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细微处观察法律生活的变化——《二十世纪中期上海婚姻刑案研究》序 1
内容摘要 1
导言 1
一、选题的意义 1
二、本课题的研究现状 8
三、婚姻刑案的特征 10
第一章 民国法律对婚姻刑案的规定 14
第一节 民国法律对重婚罪的规定 14
一、民国法律对重婚纳妾的态度 14
二、关于重婚罪的认定依据 18
第二节 民国法律对通奸罪的规定 22
一、近代中国对通奸的态度转变 22
二、关于通奸罪的认定依据 25
第三节 民国法律对和诱罪及其他相关犯罪的规定 28
一、民国法律对和诱罪的规定 28
二、对和诱罪的认定依据与标准 30
三、民国法律对其他妨害婚姻家庭罪的规定 33
第二章 官方对婚姻刑案的操作 38
第一节 警察对婚姻刑案的处理 38
一、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39
二、广泛地采用具保措施 41
三、拘提的补充使用 52
第二节 法院对婚姻刑案的审判 53
一、法院的判决及依据 54
二、法院审判的特点 104
第三节 监狱对婚姻刑案的执行 133
一、明确规定较为规范的收监程序 133
二、普遍运用保释措施 134
三、规定了特定条件下停止执行的情形 136
第四节 官方操作暴露出的社会问题 138
一、法律知识尚未在全社会普及,民众法律意识整体很差 138
二、社会秩序混乱 140
三、人权保护不力 143
第三章 民间对婚姻刑案的处理 161
第一节 婚姻刑案中自诉案的特点 161
一、婚姻刑案多由男方提起自诉 161
二、案件常以告诉人撤诉而告终 165
三、婚姻刑案中自诉案的“传统背景” 169
第二节 民间处理的新时尚 176
一、婚姻刑案的发生成为离婚的主要诱因 176
二、婚姻刑案的受害人频繁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180
三、新时尚的社会背景 183
第三节 时尚与传统的较量 195
一、传统仍占主导地位 196
二、原因 197
第四章 法律规定、官方操作与民间处理达成了某种默契 202
第一节 民国刑法关于“告诉乃论”的规定 202
一、告诉乃论的渊源 203
二、告诉乃论的意义 205
第二节 官方操作婚姻刑案的方法 206
一、调解、感化是传统中国官吏的息讼技巧 206
二、压制讼师、拖延办案是传统中国官吏的共同选择 209
三、法官的办案诀窍:拒绝受理 211
第三节 民间对于婚姻刑案的处理 212
一、传统厌讼情结的一定程度的影响 213
二、注重对讼的成本和利益的权衡 214
三、崇尚亲友调解 217
第四节 默契的原因是传统的无讼理念 219
一、中国传统社会关于“讼”的价值理念 219
二、“无讼”——传统法律文化的最高追求 222
三、中国传统的无讼思想的根源 226
附录一 案例索引 236
附录二 案件判决结果一览表 273
参考文献 280
后记 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