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类 3
一、农业生产经营 3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3
2.粮食收储国有企业销售粮食、储备食用油免征增值税 3
3.销售水库移民口粮免征增值税 3
4.出口棉花的增值税实行零税率 4
5.出口大米、小麦、玉米增值税实行零税率 4
6.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销售增值税优惠政策 4
7.黑大豆出口免征增值税 4
8.“十二五”期间中央储备粮油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5
9.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等活动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5
10.花卉种植、海水养殖等活动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
1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 6
12.个人、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6
二、农业生产资料 8
1.非豆粕的粕类饲料免征增值税 8
2.钾肥、复合肥免征进口增值税 8
3.农膜、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免征增值税 8
4.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9
5.饲用鱼油免征增值税 10
6.化肥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钾肥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 10
7.国内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暂免征增值税 10
8.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10
9.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11
10.进口种子、种畜、鱼种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增值税优惠政策 11
11.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11
12.农用摩托车、三轮汽车等享受定期减免车船税优惠 12
13.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12
三、农业生产服务 13
1.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13
2.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13
3.为农业生产提供灌溉和排涝劳务取得的应税收入免征营业税 13
4.有线电视网络从农村居民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4
5.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不计征企业所得税 14
四、农村土地 15
1.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营业税 15
2.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5
3.林业系统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5
4.农村居民、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减免耕地占用税 16
5.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占用农用地的不征耕地占用税 16
五、农村金融 17
1.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17
2.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免征相关营业税 17
3.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相关建筑业务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17
4.农村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减征或免征营业税 18
5.中国农业银行试点县域支行涉农贷款降低营业税税率 18
6.金融企业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9
7.保险公司提取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19
8.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的保费收入减计收入总额 20
9.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20
10.农村信用社接收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所发生的权属转移免征契税 20
经济建设类 25
一、基础设施建设 25
1.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 25
2.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 25
3.客货运飞机降低进口增值税税率 25
4.“十二五”期间国内航空公司进口相关航空器材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6
5.民航按规定标准收取的机场管理建设费营业税实行先征后返 26
6.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减征营业税 26
7.铁路建设基金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先征后返 27
8.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27
9.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7
10.从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取得的收入实行“三免三减半” 28
11.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继续享受过渡优惠政策 28
12.西气东输项目上游的矿区使用费暂不缴纳资源税 29
13.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29
14.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0
15.股改铁路运输企业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 30
16.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0
17.民航机场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1
18.港口码头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1
19.符合条件的交通、安全、荒地等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1
20.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2
21.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自用房产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2
22.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免耕地占用税 33
23.公共交通车船享受定期减免车船税优惠 33
2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33
25.托运单据免征印花税 34
26.货物运输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 34
27.工程临管线专用运费结算凭证免征印花税 34
28.铁道部所属单位的基建计划等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34
29.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电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35
30.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5
二、能源资源产业 36
1.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36
2.销售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增值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6
3.核力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规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36
4.海洋及特定地区的石油开采进口相关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7
5.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8
6.国产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 38
7.成品油子目的免税和税前抵扣政策 39
8.烯烃类化工产品所用的燃料油免征或返还消费税 39
9.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 40
10.油(气)田企业耗用内购成品油消费税予以全额返还 40
11.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购进的专用设备,统一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 41
12.核电企业增值税退税款免征企业所得税 41
13.电网企业接收的用户资产可按接收价值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1
14.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 42
15.冶金矿山铁矿石资源税暂减按60%征税 42
16.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 42
17.核工业总公司所属的生产核系列产品的厂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2
18.电力行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3
19.石油、天然气生产建设的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3
20.煤炭企业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4
21.矿山企业区域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4
22.海洋石油企业符合条件的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5
23.核电站用地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45
三、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 46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46
2.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 46
3.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46
4.退耕还林还草的补助粮免征增值税 46
5.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47
6.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 47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 48
8.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自产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49
9.进口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9
10.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费免征营业税 49
11.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进口子午线轮胎免征进口环节消费税 50
12.符合条件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50
13.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取得的收入应纳所得税额实行三免三减半 50
14.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51
15.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条件的相关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 51
16.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取得的所得税收入减计应税收入 52
17.清洁基金取得的部分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52
18.符合条件的CDM项目所得实行“三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 53
19.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53
20.尾矿再利用的,不再计征资源税 53
21.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可以减免车船税 54
四、区域发展 55
1.在省会(省府)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等区域设立的生产性外资企业给予所得税优惠的过渡措施 55
2.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税收优惠政策 55
企业类 59
一、技术创新 59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的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59
2.软件、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配件符合相关规定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59
