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王国民商法典》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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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周喜梅译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3
  • ISBN:9787509348765
  • 页数:367 页
图书介绍:国内对泰国法律研究看,还只是初步和零散研究,且主要是从英文资料而不是泰文资料基础上进行的研究。国内至今为止还没有《泰王国民商法典》的完整翻译本,有关国内对泰王国民商法典的部分翻译和介绍主要是从二手资料即英文资料的基础上得来,内容欠缺准确性,本书《泰王国民商法典》译本是以本法典最新一次修订,即佛历2551年2月23日(即公历2008年2月23日)第十九次修订的版本为基础翻译而来。

《泰王国民商法典》的起草、实施与特色 1

第一编和第二编 3

新修订的民商法典第一编和第二编实施法令 3

新修订的民商法典第一编实施条例 4

前言 9

第一编 总编 9

第一章 总则 9

第二章 人 11

第一节 自然人 11

第一目 权利能力 11

第二目 行为能力 11

第三目 住所 15

第四目 失踪 16

第二节 法人 19

第一目 总则 19

第二目 社会团体 20

第三目 基金会 27

第三章 物 34

第四章 法律行为 35

第一节 总则 35

第二节 意思表示 36

第三节 无效行为和可撤销行为 38

第四节 条件和期限 40

第五章 期间 42

第六章 时效 43

第一节 总则 43

第二节 时效期限 46

第二编 债 49

第一章 总则 49

第一节 债的标的 49

第二节 债的效力 50

第一目 债务不履行 50

第二目 权利的代位 54

第三目 代位行使债务人请求权(债权人的代位权) 55

第四目 撤销欺诈行为(债权人的撤销权) 56

第五目 留置权 56

第六目 优先权 58

一、一般优先权 58

二、特殊优先权 59

1.动产上优先权 59

2.不动产上优先权 61

三、优先权的顺位 62

四、优先权的效力 63

第三节 多数债务人和多数债权人(多数人之债) 64

第四节 请求权转让(债权转让) 66

第五节 债的消灭 67

第一目 债的清偿 67

第二目 债的免除 71

第三目 债的抵销 71

第四目 债的更新 72

第五目 债的混同 73

第二章 合同 73

第一节 合同订立 73

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75

第三节 定金和违约金 77

第四节 合同解除 78

第三章 无因管理 80

第四章 不当得利 81

第五章 侵权行为 84

第一节 侵权行为责任 84

第二节 侵权行为赔偿 86

第三节 免责行为 88

第三编 93

新修订的民商法典第三编实施法令 93

第三编 典型合同 94

第一章 买卖 94

第一节 买卖合同性质和原则 94

第一目 总则 94

第二目 所有权转让 95

第二节 卖方的义务和责任 95

第一目 交付 95

第二目 物的瑕疵责任 96

第三目 权利瑕疵责任 97

第四目 合同免责条款 98

第三节 买方义务 98

第四节 特种买卖 99

第一目 附买回权的买卖 99

第二目 样品买卖、按说明买卖和试用买卖 101

第三目 拍卖 102

第二章 互易 103

第三章 赠与 103

第四章 财产租赁 105

第一节 总则 105

第二节 出租人的义务和责任 106

第三节 承租人的义务和责任 107

第四节 租赁合同的终止 109

第五章 租买 110

第六章 雇佣 110

第七章 承揽 112

第八章 运输 114

第一节 货物运输 115

第二节 旅客运输 118

第九章 借贷 119

第一节 使用借贷 119

第二节 消费借贷 120

第十章 物的保管 121

第一节 总则 121

第二节 存款的特殊规则 123

第三节 旅馆主的特殊规则 123

第十一章 保证 124

第一节 总则 124

第二节 清偿债务前的效力 125

第三节 清偿债务后的效力 126

第四节 保证的终止 127

第十二章 抵押 127

第一节 总则 127

第二节 抵押权的范围 129

第三节 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权利义务 130

第四节 抵押权的实现 131

第五节 抵押物受让人的权利义务 132

第六节 抵押合同的终止 133

第十三章 质押 134

第一节 总则 134

第二节 出质人和质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136

