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通志39 第四典制度文化 法律志》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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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中华文化通志编委会编
  • 出 版 社: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0
  • ISBN:7208090309
  • 页数:440 页
图书介绍:

导言 1

第一章 中华法系发展概况 11

第一节 习惯法为主的时代 11

一、关于国家与法律的产生 11

二、中国国家与法律起源的特点 13

三、殷商和西周的法制 19

第二节 成文法公布的时代 28

一、成文法的公布 28

二、公布成文法的历史必然性 30

第三节 成文法典为主体的时代 33

一、律令法典体制的确立与发展 33

二、以君主命令形式发布的单行法规 35

三、法律的法定解释 40

四、判例及司法惯例 43

五、关于历代的“式” 46

第二章 一脉相承的法典 49

第一节 律典的发展 49

一、李悝的《法经》与商鞅“改法为律” 49

二、《九章律》和汉律的演变 51

三、曹魏的《新律》 53

四、西晋的《泰始律》 54

五、南朝的梁律与陈律 55

六、北魏的律典 55

七、泥古不化的北周《大律》 56

八、简而不失的北齐律 56

九、承前启后的隋《开皇律》 57

十、集大成的唐律 58

十一、灵活应变的《宋刑统》 61

十二、明朝的《大明律》 64

十三、清代的三部律典 66

第二节 令典的发展 66

一、具有开创意义的曹魏令 66

二、确立令典体制的晋令 67

三、南北朝诸令 67

四、隋唐的令典 68

五、唐以后令典的沿革 70

六、明朝的《大明令》 70

第三节 典章的汇编 71

一、《唐六典》 72

二、元朝的典章汇编 73

三、明朝的《明会典》 74

四、清朝的《清会典》 76

第三章 亲亲及尊尊——亲族婚姻制度 78

第一节 亲族关系 78

一、西周的宗法制 79

二、亲属的范围及等级 81

三、亲属关系的法律效果 83

四、后世的宗族组织 86

第二节 家庭制度 88

一、家长 88

二、三父八母 89

三、家庭关系 91

四、立嗣 93

第三节 婚姻制度 96

一、婚姻的目的与一夫一妻多妾制 97

二、婚姻的成立条件 99

三、婚姻的限制 106

四、婚姻的终止 113

五、对于守节的提倡 117

六、特殊的婚姻形式——赘婿 118

第四节 继承法 120

一、嫡长子继承——身分继承的原则 121

二、继承的开始时间 123

三、财产继承人的范围及其顺序 124

四、财产继承的份额 130

五、遗嘱继承 134

第四章 威慑与预防——刑法的发展 137

第一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主要适用通例 137

一、刑法的基本原则 137

二、刑法主要的适用通例 146

三、贵族官僚在刑法上的特权 181

第二节 刑罚制度的演变 190

一、以“肉刑”为主的古代刑罚制度 191

二、汉以后刑罚制度的改革与隋唐五刑体系的确立 200

三、对五刑体系的补充 205

第三节 刑法中的主要罪名 212

一、十恶 213

二、六赃 221

三、七杀 226

四、公罪与私罪 231

五、奸非罪 232

六、不应得为 235

第五章 有度与均衡——民法的发展 237

第一节 古代民事立法的若干原则 238

一、各安其位 239

二、均衡和谐 240

三、自力维护 241

第二节 人之法 242

一、成丁年龄 242

二、人的身分 244

第三节 债之法 258

一、契约的形式及其成立要件 259

二、买卖契约 265

三、借贷契约 272

四、寄存契约 279

五、租佃契约 280

六、损害赔偿 282

第四节 物权法 286

一、所有权的概念及私有土地规模的限制 286

二、无主土地、遗失物、埋藏物的处理 289

三、动产的质押 293

四、不动产的典权 296

五、抵押权 300

六、唐宋之际的倚当与抵当 303

七、永佃权 307

第六章 集中与省事——司法制度的演变 310

第一节 头重脚轻的司法审判机构 310

一、历代的中央司法机构 311

二、历代的地方司法机构 317

三、法官的培训及其助手 324

第二节 诉讼制度 328

一、诉讼的限制 328

二、管辖 333

三、诉讼时效 336

四、代理 339

五、起诉与传唤 341

六、证据 352

第三节 审判制度 359

一、和息 359

二、“辨告”和“三审” 360

三、“五听”与刑讯 362

四、逐级复审制 367

五、裁判的形式 370

六、裁判的依据——法源 372

七、会审制度及特别审判 378

八、法官的个人责任 380

九、申诉与直诉 384

第四节 其他制度 386

一、刑罚的执行 386

二、赦免制度 393

三、留养减免刑罚制度 395

第七章 解体与驳杂——近代法律变迁 397

第一节 近代法律开端 398

一、丧权辱国的领事裁判权 398

二、清末的变法修律 400

三、司法方面的变革 404

第二节“立宪”与“宪政”进程 404

一、清末的“预备立宪” 404

二、孙中山的宪法理论和“临时约法” 406

三、北京政府时期的立宪闹剧 408

四、广州、武汉国民政府的组织法 409

五、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训政”与立宪 410

第三节 民国时期的“六法全书”体系 413

一、刑法 414

二、民法 417

三、行政法 423

第四节 民国时期的司法制度 425

一、民国时期的司法机构 425

二、诉讼制度 426

三、领事裁判权的废除 430

参考文献 435

后记 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