表决存在的问题 97
4.3经济特区立法程序的完善建议 100
4.3.1增强立法机关主导性,淡化行政主导立法的痕迹 101
4.3.2构建完善的调研制度,强化立法中的实体性论证 102
4.3.3建立统一的起草制度,努力提高法规草案的质量 103
4.3.4进一步完善听证制度,保证公众参与的渠道畅通 104
4.3.5完善现行的审议制度,提升审议的质量和效率 106
4.3.6改进现行的表决制度,促进表决机制的合理优化 107
第5章 经济特区立法质量的提高 109
5.1经济特区立法质量的现状评估 111
5.1.1经济特区立法质量评价标准体系 111
5.1.2影响经济特区立法质量的因素 120
5.1.3我国经济特区立法的质量现状 124
5.2经济特区立法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127
5.2.1存在的主要问题 127
5.2.2问题形成的原因 132
5.3提高经济特区立法质量的对策建议 136
5.3.1创新立法观念 136
5.3.2完善立法程序 138
5.3.3提高人员素质 139
5.3.4提升立法技术 140
5.3.5完善立法监督 142
第6章 经济特区立法的适用 144
6.1经济特区立法的法律位阶 144
6.1.1法律位阶及其判断 144
6.1.2经济特区职权立法的法律位阶 147
6.1.3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的法律位阶 148
6.2经济特区立法适用的现状和基本原则 152
6.2.1经济特区立法适用的现状 152
6.2.2经济特区立法适用的基本原则 158
6.3经济特区立法适用中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 164
6.3.1法律冲突的表现 164
6.3.2引起法律冲突的原因 167
6.3.3解决冲突的途径和方法 170
第7章 结束语:经济特区立法发展前瞻 176
7.1坚持现有立法体制和法律体系 177
7.2推进经济特区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 178
7.3强化特区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 181
7.4在立法内容上要突出“特”字 182
7.5加强特区立法调研,借鉴先进立法经验 184
附录:经济特区立法的相关规定 186
一、立法法及其相关规定 186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186
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通知 208
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规定 2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广东省、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所属经济特区的各项单行经济法规的决议 2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国务院提请审议授权深圳市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和规章的议案的决定 2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深圳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 21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授权汕头市和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各自的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 21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授权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 220
三、经济特区及其所在省、市相关立法规定 221
(一)广东省各经济特区及其所在市相关立法规定 221
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 221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规规定 236
汕头市立法条例 246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听证条例 262
(二)海南经济特区及其所在省相关立法规定 269
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 269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备案规章的规定 283
海南省人民政府法规起草和省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287
(三)厦门经济特区及其所在市相关立法规定 299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299
厦门市政府立法听证程序试行办法 312
参考文献 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