3.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自用原料、消耗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60
4.线宽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自用原料、消耗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61
5.进口新型显示器件及其配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61
6.进口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61
7.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 62
8.单位和个人“四技”收入免征营业税 62
9.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无形资产免征营业税 62
10.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63
11.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相关业务免征营业税 64
12.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64
13.企业研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 64
14.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可加速折旧 64
15.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5
16.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给予过渡优惠 65
17.国家高新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所得税过渡优惠 66
18.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66
19.新办软件生产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 67
20.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7
21.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据实扣除 67
22.企事业单位购进的符合条件的软件允许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68
23.集成电路企业可以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8
24.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型设备允许缩短其折旧年限 68
25.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 69
26.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9
27.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再投资退还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69
28.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70
29.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企业比照重点软件企业享受优惠 70
30.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71
二、重组改制 72
1.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制后的企业免征营业税 72
2.中国邮政集团及所属企业代办速递物流类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72
3.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72
4.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73
5.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及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73
6.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74
7.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74
8.国有股份无偿转让暂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74
9.企业改制过程中资金账簿、各类应税合同符合规定的免征印花税 75
10.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76
11.企业股权转让符合相关条件的不征收契税 76
12.企业合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免征契税 76
13.企业分立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77
14.国有、集体企业出售符合相关条件的减半或免征契税 77
15.企业注销、破产后符合相关条件的减半或免征契税 77
16.债转股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78
17.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 78
18.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契税减免征收 79
三、中小企业 80
1.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准予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 80
2.企业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 80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1
4.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81
5.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81
6.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准备金可税前扣除 82
7.金融企业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3
金融类 87
一、银行保险 87
1.被撤销金融机构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应缴纳的增值税等税收予以免征 87
2.外汇管理部门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87
3.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 87
4.金融企业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8
5.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88
6.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算期间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89
7.同业拆借合同免征印花税 89
8.借款展期合同暂免征收印花税 89
9.各级银行机构代理国库业务设置的账簿免征印花税 90
10.人民银行日拆性贷款合同或借据暂免征印花税 90
11.被撤销金融机构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90
12.被撤销金融机构接收债务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免征契税 91
13.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91
14.综合性保险公司将不动产划转过户到新设立的保险公司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契税 91
15.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92
16.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92
二、证券期货 93
1.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享受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93
2.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93
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93
4.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94
5.期货保障基金公司取得的相关收入免征营业税 94
6.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上缴期货保障基金中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部分允许扣除 95
7.个人从事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暂免征营业税 95
8.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95
9.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收入享受企业所得税免征优惠 96
10.期货保障基金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等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96
1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96
12.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97
13.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97
14.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个人所得税 97
15.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98
16.申购和赎回开放式基金暂免征收印花税 98
17.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的股权转让免征印花税 98
18.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设立账簿等行为免征印花税 99
19.投资者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99
三、资产管理 100
1.资产管理公司处置资产过程中的销售、转让、租赁业务免征增值税、营业税 100
2.国有商业银行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 100
3.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免征营业税 101
4.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101
5.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闲置期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01
6.中国信达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承接和处置不良资产过程涉及印花税予以免征 102
7.中国信达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 102
8.中国信达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处理不良债权承受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免征契税 103
社会保障类 107
一、就业与再就业 107
1.新办企业安置随军家属、军队转业干部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107
2.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个体经营免征营业税 107
3.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而新开办的企业3年内免征营业税 108
4.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3年内免征营业税 108
5.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相关行业的享受营业税等税收减免优惠 109
6.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可定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109
7.山东省有关企业实体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可享受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定额减免 110
8.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行营业税定额扣减 110
9.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可定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11
10.企业实体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可在3年内定额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111
1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享受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优惠 112
12.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12
13.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享受企业所得税定额扣减优惠 113
1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13
15.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14
二、社会公益 115
1.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暖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 115
2.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15
