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宏观认识论 3
第一编民法概论 3
第一章 民法的概念、性质和在法体系中的地位 3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3
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 14
第三节 民法在法体系中的地位 24
第二章 民法的本体 31
第一节 民法的语源及含义 31
第二节 民法的构成要素 33
第三节 民法的体系 37
第四节 民法的渊源 43
第三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50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50
第二节 民法各基本原则 53
第三节 民法各基本原则的关系 60
第四章 民事法律关系 62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62
第二节 民事权利 67
第三节 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74
民法总则论 81
第二编民事主体 81
第一章 民事主体制度概述 81
第一节 民事主体制度的意义、性质和基本内容 81
第二节 民事主体资格 83
第三节 我国民事主体的四元结构 87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92
第一节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92
第二节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94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96
第四节 公民的姓名、住所、户籍 99
第五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101
第三章 法人 105
第一节 法人的概念、特征和条件 105
第二节 法人的实质 108
第三节 法人的分类 111
第四节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16
第五节 法人财产权的性质 118
第六节 法人的民事责任 128
第三编民事法律事实 143
第一章 民事法律事实概述 143
第一节 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143
第二节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146
第二章 民事法律行为 149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性质和意义 149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及其相关概念 155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 160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164
第五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67
第六节 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 172
第七节 欠缺有效要件的民事行为 180
第八节 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198
第九节 无效民事行为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民事法律后果 208
第十节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210
第三章 代理 213
第一节 代理制度的性质和意义 213
第二节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218
第三节 代理权 221
第四节 代理行为 232
第五节 委托代理 241
第六节 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 245
第七节 复代理 246
第八节 无权代理 252
第四章 诉讼时效 260
第一节 时效概述 260
第二节 时效的立法例与我国诉讼时效的性质 264
第三节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270
第四节 诉讼时效期间 283
第五节 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 294
第六节 诉讼时效完成的法律效果 298
民法实践论 307
第四编民法的适用 307
第一章 民法适用概论 307
第一节 民法适用的概念和意义 307
第二节 民法适用的范围 308
第三节 民法适用的原则 312
第二章 民法适用的操作程序 316
第一节 认定案件法律事实 316
第二节 寻找案件适用的法律 318
第三节 推论与裁判 322
第三章 民法适用的检讨方法 324
第一节 民法适用的检讨方法概述 324
第二节 运用请求权检讨方法的条件和请求权检讨的次序 329
第三节 民法请求权体系的把握 331
第四章 民法适用中的法律解释 336
第一节 法律解释与适用 336
第二节 探求法律意旨的法律解释方法 342
第三节 补充法律漏洞的法律解释方法 350
参考文献 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