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则 1
第一章 法例 1
第二章 人 2
第一节 自然人 2
第二节 法人 4
第一欵 通则 4
第二欵 社团 7
第三欵 财团 11
第三章物 13
第四章 法律行为 14
第一节 通则 14
第二节 行为能力 14
第三节 意思表示 16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 18
第五节 代理 19
第六节 无效及撒销 21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 22
第六章 消灭时效 23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28
第二编 债 29
第一章 通则 29
第一节 债之发生 29
第一欵 契约 29
第二欵 代理权之授与 31
第三欵 无因管理 32
第四欵 不当得利 34
第五欵 侵权行为 35
第二节 债之标的 39
第三节 债之效力 43
第一欵 给付 43
第二欵 迟延 44
第三欵 保全 46
第四欵 契约 47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52
第五节 债之移转 56
第六节 债之消灭 60
第一欵 通则 60
第二欵 清偿 60
第三欵 提存 64
第四欵 抵销 65
第五欵 免除 66
第六欵 混同 66
第二章 各种之债 66
第一节 买卖 67
第一欵 通则 67
第二欵 效力 67
第三欵 买回 73
第四欵 特种买卖 74
第二节 互易 76
第三节 交互计算 76
第四节 赠与 77
第五节 租赁 80
第六节 借贷 88
第一欵 使用借贷 88
第二欵 消费借贷 90
第七节 雇佣 92
第八节 承揽 94
第九节 出版 99
第十节 委任 102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 107
第十二节 居间 109
第十三节 行纪 111
第十四节 寄托 113
第十五节 仓库 118
第十六节 运送营业 120
第一欵 通则 120
第二欵 物品运送 120
第三欵 旅客运送 126
第十七节 承揽运送 127
第十八节 合夥 129
第十九节 隐名合夥 134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 136
第二十一节 无记名证券 138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 141
第二十三节 和解 142
第二十四节 保证 142
第三编 物权 146
第一章 通则 146
第二章 所有权 147
第一节 通则 147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149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154
第四节 共有 157
第三章地上权 160
第四章 永佃权 161
第五章 地役权 162
第六章 抵押权 164
第七章 质权 168
第一节 动产质权 168
第二节 权利质权 170
第八章 典权 172
第九章 留置权 175
第十章 占有 177
民法总则施行法 183
民法债编施行法 187
民法物权编施行法 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