3.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 116
4.非营利组织从事非营利活动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16
5.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116
6.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117
7.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117
8.有奖发票奖金低于800元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117
9.个人对公益事业的捐赠准予税前扣除 118
10.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18
11.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118
12.供热企业相关房产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19
13.养老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119
14.财产所有人向社会捐赠财产所立书据免征印花税 119
三、社会保险 120
1.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买卖证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 120
2.部分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120
3.全国社保基金有关收入可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121
4.社保理事会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应缴纳的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 121
四、社会福利 122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22
2.安家费、退休工资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122
3.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22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123
5.独生子女等补贴、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123
6.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23
7.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24
8.基本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124
9.生育妇女取得的生育津贴等各项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25
五、社会救济 126
1.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126
2.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 126
3.销售救灾救济粮免征增值税 126
4.无偿援助项目在国内采购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127
5.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形器免征增值税 127
6.进口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27
7.救灾捐赠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28
8.安置残疾人单位实行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 128
9.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129
10.安置残疾人员允许按所支付工资额加计100%扣除 129
1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130
1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130
13.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劳动所得按比例减征个人所得税(山东) 130
14.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减征个人所得税(山东) 131
15.毁损不堪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免征房产税 131
16.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可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32
17.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可减免资源税 132
18.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的可以减免车船税 132
19.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可享契税优惠 133
六、住房 134
1.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34
2.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134
3.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34
4.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等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135
5.向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135
6.个人出租住房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135
7.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暂免征收营业税 135
8.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136
9.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的支出可部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36
10.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136
11.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137
12.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137
13.住房制度改革期间购房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137
14.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138
15.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38
16.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廉租房其捐赠额可部分从所得额中扣除 138
17.部分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39
18.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139
19.毁损不堪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免征房产税 139
20.个人所有非营业性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140
21.个人购买公有住房、集资建房个人出资部分的房产税予以免征 140
22.个人出租居民住房的减征房产税 140
23.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并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40
24.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141
25.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41
26.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41
27.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42
28.普通标准住宅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42
29.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142
30.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且居住满一定年限的减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税 143
31.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43
32.合作建房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143
33.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144
34.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44
35.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144
36.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45
37.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145
38.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145
39.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相关印花税免征 145
40.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契税予以免征 146
41.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146
42.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147
43.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147
44.拆迁居民重新购置住房的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147
45.购买住房作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房源的免征契税 147
46.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减半征收契税 148
47.购置改造安置住房的免征或减征契税 148
48.个人购买普通住宅且是唯一住房的减征契税 148
教科文卫类 153
一、教育 153
1.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比照福利企业标准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153
2.境外捐赠的相关教育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53
3.相关院校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53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及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154
5.学校的“四技”收入免征营业税 154
6.教育劳务等相关收入免征营业税 154
7.学校举办的进修班、实习场所等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155
8.高校住宿费收入、高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55
9.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156
10.教师的基本养老金和统筹外项目补助差额可在所得税前和除 156
11.教育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156
12.教育部颁发的“特聘教授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57
13.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教育方面的奖学金、个人奖励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157
14.学校等单位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158
15.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58
16.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158
17.企业办的学校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58
18.学校、幼儿园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159
19.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159
20.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160
21.事业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160
22.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160
二、科技 161
1.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 161
2.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研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 161
3.内外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161
4.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61
5.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62
6.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进口相关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63
