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大纲 上》PDF下载

  • 购买积分:12 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白鹏飞著
  • 出 版 社:好望书店
  • 出版年份:1935
  • ISBN:
  • 页数:330 页
图书介绍:上卷总论,分行政法上基础观念及基础规律、行政组织、行政争讼3章。该卷曾于1927年作为《学艺丛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原分2章,此为修订出版,对行政观念、行政行为章节增订不少内容,并于行政组织章加入地方自治制度一节;下卷各论分警察、保育、法政、财政、军政5章。

第一章 行政法之基础观念及基础规律 1

第一节 行政之观念 1

第一欵 行政观念之发生 1

第二欵 实质的意义之行政 6

第三欵 形式的意义之行政 9

第二节 行政权 11

第一欵 行政权之观念 11

第二欵 行政权之作用 12

第三欵 行政权之界限 16

第三节 行政法 22

第一欵 行政法之观念 22

第二欵 行政法之法源 28

第三欵 行政法之法系 34

第四节 公法关系 37

第一欵 公法关系之性质 37

第一项 国家与人民之关系 39

第二项 公共团体与国家公共团体与其他公共团体及公共团体与其所属人民之关系 43

第三项 私人相互间之关系 44

第二欵 一般统治关系与特别权力关系 45

第三欵 公权之性质 48

第四欵 国家的公权之授与 51

第五欵 公法上之法律原因 52

第五节 行政行为 56

第一欵 行政行为之观念 56

第一项 广义的行政行为 56

第二项 狭义的行政行为 57

第三项 最狭义的行政行为 57

第二欵 行政行为之种类 59

第一项 法律行为的行政行为与准法律行为的行政行为 61

第二项 行政处分契约及协定 63

第三欵 行政行为之内容 71

第一项 概说 72

第二项 命令的行政行为 74

第三项 形成的行政行为 77

第四项 补充的及代理的行政行为 82

第五项 准法律行为的行政行为 84

第四欵 行政行为之附欵 88

第一项 有条件的行政行为 89

第二项 有期限的行政行为 91

第三项 有负担的行政行为 91

第四项 取消权之保留 93

第五项 法律的效果之一部的除外 93

第五欵 行政行为之效力 94

第一项 行政行为之拘束力 94

第二项 行政行为之确定力 95

第三项 行政行为之执行力 97

第六节 行政行为之无效 97

第七节 行政行为无效之原因 99

第一欵 基因于无权限之无效 100

第一项 权限外之行为 100

第二项 非正当组织之行政机关之行为 102

第三项 须他机关之同意而未得同意之行为 102

第二欵 基因于欠缺意思之无效 102

第三欵 基因于欠缺内容之无效 103

第一项 法律上不能之行为 103

第二项 内容不确定之行为 105

第四欵 基因于欠缺形式之无效 105

第五欵 基因于欠缺手续之无效 106

第八节 行政行为之取消 107

第一欵 得自由取消之行政行为 107

第二欵 须有特别的理由方得取消之行政行为 108

第三欵 有确定力之行为 108

第四欵 有取消权之官署 109

第五欵 取消之效果 111

第九节 行政上之强制执行 113

第一欵 概说 113

第二欵 代执行 116

第三欵 执行罚 118

第四欵 直接强制 122

第五欵 行政上之强制征收 124

第十节 行政上之损害赔偿及损失补偿 125

第一欵 概说 126

第二欵 基因于行政上之不法行为之损害赔偿 126

第一项 行为者个人的责任 126

第二项 国家或公法人之责任 127

第三欵 公法上之损失补偿 129

第二章 行政组织 131

第一节 行政组织概说 131

第一欵 最高行政机关 132

第一项 单一制 132

第二项 合议制 132

第三项 责任内阁制 133

第二欵 一般行政机关 133

第三欵 行政机关之种类 134

第四欵 行政官署之权限 135

第五欵 行政官署之代理及事务委任 137

第六欵 行政官署之监督 139

第七欵 行政机关之构成分子 141

第八欵 委任行政 142

第二节 现行官制之大略 143

第一欵 中央官制之沿革 144

第二欵 现行中央官制 146

第三欵 现行地方官制 150

第三节 官吏 152

第一欵 官吏关系之法律上之性质 152

第一项 国家勤务之种 153

第二项 官吏关系之要素 155

第三项 官吏关系之常素 158

第四项 形式上之官吏与实质上之官吏 160

第五项 官职之观念 161

第六项 官之种类 162

第二欵 官吏关系之成立变更及消灭 162

第一项 任官行为之性质 163

第二项 补职 165

第三项 任官之形式 166

第四项 就官能力 167

第五项 任用之资格要件 169

第六项 转官及转职(调任及借补) 172

第七项 解职 173

第八项 官吏关系之终了 175

第三欵 官吏之义务 177

第四欵 官吏之责任 197

第一项 官吏刑法上之责任 198

第二项 官吏民法上之责任(私法上之损害赔偿) 200

第三项 官吏法上之责任 204

第五欵 官吏之权利 217

第四节 公共团体总论 230

第一欵 公共团体在法律上之性质 230

第一项 概论 230

第二项 公共团体之性质 235

第二欵 公共团体与自治行政 237

第三欵 公共团体之种类 244

第一项 基因于组织之公共团体之种类 244

第二项 基因于权能之公共团体之种类 250

第四欵 公共团体之成立变更及消灭 251

第一项 公共团体之设立 251

第二项 公共团体之变更 253

第三项 公共团体之消灭 257

第五欵 公共团体之权利及权力 260

第一项 固有事务及委任事务 260

第二项 必要事务及随意事务 263

第三项 公共团体之权力 264

第六欵 公共团体之义务 265

第一项 遂行存立目的之义务 265

第二项 自由负担之义务 267

第三项 服从国家特别监督之义务 269

第七欵 公共团体之机关 273

第一项 概说 273

第二项 公共团体机关之种类 274

第三项 公共团体机关之构成分子 278

第八欵 公共团体之公吏或公务员 279

第一项 公吏与官吏之区 279

第二项 公吏之种类 281

第三项 公吏对于公共团体之法律关系 283

第五节 现行地方自治制度 283

第一欵 沿革 283

第二欵 现况 287

第一项 县之性质及构成 287

第二项 区之性质及构成 289

第三项 乡镇闾隣之性质及构成 290

第三章 行政上之争讼 292

第一节 概论 292

第一欵 争讼之观念 292

第二欵 行政争讼之种类 294

第一项 行政上始审的争讼 295

第二项 行政上覆审的争讼 296

第二节 诉愿 297

第一欵 诉愿之性质及种类 297

第二欵 诉愿事项 300

第三欵 诉愿权者 301

第四欵 诉愿裁决之机关 303

第五欵 诉愿之提起 303

第六欵 诉愿之审理及裁决 306

第三节 行政诉讼 309

第一欵 行政诉讼之观念 309

第二欵 行政法院之组织 316

第三欵 行政诉讼之范围 317

第四欵 行政诉讼之程序 320

第一项 行政诉讼提起之要件 320

第二项 诉讼提起之效果 322

第三项 诉讼当事人 323

第四项 关于诉讼程序之诸原则 326

第五项 行政诉讼之判决 327

第五欵 行政诉讼之费用 329

第六欵 行政诉讼判决之执行 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