第三节 质权的行使 136

第四节 质押终止 137

第十四章 仓储 137

第一节 总则 137

第二节 仓单和货物出质单 138

第十五章 代理 141

第一节 总则 141

第二节 代理人对本人的义务与责任 142

第三节 本人对代理人的义务与责任 143

第四节 本人和代理人对第三人的责任 144

第五节 代理合同的终止 145

第六节 行纪 146

第十六章 居间 147

第十七章 和解 148

第十八章 赌博和下注 148

第十九章 往来账目冲抵 149

第二十章 保险 149

第一节 总则 149

第二节 损失保险 151

第一目 总则 151

第二目 货物运输保险的特殊规定 153

第三目 责任保险的特殊规定 154

第三节 人身保险 154

第二十一章 票据 156

第一节 总则 156

第二节 汇票 157

第一目 汇票的出票与背书 157

第二目 承兑 160

第三目 承保 162

第四目 付款 163

第五目 参与承兑付款 164

一、参与承兑 164

二、参与付款 164

第六目 未承兑或未付款时的追偿权 165

第七目 成套汇票 170

第三节 本票 171

第四节 支票 173

第五节 时效 176

第六节 伪造票据、票据被盗和票据遗失 176

第二十二章 合伙和公司 178

第一节 总则 178

第二节 普通合伙 180

第一目 定义 180

第二目 合伙人内部关系 180

第三目 合伙人与外部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182

第四目 普通合伙的解散和清算 183

第五目 普通合伙的登记 185

第六目 登记合伙的合并 187

第三节 有限合伙 187

第四节 有限公司 190

第一目 有限公司的性质和设立 190

第二目 股份和股东 195

第三目 有限公司管理 198

一、总则 198

二、董事 199

三、股东大会 202

四、资产负债表 205

五、红利与储备金 205

六、账簿和账目 206

第四目 审计 206

第五目 监察 207

第六目 增资和减资 208

第七目 债券 209

第八目 解散有限公司 209

第九目 有限公司合并 210

第十目 通知书 210

第十一目 停业公司的登记注销(已废除) 211

第十二目 登记合伙和有限合伙变更为有限公司 211

第五节 登记合伙、有限合伙与有限公司的清算 212

第六节 登记合伙、有限合伙和有限公司的撤除 216

第二十三章 社会团体 217

第四编 221

民商法典第四编实施法令 221

第四编 财产 222

第一章 总则 222

第二章 所有权 223

第一节 所有权的取得 223

第二节 所有权的范围和所有权的行使 227

第三节 共有 231

第三章 占有 233

第四章 地役权 235

第五章 居住权 236

第六章 地上权 237

第七章 用益权 238

第八章 不动产负担 240

第五编 245

第五编 家庭 245

第一章 婚姻 245

第一节 婚约 245

第二节 结婚条件 247

第三节 夫妻关系 249

第四节 夫妻财产 250

第五节 婚姻无效 256

第六节 婚姻终止 258

第二章 父母与子女 266

第一节 父母 266

第二节 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 272

第三节 监护 277

第四节 养子女 283

第三章 抚养与赡养费 287

第六编 291

民商法典第六编颁布实施法令 291

第六编 继承 292

第一章 总则 292

第一节 遗产继承 292

第二节 继承人法律地位的取得 292

第三节 遗产继承的剥夺 294

第四节 放弃继承及其他 294

第二章 法定继承权 296

第一节 总则 296

第二节 不同顺位和层次的法定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割 297

第三节 不同顺位和层次的法定继承人的遗产分配份额 298

第一目 亲属 298

第二目 配偶 299

第四节 代位继承 300

第三章 遗嘱 301

第一节 总则 301

第二节 遗嘱的形式 302

第三节 遗嘱的效力和解释 306

第四节 指定财产监管人的遗嘱 309

第五节 遗嘱或遗嘱条款的撤销和失效 310

第六节 遗嘱或遗嘱条款的无效 311

第四章 遗产的管理和分割 313

第一节 遗产管理人 313

第二节 遗产变现、清偿债务和遗产分割 316

第三节 遗产分割 319

第五章 无人继承遗产 320

第六章 时效 321

附录 323

《泰王国民商法典》修订历程及修订的主要法条 323

《泰王国民商法典》主要法律词汇中泰英对照表 327

泰王国物权变动与交易安全保护制度 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