7.个人转让著作权收入免征营业税 163
8.非营利机构“四技”收入免征营业税 164
9.科技园向孵化企业的服务收入和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 164
10.孵化器向孵化企业的服务收入和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 164
11.转制科研机构科研开发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 165
12.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65
13.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等形式奖励个人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165
14.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66
15.科技园自用及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66
16.科技企业孵化器自用以及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67
17.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承受土地、房屋用于科研的免征契税 167
三、文化 168
1.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 168
2.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原有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168
3.销售电影拷贝收入免征增值税 168
4.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企业取得的相关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169
5.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 169
6.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享受增值税等税收优惠 169
7.动漫企业进口相关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70
8.动漫企业销售自主开发软件增值税部分即征即退 170
9.部分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实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71
10.部分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171
11.部分印刷、制作业务实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72
12.部分新华书店实行增值税免税或先征后退政策 172
13.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征相关进口税收 173
14.科技馆等科普基地进口拷贝、工作带免征相关进口税收 173
15.博物馆等文化单位相关项目免征营业税 173
16.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174
17.电影发行企业向电影放映单位收取的电影发行收入免征营业税 174
18.国家邮政局及其所属邮政单位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74
19.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按规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营业税 175
20.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75
21.动漫企业提供的相关劳务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175
22.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及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收入免征营业税 176
23.为生产重点文化产品而进口相关设备免征进口关税 176
24.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76
25.宣传文化企事业单位增值税、营业税免、退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77
26.库存呆滞出版物可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据实扣除 177
27.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177
28.动漫企业产品可申请软件产品优惠政策 178
29.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178
30.文化单位转制后企业自用房产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78
31.亏损文化单位免征经营用房产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79
32.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179
3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79
四、卫生 181
1.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 181
2.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征增值税 181
3.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181
4.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 182
5.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 182
6.医疗机构取得的相关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182
7.医院等单位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183
8.血站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183
9.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 183
10.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184
11.血站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84
12.医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184
13.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184
14.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医疗等目的的免征契税 185
行政政法类 189
一、军队武警 189
1.在军队系统内部调拨或销售的部分商品免征增值税 189
2.销售军队用粮免征增值税 189
3.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189
4.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190
5.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90
6.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190
7.军队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91
8.军需工厂等军队系统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91
9.军需工厂、军人服务社、军队招待所等房产免征房产税 191
10.军警专用车船免征车船税 192
11.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192
12.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193
13.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193
14.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免征契税 193
15.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所办企业脱钩移交免征契税 193
16.武警部队房产免征房产税 194
17.武警部队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94
二、行政事业 196
1.收费(基金)项目免征营业税 196
2.满足条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暂免征收营业税 196
3.个人办理代扣代缴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197
4.煤炭工业部所属防排水抢救站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197
5.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197
6.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的年度起免征房产税3年 198
7.工会服务型事业单位免征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 198
8.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98
9.国家机关等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的免征契税 199
10.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和划转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不征收契税 199
三、公共安全 200
1.个人举报等协查行为取得的奖金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00
2.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200
3.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免征房产税 200
4.劳改劳教单位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
5.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1
6.2010年森林消防指挥车和森林消防运兵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2
7.2011年防汛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202
8.监狱管理部门承受土地、房屋直接用于监狱建设免征契税 202
对外贸易类 205
一、特殊监管区 205
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及税收政策 205
1.一线(境外与区域之间)的税收政策 205
2.二线(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的税收政策 205
3.区内的税收政策 206
二、加工贸易 207
1.保税政策 207
2.先征后退政策 207
3.内销政策 207
4.使用国产料件的有关税收政策 208
三、涉外事项 209
1.从事免税品销售业务的专业公司所属免税品商店批发、调拨进口免税的货物暂不征收增值税 209
2.在海关免税限量(限值)内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自用物品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209
3.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10
4.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210
5.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国内采购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211
6.企业承接对外修理修配飞机业务享受免抵退税政策 211
7.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无形资产免征营业税 212
8.境内单位或个人向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212
9.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完全发生在境外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212
10.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 213
11.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 213
12.符合条件的非居民企业向中国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14
1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免征企业所得税 214
14.驻华外交人员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15
15.公约、协定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15
16.外籍个人的特定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15
17.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16
18.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16
19.亚洲开发银行支付给我国公民或国民(包括为亚行执行任务的专家)的薪金和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17
20.华侨、侨眷住宅的房产税免征五年 217
21.外商投资企业利用人防工程中的房屋进行经营活动暂不征收房产税 217
22.外籍个人购置的非营业用房产暂免征城市房地产税 218
23.使用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的暂免征收印花税 218
24.符合条件的相关涉外车船免征车船税 218
25.驻华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218
26.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免征车辆购置税 219
27.“美中友好志愿者项目”相关车辆免征车船税和车辆购置税 219