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第一章 民法之意义 1
第二章 民法之体裁 3
第三章 民法适用之范围 4
第一节 关于时之民法适用范围 5
第二节 关于人及关于地之民法适用范围 6
第三节 关于事之民法适用范围 7
第四章 民法之解释 7
第五章 民事法规之沿革 9
第六章 民法编撰之略历 10
第七章 民法上之权利 11
第一节 权利之意义 11
第二节 权利之分类 14
第一欵 总说 14
第二欵 私权之分类一 14
第三欵私权之分类二 16
第四欵 私权之分类三 19
第八章 民法上之义务 24
本论 26
第一章 法例 26
第一节 民法之法源及其适用之次序 26
第二节 法律行为之方式及解释 31
第二章 私权之主体 33
第一节 总说 33
第二节 自然人 35
第一欵 权利能 35
第一项 权利能力之终始 35
第一目 总说 35
第二目 胎儿 37
第三目 死亡宣告 38
第一段 总说 38
第二段 死亡宣告之法定期间 39
第三一段 死亡宣告之程序 40
第四段 死亡宣告之效果及其发生之时期 42
第五段死亡宣告之撤销 44
第二项 权利能力之范围 46
第二欵 行为能力 48
第一项总说 48
第二项 未成年人 49
第一目 成年年龄 49
第二目 未成年人之能力 52
第三项 禁治产人 53
第一目禁治产之意义及宣告 53
第二目禁治产宣告之效力 55
第三目禁治产宣告之撤销 56
第三欵责任能力 57
第四欵 人格权之保护 58
第五欵 住所 61
第三节 法人 62
第一欵 总说 62
第一项 法人之沿革 62
第二项 法人之性质 67
第三项 法人之分类 72
第四项 法人之设立 75
第五项 法人之能力 77
第六项 法人之解散 81
第一目 总说 81
第二目 解散后财产之处分 83
第一段 财产之归属 83
第二段 清算 84
第二欵 社团法人 89
第一项 社团法人之设立 89
第二项 社团法人之机关 93
第一目 总说 93
第二目 总会 94
第三目 董事 100
第三项 社团法人之事务 104
第四项社团法人内部之关系 105
第一目总说 105
第二目社员资格之得丧 108
第三目 社员之权利义务 110
第五项 社团法人之解散 111
第六项 社团法人之监督 113
第三欵 财团法人 114
第一项 财团法人之设立 114
第二项财团法人之机关 116
第三项 财团法人之解散 116
第四项财团法人之监督 117
第四欵外国法人 118
第三章 私权之客体 120
第一节 总说 120
第二节 物之意义 122
第三节 物之能力 123
第四节物之种类 125
第四章 法律事实与法律上之效力 134
第一节 总说 134
第二节 权利之发生消灭变更及取得丧失 136
第三节 法律事实与行为 140
第四节 意思表示 142
第一欵 意思表示之意义 142
第二欵 意思表示之种类 144
第三欵 意思表示之方法 146
第四欵 意思表示之解释 147
第五欵 意思表示之效力发生时期 148
第六欵 意思表示之受领能力 151
第五节法律行为 152
第一欵 法律行为之语源 152
第二欵 法律行为之意义 153
第三欵 法律行为与诉讼行为 154
第四欵 法律行为之种类 155
第五欵 法律行为之一般成立要件 160
第六欵 法律行为之一般有效要件 161
第一项 总说 161
第二项 行为人须有行为能力 162
第三项内容事项须可能 167
第四项 内容事项须可以确定 168
第五项 内容事项须合法 169
第一目 内容事项须不反于强行法规 169
第二目 内容事项须不背于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170
第六项 意思表示须与真意相一致 172
第一目 总说 172
第二目 故意之不合 172
第三目 偶然之不合 176
第七项 意思表示须无瑕疵 180
第一目 被诈欺而为之意思表示 180
第二目 被脅迫而为之意思表示 182
第七欵 依代理之法律行为 184
第一项 代理之意义 184
第二项 代理之效果 187
第三项 代理权 189
第一目 代理权之性质 189
第二目 代理权之发生 189
第三目 代理权之范围 191
第四目 代理权之制限 191
第五目代理权之消灭 193
第四项 代理之变态 194
第一目 与有代理权同视之时 194
第二目 无权代理之时 195
第一段 无权代理人所为之契约 195
第二段 无权代理人所为或所受之单独行为 197
第八欵 附条件之法律行为 198
第一项 条件之意义 198
第二项 条件之种类 200
第三项 附条件法律行为之效力 203
第一目 条件成否未定中法律行为之效力 203
第二目条件成就之效力 205
第三目 条件之不成就 207
第九欵 附期限之法律行为 208
第一项 期限之意义 208
第二项 期限之种类 209
第三项 附期限法律行为之效力 210
第一目 期限到来前之效力 210
第二目 期限到来之效力 210
第十欵 法律行为之效力 211
第一项 法律行为之有效 211
第二项 法律行为之无效 211
第三项 法律行为之撤销 213
第四项 法律行为之效力未定 214
第五章 消灭时效 216
第一节 总说 216
第二节 消灭时效之意义 217
第三节 消灭时效之标的 219
第四节 消灭时效之期间 221
第五节 消灭时效之效力 222
第六节 消灭时效之抛弃及加减期间 223
第七节 消灭时效之中断 227
第八节 消灭时效之停止及不完成 229
第六章 时 231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231
第一节 总说 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